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东莞作为以制造业为主体的经济强市,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摆脱了传统增长路径、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也是东莞未来发展指出的道路。
  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首先要推动科技创新主体顶层设计改革,汇聚多元创新力量,培育创新内生动力;要规范科技创新要素交易制度,实现技术、资金、人才有机融合,实现创新体系多元要素流动;要贯通科技源头创新与市场终端创新全链条,实现科技创新生态多元投入的循环反哺机制。经调查研究,认为我市在科技创新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企业对基础研究投入严重不足。东莞源头创新能力偏弱,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400多亿中主要集中在装备试制方面,基础研究不足1个亿(2022)。同时由于东莞企业行业大多数高端科技产品应用现存技术,对出资支持基础研究的意愿不大。 二是科技财政支出强度较为薄弱。2022年东莞财政科技投入额为32.8亿元,占财政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仅为3.8%,较为薄弱的科技财政支出对于培育前沿性科技成果产生较大矛盾。三是科技投入制度性缺陷。对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投入主体单一,基础研究中约98%来自政府,且由于基础科研的不确定高风险特性,地方政府对科技投入缺乏容错机制,或者机制不健全,限制了投入决策。
  基于此,针对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如下:

 建议1、建立合理容错容亏机制、激发政府及国有资本活力。
    补充说明:一是由于基础科学研究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初创期的高风险性,对于投入企业研发的资金在未完成研究目标或者公司破产清算后进行容亏;并建立初创企业-研发机构合作申报课题的机制,降低企业破产造成的资产损失风险;二是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投资机构(如合肥天使投资有限公司)在容亏机制上的先进经验,建立合适的容亏机制,激发国有资本“投早”、“投小”的积极性。
    建议2、制定合理政策,引导企业直接或间接投入基础研究。
    补充说明:一是现代研发PPP模式探索。整合官产学研分散的研发资源,将政府与市场优点有效结合,共同开展投入巨大、风险极高但对国家和产业都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研究。这可以保持对某一技术领域长期支持的稳定性,实现对特定研发团队的稳定支持及相关人才的持续培养;二是强化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支持与补贴力度。国家已经出台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甚至更高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
    建议3、建立渠道与政策优惠,鼓励企业与个人捐赠基础研究。
    补充说明:一是加强捐赠对象的培育(基金会、研发机构)。允许政企合作发起设立具有非营利独立法人资格的“联合基金”,合作企业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联合基金”投资;联合基金建立现代管理制度,理事会成员共同就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研究计划的设计、管理与评价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二是加强税收优惠以及政治安排。对专注科学研究的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研究基金”以及科研类非营利组织的现金捐赠,允许提高税前扣除比例,进一步简化申报和获得捐赠证明的程序。上述享受税收优惠的基金会和科研类非营利组织由科技部门与民政部门联合确定,且需接受相关部门更加严格的监督审查;同时,对于捐赠科学公益基金的个人优先给予合适的政治安排,增强其政治荣誉感。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办理单位: 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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