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治国理政大局的关键位置,坚持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大力夯实创新发展的人才基础,以高质量人才赋能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近年来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作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支持,东莞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以建设人才大市、爱才强市为目标,先后出台了《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人才政策,在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方面提供政策优惠,不断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成效。获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成为未来代表中国参与国际科技竞合的重要力量,东莞有着迫切的人才需求。
问题分析:
东莞地处广州和深圳之间,广深在科研氛围、教育资源、医疗水平等城市品质和人才软环境方面更具优势,在各地市均出台政策大力引进人才、提高薪酬待遇、放宽约束条件的大背景下,东莞能否在高层次人才编制保障方面提升力度显得尤为重要。以长三角城市群中的苏州为例,仅苏州科技大学在2023年度新引进纳入编制管理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职工达69人。面对上海等周边城市的人才虹吸效应,苏州的事业编制保障力度对人才引进来和留得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的《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东人社发〔2019〕65号)(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8月30日),要求纳入编制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不应超过50周岁,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7类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年龄要求。该政策中对于放宽年龄要求的人员范围定义相对狭窄,7类高层次人才的定义与当前国家人才队伍建设不相适应。
以高等院校为例,为保障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成熟的科研队伍应该是一支战略科学家领跑、领军人才支撑、青年人才助力的人才梯队。有显著科研成果以及丰富的团队建设、青年人才培养经验的科研人员大都在50岁左右及以上。同时,在文、法、经、管等人文社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往往都在50岁以上。
建议1、完善政策支持。
补充说明:广泛征求东莞市各高校、研究机构、医院等人才大户意见建议,结合国家人才工作新形势,特别是全国各地都在抢人才的激烈竞争局面,尽早优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完善人才引进后的相关配套举措,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力。
建议2、建立编制“周转池”。
补充说明:考虑到编制对人才引育和激励的正面作用,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在不改变各单位编制“所有权”的前提下,把长期不能发挥使用效益的空余编制统筹起来,用于保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高层次人才来莞工作编制问题的后顾之忧。
建议3、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
补充说明:向条件成熟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下放高层次人才入编自主权,允许以上用人单位结合自身需求放宽人才入编的年龄要求。以编制保障出发点,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来莞工作的待遇保障,提高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人才吸引力,为打造松山湖科学城人才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