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石马河流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和深圳市,发源于深圳市宝安大脑壳山,自南向北流经深圳市观澜至东莞塘厦和雁田水汇合始称石马河,流经凤岗等7镇。近年来,东莞举全市之力打响石马河治理攻坚战,实施“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石马河竹塘断面水质1-11月平均达V类水标准,凤岗镇流域共有11条河涌,其中2条河涌未达100%,黄洞水下游和桥陇河水质监测合格率分别是95%、80%。总体来说,水污染治理仍处于“各管一段”的碎片化状态、线状分散布局,未形成治理合力。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莞深水污染统一治理体系尚未建立。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由于地方行政分割、跨行政区域的协作机制不健全,在取水、排污等问题上追求本行政区域综合利益的最大化,缺乏对下游利益的考虑,导致出现上下游跨界断面水质目标不一致的情况,并且莞深两地交汇处存在“插花地”,进一步加大了流域系统化管理的难度。部分老旧村落无法完全实施雨污分流,只能采取总口截污方式进行截污,雨季加大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压力,导致污水处理厂收集池污水溢流。
  二是莞深流域整体性精细化协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区域流域水污染源底数尚不清晰,未形成石马河全域统一、科学合理的智能监测网络体系。水污染治理协同性不强,上下游治理步调不统一,缺乏信息沟通机制,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比如深圳市在推进木古河整治工作中,东莞市未能及时掌握相关进度情况,污染治理未能同步进行。
  三是莞深水污染联防联控责任考核机制尚未完善。对莞深两地在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中的主要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和检查督察问责制度尚未健全,责任未压实,压力传导不到位,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同时未出台莞深两地河流全域层面的水污染联合防治方案或行动计划,统筹协调能力弱,缺乏强制推动力。


建议清单:

    建议1、一是统筹谋划协调,控源截污净化城市 “血脉”。
    补充说明:制定莞深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截污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扩挖和清淤、扩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加快推动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有效降低溢流污染,从源头上有效提高水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建议2、二是同步调动共享,健全区域流域协同管理合作机制。
    补充说明:充分利用物联网+智能传感器逐步取代传统“人工+”测量仪器为主的环境监测手段,加快建设覆盖莞深全域的智能化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同时加快建设莞深两地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全面、处置高效、决策科学的环境监测监控、指挥调度的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和精细化管理平台。
    建议3、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形成监督执法合力。
    补充说明:制定重点断面水质监测预警一张图,设置重点监控断面,完善出入境、重要闸坝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断面设置,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组织两地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和基础设施排查,确保水站正常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加强两地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日常环境监察执法交流与合作,逐步统一两地环境执法尺度,联合开展以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的流域环境联合执法。
    建议4、四是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治责任考核机制。
    补充说明:以压实责任为导向,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责任制度、考核评价标准及问责、奖罚制度。出台莞深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各项工作方案或计划。实施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建立跨区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的保护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加大水环境生态补偿力度,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提案者: 熊赟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熊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莞深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构建东莞“绿美水系”生态建设新格局的建议》(第2024001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市水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按照“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的思路,积极会同深圳等周边城市加强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有效解决了一批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治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宜居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1-8月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质优良率达71.4%,其中莞深交界的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水质为Ⅲ类,石马河旗岭断面水质为IV类,均达省定目标要求,流域内水环境质量质呈稳中向好态势。
  一、强化统筹协调,系统推动流域综合整治
  一是推动高位统筹,2024年4月2日,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联合在深圳市召开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协调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蒋宏奇同志出席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会议还审议了六项合作议题,共同签署了《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框架协议》,以三市的通力合作为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实施规划引领,目前已综合深圳、东莞、惠州三市污染治理情况,起草了《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重点围绕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实施“三水统筹”,部署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清淤、生态修复、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及美丽河湖建设等工作任务。
  二、强化共建共享,高效推动区域环境协同监管
  一是优化监测效能,东莞市已建成“14+1”水质自动监测网,包括14个固定水质自动站和1部水质在线流动应急监测车,配合地表水质人工监测网及东莞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形成了立体式的水质监测网络。二是深化信息共享,目前国省考断面及重点一级支流相关监测数据可通过广东省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监控平台进行共享,此外经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协调会议讨论,已明确由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控数据沟通对接机制、形成共享数据清单,开展多层次、多途径的数据共享。三是健全调度机制,市级已建立生态环境指挥调度平台,汇聚监测异常和应急事件等任务信息并进行对应交派处理,构建“市、镇、村、企”四级联动指挥调度体系。
  三、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推动监督执法管控到位
  一是开展监测分析,我市已开展河涌水质全覆盖监测,在全市635条内河涌、209条暗渠以及鹅公岭河、水贝水、君子布河、观澜河、潼湖水、大沥河等入境河流,共设置监测断面998个,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水质监测并召开水质会商会,对全市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并预警。二是严格联合执法,2024年1月我市与深圳市、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深莞惠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明确了组织机构,共同加强对跨区域的东江供水工程太原泵站、石马河流域、茅洲河流域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联合交叉执法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400人次,检查东莞、惠州、深圳三市企业100家次,共发现20家企业存在问题,交叉检查组均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指导其立行立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四、压实工作责任,联合推动水污染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指挥体系,为进一步推进莞深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协调会制度,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协调会,集中审议跨区域堵点、难点问题。二是细化任务分解,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印发了《广东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2024-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对深圳、东莞市水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同时我市已印发《东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任务分解落实。三是强化考核激励,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开展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明确各地市年度任务、考核评判标准及问责、奖惩制度,每年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追踪评估,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7日

办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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