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石马河流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和深圳市,发源于深圳市宝安大脑壳山,自南向北流经深圳市观澜至东莞塘厦和雁田水汇合始称石马河,流经凤岗等7镇。近年来,东莞举全市之力打响石马河治理攻坚战,实施“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石马河竹塘断面水质1-11月平均达V类水标准,凤岗镇流域共有11条河涌,其中2条河涌未达100%,黄洞水下游和桥陇河水质监测合格率分别是95%、80%。总体来说,水污染治理仍处于“各管一段”的碎片化状态、线状分散布局,未形成治理合力。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莞深水污染统一治理体系尚未建立。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由于地方行政分割、跨行政区域的协作机制不健全,在取水、排污等问题上追求本行政区域综合利益的最大化,缺乏对下游利益的考虑,导致出现上下游跨界断面水质目标不一致的情况,并且莞深两地交汇处存在“插花地”,进一步加大了流域系统化管理的难度。部分老旧村落无法完全实施雨污分流,只能采取总口截污方式进行截污,雨季加大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压力,导致污水处理厂收集池污水溢流。
二是莞深流域整体性精细化协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区域流域水污染源底数尚不清晰,未形成石马河全域统一、科学合理的智能监测网络体系。水污染治理协同性不强,上下游治理步调不统一,缺乏信息沟通机制,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比如深圳市在推进木古河整治工作中,东莞市未能及时掌握相关进度情况,污染治理未能同步进行。
三是莞深水污染联防联控责任考核机制尚未完善。对莞深两地在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中的主要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和检查督察问责制度尚未健全,责任未压实,压力传导不到位,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同时未出台莞深两地河流全域层面的水污染联合防治方案或行动计划,统筹协调能力弱,缺乏强制推动力。
建议清单:
建议1、一是统筹谋划协调,控源截污净化城市 “血脉”。
补充说明:制定莞深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截污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扩挖和清淤、扩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加快推动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有效降低溢流污染,从源头上有效提高水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建议2、二是同步调动共享,健全区域流域协同管理合作机制。
补充说明:充分利用物联网+智能传感器逐步取代传统“人工+”测量仪器为主的环境监测手段,加快建设覆盖莞深全域的智能化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同时加快建设莞深两地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全面、处置高效、决策科学的环境监测监控、指挥调度的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和精细化管理平台。
建议3、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形成监督执法合力。
补充说明:制定重点断面水质监测预警一张图,设置重点监控断面,完善出入境、重要闸坝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断面设置,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组织两地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和基础设施排查,确保水站正常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加强两地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日常环境监察执法交流与合作,逐步统一两地环境执法尺度,联合开展以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的流域环境联合执法。
建议4、四是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治责任考核机制。
补充说明:以压实责任为导向,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责任制度、考核评价标准及问责、奖罚制度。出台莞深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各项工作方案或计划。实施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建立跨区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的保护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加大水环境生态补偿力度,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