截至2022年底,东莞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57.26万人,其中,户籍老年人34.53万名,占全市户籍人口13.08%;现有常住各类残疾人42万名,其中,户籍残疾人11.79万名,占全市户籍人口4.03%;现有0-17岁常住儿童163万人,其中,户籍儿童约7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5.3%。再加上孕妇、阶段性不便利的人群,他们超过东莞户籍人口的一半多。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逐步改善特殊群体就医体验。但通过初步走访调研,他们仍然反馈在就医时,遇到过“医院电梯没有语音播报楼层”“医生护士都不会手语,无法沟通病情”“不会网上预约,现场挂号窗口排队久”“没有无障碍厕所,无法如厕”等各种有形无形障碍,迫切需要加强医院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法维护特殊群体权益。
建议1、坚持“控增量、消存量”,严把医院硬件建设关。
补充说明:新建医院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法律要求和《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整体设计和同步建设医院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病房等无障碍标配设施,鼓励残疾人代表参与工程试用验收,确保我市新增医院无障碍建设合规合标准且“能用好用”。已有医院方面,建议通过自查或第三方,或邀请残疾人等障碍人士实地体验,系统排查存在的不规范、不达标、不实用等问题,建立“一院一台账”,逐步推动存量医院的无障碍达标。
建议2、立足特殊群体需求,优化无障碍医疗服务。
补充说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紧盯个性化需求,加大对医护人员敬老、助残专题培训,以无障碍价值理念带动提升医疗服务温度。针对视力下降的老年人和视障人士,在医院就医各个环节增设语音叫号等提醒、电梯新增语音播报等语音辅助服务,在医院内部做好清晰的就诊指引和色彩显目的大字版标识标牌;针对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手语到诊和手语翻译服务;针对行动不便人士,提供畅通的轮椅坡道,按比例无障碍停车位,鼓励设置残疾人机动车停车位;针对智障和孤独症患者,打造1-2个一站式服务点,集中解决其就医“坐不定”等难题;针对精神老年残疾人,在医养结合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床位,解决“无处可去”问题。
建议3、加大科技信息化应用,提升老年人残疾人“数字化红利”。
补充说明:鼓励和引导市属医院加大最新科技产品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尽快开通和推广“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的文字报警求救功能,保障听力障碍、言语障碍人士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比如杭州市部分医院采用手语在线翻译、室内无障碍导航等精准帮助盲人和聋人。同时,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引导医院在推广数字化应用的同时,必须保留人工服务等传统方式,预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鼓励医院为老年人残疾人开辟就诊绿色通道或优先窗口,支持医院充分借助医务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一对一”的轮椅推行、导诊陪诊、智能指导等暖心服务,提升医院服务温度。
建议4、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打通特殊群体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
补充说明:督促和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落实落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和提升重点人群的疾病预防、健康保健、康复训练等服务,让老年人残疾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同时,立足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人、残疾人需求,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复诊和服药需求,加大社区随访回访力度,尽力扩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种类,推动精神病患者就近就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诊和取药。
市残联答复如下:
一、助力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一是组建督导员队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市残联于6月20日牵头成立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并开展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下来,市残联将组织督导队以无障碍建设督导为抓手,担当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助力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二是无障碍意识宣传。编制印发无障碍宣传手册,向社会公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推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提升。三是助力无障碍出行。联合市交警支队选取主城区4个路口,试点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推动“车来了”APP新增无障碍模式,进一步助力残疾人无障碍出行。二、高度重视市康复医院无障碍环境建设
市残联组织人员及督导队,对市康复医院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摸排。市康复医院现设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电梯等设施设备,基本能够满足患者的无障碍就医需求。但仍存在部分无障碍设施设计不规范、低位服务设施较少、医护人员无障碍意识不强等问题。下来,市残联将组织市康复医院逐步完成不符合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落实文字显示器、语言广播装置、低位服务台、轮椅停留空间设置,开展无障碍意识宣传培训等工作,努力营造平等融合的无障碍就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残联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强无障碍意识宣传,在与残疾人工作、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有序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协助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