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着力加强国有企业的统筹发展,以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对三大重要的国有平台进行了机制梳理和功能分工,强调国有企业需承担政治担当、经济效益和社会公益三重使命。市属国企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支柱,需要聚焦解决土地空间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科技金融融合等关键问题,通过统筹布局和科学设计国资产业园区、国资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提升其在核心资源支持方面的能力,从而推动新的产业支柱的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国有资产总体实力较弱,结构不优
尽管我市国有资产总额在全省排名第四,但我市国有企业整体发展处于大湾区第二梯队,营业收入较低,与其他同类市属国企相比差距较大。历史欠账较多,导致资金积累不足,面临着在当前经济下行企稳的环境中做大做强的难度加大。
(二)支持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平台功能缺失
现有实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少,在研发、投融资、科技服务等方面的非实体性平台也缺乏。从服务科技创新体系来看,在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方面国企参与度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中间国有企业所起的作用显示度偏弱。
(三)人才引育培养评价机制不健全
在专业引才机制上存在缺陷,尤其是在中高层人才,岗位匹配度与专长有差异,导致引进人才后流失率较高。现有人才结构方面存在缺陷,产业研究人才、创业投资人才等明显不足。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还需完善,国企人才适应不同阶段的长期培养体系方面还需提升。
(四)产业资源壮大缺乏增长路径
我市在推动产业资源壮大的内涵式增长路径方面战略意识和功能导向不足,缺乏系统性谋划和顶层设计,机制体制改革的核心要素尚需解决,存在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城市更新等方面的困难。同时,政府部门与国企服务企业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够有效,需求搜集和解决的协同性也有待提高。
建议1、提升国有平台产业资源统筹布局和功能分工的科学性
补充说明:建议形成产业资源服务“一核两翼”的工作局面,以科技自立自强为核心,夯实国企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核心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平台参与大湾区国际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要素支持。优化三大国有企业的发展主线,重心转向做大事、做难事、做公益性强的事情,加快制定产业专项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并建立多重目标导向的考核机制。强化城投、创投、产投的作用,推动资源向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集中,支持其发展壮大。
建议2、加快打造标杆性园区载体和标志性项目
补充说明: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进行先行先试,打造综合服务型园区,成为民营园区的“样板间”。发挥东实、金控、科创金三大国企平台优势,聚焦三驾马车任务,配合科技产业职能部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现资源集聚、配套完善、项目推进。解决载体服务能力不足与目标任务脱节问题,深化产业投资和产业运营,推动成果转化的供给与引流。
建议3、推动建设开放式共享对接产业平台,推动科技产业双提升
补充说明:建设一批开放式对接平台,包括商务服务、知识服务、政务服务、创新资源服务等,不断扩大服务半径和服务圈层。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统筹产业资源的成果转化平台,与科研院所、创新研究院、科技中介等开展合作,形成服务闭环、平台开放的格局。
建议4、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的乘数效应
补充说明:引导本地国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融资力度,建立与国资产业投资基金、国资产业园区运营的协同联动与衔接机制。多下功夫在科技金融布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
建议5、加快国资产业人才的专业性分类培养与梯度提升
补充说明:优化薪酬机制,让国有企业成为人才的挑大梁、发展的源泉,解决人的问题是改革关键环节。建议抓好人才纺缍的两头,培养一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国企人才,优化青年科技人才的评价机制,提升人才的发展长远性。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39号提案
答复的函
市国资委:
邹润榕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推动市属国有平台深度统筹抓产业核心资源的建议》(第20240039号)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就该提案中的“加快国资产业人才的专业性分类培养与梯度提升”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近年已搭建覆盖各类型、各层次、各行业人才的政策体系,为海内外人才来莞留莞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和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政策。2021年12月,我市修订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对经认定或评定的特色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每月6000元租房补贴、最高35万元生活补助,以及创业、医疗、社保、通关、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等全方位扶持。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对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吸引力,我市专门出台《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对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最高1:2比例的配套资助,并参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给予各项扶持。
二、博士后人才政策。2021年11月,我市修订出台《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1号),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平台给予最高120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给予每年20万元进站资助,对特约研究员给予每年5万元资助,对在站博士后人才和特约研究员给予每次最高1.2万元学术交流补助,对主要家庭成员在境外居住的外籍或从留学博士中招收的博士后人才和特约研究员给予最高2万元探亲补助,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博士后人才分5年给予接收单位最高50万元出站资助,并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上级资助项目的按1:1比例配套资助。
三、创新人才政策和本科生政策。2022年4月,我市专门出台《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和《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扶持措施全面覆盖学历、职称、技能等各类型人才。一是对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等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二是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能力提升培养资助。三是对来莞见习、实习或实训的本科、硕士、博士生给予每月1000元至3000元见习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个月)。
四、优才卡政策。落实《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为在莞就业创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颁发优才卡并提供政务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医疗便利、商事登记、金融、交通、文体、旅游、通关、居留等综合配套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优才卡21229张,其中玉兰卡1341张、莞香卡19888张。此外,我局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市优才服务中心,并在各镇街政务中心设立基层优才服务区,形成“1+33”市镇两级优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提供“一站式”“一对一”服务。
下阶段,我局将按照市委人才办有关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政策体系,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扩大城市发展人才资源供给。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