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孩、三孩政策相继实施以来,“谁来带孩子”已成为不少家庭的难题,“育儿开销大”更是年轻人考虑生育时的苦恼。“托育难”、“托育贵”已成为年轻父母尤其是双职工家庭的头等大事,备受百姓关注。
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这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升市民生育意愿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几年来,国务院及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广东省用人单位开展爱心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为促进我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市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托育机构服务供给缺口较大,师资匮乏、人员流失严重。据统计,截至2023年10月底,东莞市通过备案托育机构有304家,合计可提供约7000个托位,现有的托育机构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供需矛盾突出。二是现有托育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教育水平不能满足需求,各个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悬殊,家庭托育支出占比高。三是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较高,硬件限制较大,一次性建设投入大,房租及人力成本使收支难以平衡。
建议1、一、以建立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开托育班。鉴于我市幼教工作的现状,围绕构建15分钟全年龄段社区生活圈的思路,建议以大力发展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为主,把发展就近就便、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作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按照“托管为主,收费低廉”的原则,使更多家庭受益。鼓励条件许可的公、民办幼儿园充分发掘潜力,增开托育班,加大对开设托育班的幼儿园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推动托幼一体化有序发展之路。对于开设普惠性托育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如按入托幼儿数给予财政补贴,或采用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给予扶持,提高民办幼儿园办托班的积极性。
补充说明:
建议2、二、做好政策落地落实,积极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举办托育机构。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充分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加强社区托育资源建设,鼓励支持将托幼服务纳入民生实事范畴。深化完善政府支持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房租、税费减免,社会保险、金融支持、防疫支持等涉及6个方面的26条具体政策措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对有关具体支持政策的落地指导,探索更多以奖代补、税收优惠、一次性扶持等鼓励措施,缓解民营机构在创办初期的经济困难。加强对开设托育机构规模成本预算和人员、设施科学配置的指导,确保收支平衡、机构可持续发展。
补充说明:
建议3、三、完善托育服务发展制度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加快健全并落实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体系、行业标准和规范,优化收费和定价管理,加强运行监测评价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设,严把托育服务资质准入关。明确专业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托育机构指导服务和常态化监管。加快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纳入培训规划,鼓励支持市内职业技术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育婴、保育、保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加强托育行业协会建设,提供“线上+线下”家庭养育照护服务支持,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综合平台,培养婴儿照护服务志愿者队伍。
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