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东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乡村风貌提升为重点,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持续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焕发新面貌。但是人才不足这个关键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乡村振兴高质量地向纵深推进。主要表现在:
  (一)乡村振兴严重缺乏人才,顶层设计难以落地。一是缺乏乡村规划(产业规划)编制的专业人员,且规划编制反馈途径不畅。难以实现地方资源、特色与现代化产业合理布局,导致产业发展与环境建设同质化现象严重,造成相关文件、政策,以及省直各部门对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常常落实不到位或出现偏差,无法形成政策合力,顶层设计难以有效在落到镇街(村)主体,乡村振兴质量不高。二是缺乏现代化产业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管理运营人才,有的形成半拉子工程, 达不到预期目标。
  (二)人才资源配置失衡,难以支撑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推进。当前,我市在人才引进思路上侧重重大项目和市级层面的高级人才,对于乡村振兴急需的基层规划和产业发展人才支持力度不够。  
  (三)尚未能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优势。 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对台港澳等先进地区的青年人才吸引力度不够。目前台港澳青创基地孵化所孵化的产业与乡村振兴对接不够紧密,扶持政策仍显不足。
  为此,我建议:
  (一)宽视域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人才平台,充分发挥台港澳人才资源优势 。一是建立市级台港澳人才平台,将全市的台港澳青创中心、孵化器和科技园等单位统一纳入到市级台港澳人才平台,健全完善大湾区(东莞)乡村振兴的人才库、企业库、项目库,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为各镇街乡村振兴主体目标的规划编制以及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建立长期的资金扶持机制,探索陪伴式指导和服务工作。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每年从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乡镇引入台港澳人才(团队), 为乡镇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开展陪护式指导及咨询和运营等工作。同时遴选示范对象,建立考核标准,开展陪护合作试点,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政策机制。
  (三)制度保障台港澳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设与管理。一是出台政策鼓励台港澳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设与管理 二是完善人才下乡保障政策,细化落实台港澳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来莞创业、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的扶持政策措施,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保衔接等方面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确保台港澳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有作为。
     建议1、(一)宽视域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人才平台,充分发挥台港澳人才资源优势 。
    补充说明:建议建立市级台港澳人才平台,将全市的台港澳青创中心、孵化器和科技园等单位统一纳入到市级台港澳人才平台,健全完善大湾区(东莞)乡村振兴的人才库、企业库、项目库,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为各镇街乡村振兴主体目标的规划编制以及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建议2、(二)建立长期的资金扶持机制,探索陪伴式指导和服务工作。
    补充说明:建议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每年从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乡镇引入台港澳人才(团队), 为乡镇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开展陪护式指导及咨询和运营等工作。同时遴选示范对象,建立考核标准,开展陪护合作试点,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政策机制。
    建议3、(三)制度保障台港澳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设与管理。
    补充说明:建议一是出台政策鼓励台港澳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设与管理 。二是完善人才下乡保障政策,细化落实台港澳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来莞创业、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的扶持政策措施,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保衔接等方面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确保台港澳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有作为。


提案者: 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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