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孩、三孩政策相继实施以来,“谁来带孩子”已成为不少家庭的难题,“育儿开销大”更是年轻人考虑生育时的苦恼。“托育难”、“托育贵”已成为年轻父母尤其是双职工家庭的头等大事,备受百姓关注。

  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这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升市民生育意愿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几年来,国务院及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广东省用人单位开展爱心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为促进我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市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托育机构服务供给缺口较大,师资匮乏、人员流失严重。据统计,截至2023年10月底,东莞市通过备案托育机构有304家,合计可提供约7000个托位,现有的托育机构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供需矛盾突出。二是现有托育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教育水平不能满足需求,各个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悬殊,家庭托育支出占比高。三是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较高,硬件限制较大,一次性建设投入大,房租及人力成本使收支难以平衡。

建议1、一、以建立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开托育班。鉴于我市幼教工作的现状,围绕构建15分钟全年龄段社区生活圈的思路,建议以大力发展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为主,把发展就近就便、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作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按照“托管为主,收费低廉”的原则,使更多家庭受益。鼓励条件许可的公、民办幼儿园充分发掘潜力,增开托育班,加大对开设托育班的幼儿园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推动托幼一体化有序发展之路。对于开设普惠性托育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如按入托幼儿数给予财政补贴,或采用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给予扶持,提高民办幼儿园办托班的积极性。
    补充说明:
    建议2、二、做好政策落地落实,积极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举办托育机构。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充分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加强社区托育资源建设,鼓励支持将托幼服务纳入民生实事范畴。深化完善政府支持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房租、税费减免,社会保险、金融支持、防疫支持等涉及6个方面的26条具体政策措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对有关具体支持政策的落地指导,探索更多以奖代补、税收优惠、一次性扶持等鼓励措施,缓解民营机构在创办初期的经济困难。加强对开设托育机构规模成本预算和人员、设施科学配置的指导,确保收支平衡、机构可持续发展。
    补充说明:
    建议3、三、完善托育服务发展制度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加快健全并落实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体系、行业标准和规范,优化收费和定价管理,加强运行监测评价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设,严把托育服务资质准入关。明确专业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托育机构指导服务和常态化监管。加快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纳入培训规划,鼓励支持市内职业技术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育婴、保育、保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加强托育行业协会建设,提供“线上+线下”家庭养育照护服务支持,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综合平台,培养婴儿照护服务志愿者队伍。
    补充说明:

提案者: 洪梅镇政协小组

关于报送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4001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局职能,现就第20240017号提案中提到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开托育班”和“鼓励支持市内职业技术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相关专业人才”的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开托育班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我局积极落实《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鼓励新建幼儿园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在完成“5085”(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任务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市1288所幼儿园中有306所幼儿园收托2-3岁婴幼儿2700人,纳入幼儿园管理,其中开设专门托班的幼儿园有41所,共收托2-3岁婴幼儿579人;265所幼儿园都是通过混龄编班等方式共收托2-3岁婴幼儿2121人。
  二、关于鼓励支持市内职业技术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相关专业人才的问题
  我局支持市内高校和中职学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目前我市有广东医科大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开设了护理、助产、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4个专业,在校生共8528人。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南博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南华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育才职业技术学校等5所中职学校和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等2所高职院校中职部开设了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专业,在校生1236人。
  近年来,我们加强专业设置,推进产教整合,通过校企合作,进一步加强婴幼儿托育人才的培养。一是落实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增设幼儿保育相关的专业。2024年,同意东莞市宏达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幼儿保育专业,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2024年,共有6所中职学校和2所高职院校中职部在幼儿保育专业招生,共计划招生755人;同时,东莞市商业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计划招生100人。二是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省教育厅同意,2024年,东莞市商业学校的幼儿保育专业、婴幼儿托育专业与高职院校开展“三二分段”联合培养,拟招生100人。三是积极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支持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同提升托育人才培养质量。广东医科大学借助教学医院的优势重点学科,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儿童医院开设新生儿危重症护理特色创新班,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开设助产护理特色创新班,发挥行业专家在护理专业、课程建设以及人才培养中的指导、引领作用,提升护理本科生的岗位胜任力及就业竞争力。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与东莞市石排医院和广东润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医院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围绕托育服务行业的核心技能要求,融合产业资源和教学资源,设计并实施了一系列覆盖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课程,提升学生的实操能力和服务意识。学校还依托合作单位建立了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地学习和技能训练的机会。东莞市商业学校牵头组建成立东莞市婴幼儿托育职业教育集团,加强与托育机构合作,共同提升托育人才培养质量。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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