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制造业大市和出口大市的东莞,要力争成为广东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须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发力。特别是欧盟将在2026年全面实施碳关税,将对我市制造业出口竞争影响巨大且深远,须抓紧引导我市企业进行绿色低碳转型,以及进行相关的低碳技术推广与生态产业布局。但我市目前还面临着现代低碳技术利用不足、碳金融产品创新不够,碳金融市场活力不足,金融支持体系不够完善,企业自身动力不强等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七部委对绿色金融的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面对当前我市进出口疲软、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不足的困境,建议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破局,加快促进我市产业转型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1、建议联合碳排放交易所设立碳汇基金
补充说明:积极与广州碳交所、深圳碳交所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建立支撑东莞“双碳”发展的交易试点平台和服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平台。优化地方绿色产业基金,重点设立助力地方发展的碳汇基金和碳汇期货基金。积极落实国家绿色金融标准政策,探索和创新地方经济低碳转型标准,确保绿色资金投向“绿色”属性的制造企业。根据东莞制造业企业发展需求和国际衔接标准,研究编制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制造业指南。通过碳税、碳汇基金和碳交易市场协调互补,加快形成绿色金融助力低碳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
建议2、建议强化绿色金融支持低碳技术应用
补充说明:结合东莞低碳发展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新加坡、港澳的绿色技术优势,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高性能电力存储、超高效热力泵、氢的生成和存储等技术的引进与研发;重点推广适合东莞制造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低碳发展技术路线;对企业技术设备升级、园区绿色化改造升级应用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术时,应通过政策和金融手段予以支持。
建议3、建议重点加强ESG[ 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即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与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ESG 政策创新代表国家地区绿色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的宣传与培训
补充说明:加强“双碳”背景下绿色金融政策宣传解读。把绿色金融助力“双碳”目标纳入我市重点工作,由政府金融部门牵头,联动各类金融机构,将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全面纳入绿色金融管理范畴。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和制造业领域ESG报告的披露制度,强化防范企业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提升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
建议4、建议搭建我市与乡村振兴帮扶地区的碳汇协作平台
补充说明:探索建立东莞制造业企业与乡村振兴帮扶地区碳汇生产对接平台,形成“东莞企业低碳所需,乡村振兴绿色所能”的良好互动格局。建立“双碳”计量技术委员会,设立东莞的碳汇计量和监测标准,将东莞制造企业碳排放指标与乡村振兴帮扶地区的林业碳汇进行对接和交易,协助把帮扶地区的生态优势、环境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资源。
建议5、建议优先满足制造业增资扩产项目的碳汇需求及碳金融贴息
补充说明:研究编制企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推动建立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碳金融优先扶持高质量高增长的制造业增资扩产项目,优先满足制造业增资扩产项目的碳汇需求,支持新能源、碳汇等“零碳”“负碳”产业发展,做实制造企业碳贡献的量化和补偿,通过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4004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人民银行: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41号提案《关于绿色金融助力东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就“建议1. 建议联合碳排放交易所设立碳汇基金”回复意见如下:
关于联合碳排放交易所设立碳汇基金的建议。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5号),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
关于对第20240041号提案《关于绿色金融助力
东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041号提案《关于绿色金融助力东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我办对该提案清单的“建议4、建议搭建我市与乡村振兴帮扶地区的碳汇协作平台”回复意见如下:
1、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对口帮扶协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帮扶铜仁、韶关、揭阳的工作任务中,暂无我市与被帮扶市搭建碳汇协作平台要求。
2、国家和省关于2021年至2025年过渡期间对口帮扶协作工作重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对口帮扶协作铜仁、韶关、揭阳工作任务重。因此,目前我市与被帮扶地区开展的各项帮扶协作工作应主要围绕国家、省要求的重点任务,聚焦国家和省的考核任务来开展。
3、碳汇交易专业性强,如市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可结合我市企业碳汇需求实际,由碳交易牵头的市级主管部门牵头出台相关方案、搭建对接平台,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探讨开展与对口帮扶地区进行碳汇交易的可能性。
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办理单位: 人民银行,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委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