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我市连续多年举办社会组织助力就业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更充分就业,助力东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调研,现行《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和《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规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包括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里也对在东莞市从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双百工程”的社会工作者做了类似持证要求(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我市社会工作岗位主要集中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双百工程”,上述持证要求对于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保障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水平具有积极意义。但调研中同时也发现,该项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本科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生选择从事社会工作职业,不利于留住和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原因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科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一般是不符合报考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以致他们在毕业时是不具备在我市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资质证书,进而令很多社会工作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得已选择了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导致专业人才的流失。
自2006年我国大力推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逐年进步,特别是在珠三角地区,近几年随着越来越多具备丰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社工加入了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队伍,在理论学习的同时,也加强了学生在校期间实务能力训练和专业实习。现在的社会工作应届毕业生在专业能力方面较早期的毕业生要更加优秀,也不一定比部分持证社工的专业能力弱。另外,我国相当多的地区,目前仍然允许非持证人员担任社会工作者职位。
建议1、建议我市相关部门能够在相关政策上做出调整,允许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从事上述专业社会工作岗位,以留住专业社工人才,助力我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补充说明:例如在现行社会工作职级管理办法中,在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级以下,增设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但未持证社工的职级;或允许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在毕业时选择从事社会工作岗位,获得相应的报酬,但需在1-2年内成功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