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及制造业大市,货运物流需求十分旺盛,是支撑制造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至2021年底,全市社会货运车辆达33401辆,高居全省第二。货运物流效率和成本是制造业选址布局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我市的货运物流发展与深圳、广州等湾区先进城市差距较大,在申报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方面也已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实力相近的佛山。

  主要体现在:货运通道规划建设不完善,客货混行严重,当前我市快速路体系尚不完善,使得物流货运交通须经过城市中心区域关键路段,影响物流运输效率和城市生活品质。物流发展缺乏相应的顶层设计,导致我市物流园区布局分散,且以低端仓储型企业为主,不能形成规模效应,缺乏建设高能级、现代化物流枢纽。运输结构不合理,高成本高耗能,货运运输仍以公路和水运为主,铁路利用率相对不足。在中投顾问发布的各市投资环境评估分析报告中,东莞市的物流运量规模评分(58.3),明显低于宁波(78.1)、苏州(68.9)、佛山(65),拉低了我市投资环境总体评分,不利于对外招商引资。本地物流企业发展不足,缺乏平台型、产业化大型现代物流领军企业的组织和集成,难以满足东莞制造业的物流需求,导致东莞生产的货物很大一部分通过域外物流企业运往境外,造成外贸数据严重流失。据不完全统计,东莞每年流失到深圳的外贸交易量超2000亿。
  为此,建议:

    建议1、完善货运通道规划,统筹提升货运交通组织效率和城市空间品质。
    补充说明:建议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尽快制定完善我市货运通道规划,并确立近期建设实施方案,强化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支撑,建立完善货运通道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平台。
    建议2、强化物流枢纽、园区规划建设,提升用地效率。
    补充说明:在现有《东莞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基础上,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发改、商务等部门完善我市现代物流枢纽布局及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结合我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定位,统筹谋划市域物流枢纽和物流园区建设,充分衔接市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确保规划物流用地选址的合理性和可落地性;借鉴周边城市经验,出台用地激励政策,加强对现有存量土地资源和物流基础设施的合理利用。
    建议3、推动多式联运,持续降低运输成本和运输能耗。
    补充说明:由市发改部门牵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东莞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东莞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强东莞港和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的联动,配备现代化转运设施,提高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兼容性;组织开展水铁联运,实现货物多式联运物流组织形式的无缝衔接;改造建设一批具备多式联运条件以及有利于城际运输和城市配送长短有机结合的物流基础设施。
    建议4、加强行业资源整合,促进物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补充说明: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物流发展和扶持政策,加强对物流产业的调控、引导和协调,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结盟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协作发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通过实施土地、投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培育第四方物流企业成长,促进东莞物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建设统一的东莞市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内部信息化升级改造,形成多层级、全方位覆盖东莞市、辐射珠三角地区的物流信息网络。
    建议5、积极融合先进技术,促进货运物流体系的信息化、智能化。
    补充说明:建议考虑率先选取东莞港、立沙岛物流园、麻涌新沙港物流园、松山湖、滨海湾、各镇街现代化产业园区等重点企业集中分布区域发展智能网联货车,提升货运组织效率与信息化水平。在货运运输车辆上,建议探索推广氢能货车应用,与水乡氢产业区实现产业衔接,努力实现我市货运物流体系与新兴产业上强强联合,整体蝶变。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交通局:3月21日,我局与提案的提出单位九三学社市委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重点就我市目前货运物流情况交换了意见。根据九三学社提出的建议,我局联合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回应。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0240020号的会办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020号《关于推进东莞市货运物流降本增效的提案》收悉。九三学社市委会工作建议第四点提出:“要加强行业资源整合,促进东莞物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物流发展和扶持政策,加强对物流产业的调控、引导和协调,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结盟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协作发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通过实施土地、投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培育第四方物流企业成长,促进东莞物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经研究,结合财政职能,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当前经济稳定回升基础尚不牢固,财政运行仍然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存在财政收入增速趋缓,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等问题。尽管面对较大的财政资金压力,市财政仍合理统筹资金,支持立体化物流体系建设发展。为促进东莞物流市场主体发展,我市已出台相关的物流发展扶持政策,2024年市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合计1.22亿元,具体包括:
  一是支持空港中心8000万元。为进一步推进空港中心优化进出通道,从2023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8000万元资金对空港中心进行扶持。
  二是扶持中欧班列发展1000万元。根据省同意支持标准,我市按照省市1:1配套的原则,2024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中欧班列。
  三是扶持交通业发展补贴20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排2000万元支持公路货运企业新增及扩大营收奖励、水路货运企业新增及扩大营收奖励。
  四是支持东莞港航线1200万元。对纳入东莞市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统计的集装箱港口运营企业进行补贴。
  下来,我局将配合市商务、交通等部门进一步优化支持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我们认为,在促进物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行业发展规律,积极争取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积极谋划并做好物流行业发展规划,通过向上级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一体推进货运物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东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

办理单位: 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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