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作为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特殊产业,从社会的角度而言,它有利于满足老年人的社会需要,有利于形成健康老龄化社会,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从经济的角度来讲,它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有助于减轻政府的社会保障负担。
  根据最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东莞市常住人口中,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57.2万人,占5.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94个百分点。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大量专门人才,既包括服务人才,又包括管理人才。目前我市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高校在开展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上仍较滞后,存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尤其是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存在数量短缺、专业能力不强、社会地位偏低、流失率较高等问题,制约着养老服务扩量提质。


建议清单:

    建议1、鼓励高等院校优化相关专业设置,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
    补充说明:在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保留“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涉老中职、高职专科专业的同时,新增了“医养照护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本科专业,不仅通过专业中、高、本一体化设计打通养老服务人才的学历通道,同时也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建议我市高等院校办学要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指引,根据“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要求对接相关产业链,优化相关专业设置,主动开设相关涉老专业,同时在护理、康复、医学营养、家政等专业中将养老服务作为专业方向,按照养老服务产业链、岗位链打造高水平专业群,在增加专业布点的同时扩大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布局对养老服务新体系的适应度,从而不断提升我市的养老服务专业水平。
    建议2、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社会服务功能,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补充说明:职业院校具备师资、实训和课程教学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作为教育资源的最为聚集的地方之一,具有师资、场地等独特优势开展养老人员的社会化培训,可以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进行定制化培训,对准备从事或已经从事养老服务岗位的人员进行适应性培训,对老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规范化培训,相对于学历教育,培训更快更灵活,人力资源供给更直接。
    建议3、完善配套举措,进一步拓宽养老服务人才的来源渠道
    补充说明: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制定相关人才扶持激励计划,配套人才培养、留用、职业发展、职称评审、待遇保障、积分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具体举措;建议人社部门聚焦养老服务人员水平评价,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体系,增加行业发展吸引力;鼓励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供需对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扶;探索建立“银发人才库”,支持鼓励政治素质高、奉献精神强、业务技术精、个人状态好的离退休医生、教师等老专家、老同志自愿经过二次培训加入到养老服务工作中,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提案者: 李娜

办理单位: 教育局,民政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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