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以及东莞入户政策的大力开放,东莞市学籍人数出现不断增加,面临小孩上学问题日益凸显;据不完全统计,东莞现有506所小学,公办小学231所,占比46%;现有234所初中,其中公办初中61所,占比26%。截止23年3月,东莞东莞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在校人数有111.5w人,其中非本市户籍(随迁)人数有67w人。其中民办随迁人数有56w,能够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生有11w人,占比仅有16.4%!
  这么看来,无论是东莞公办学校的数量,还是随迁子女在公办就读的比例,都是偏低的。而且在东莞想要读一所民办学校,学费基本都是以万计算。如何保证这些随迁人员能够顺利上公办学校也是当下热议的话题,尤其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制造型企业来说,为员工解决小孩上学的问题成了老板头疼的事情;每年四五月份,员工都希望公司能够多分一些公办名额指标,以便小孩能够顺利到公办学校就读;但这一方面取决于当年上学总人数,一方面取决与公司对当地政府的贡献能力;但对于制造业来说,能分到的名额真是杯水车薪;

建议1、建议政府对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的优惠政策加大,吸引符合资质的民办学校快速转公办;
    建议2、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将收费管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检并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对因乱收费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或者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约谈告诫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资质也纳入日常考核,因民办学校很多教师资质参次不齐,导致教育水平与教育能力差异较大,对优秀的民办老师给予政策性福利,吸引其向公办学校倾斜,同时针对不符合资质的老师建立淘汰机制。
    建议3、对不符合资质的民办学校,政府可视具体情况申请转公办学校。

 

提案者: 钱济高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400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钱济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东莞市公办学校占有率的建议》(第2024000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公办教育千日攻坚行动,挖潜扩容新增公办学位,积极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优化调整义务教育结构,稳慎推进“民转公”工作,严控民办学校增量,公办义务教育的规模、占比呈上升趋势。截至2023年底,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554所中小学(其中小学344所,初中210所),在校生113.2万人,其中非户籍学生61.51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4.34%。其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86所(占比51.62%),公办在校生人数55.23万人(占比 48.77%)。同比2020年底,分别上升了2.27%和9.62%。同时,自2020实施千日攻坚行动以来,我市已投入198亿元,共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167所(小学102所,初中42所,高中阶段学校23所),新增公办学位21.7万个(其中义务教育公办学位18.53万个)。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户籍学生学位补贴全覆盖,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部按一档补贴发放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超额完成“95%”“85%”硬任务,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二、关于有关建议回复意见
  (一)关于“建议政府对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的优惠政策加大,吸引符合资质的民办学校快速转公办”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我市已推动完成了5所(莞城英文实验学校、中大附校外国语学校、石碣佳辉学校、凤岗侨诚学校、凤岗南门小学)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96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350个。根据上级要求,只有公有主体单独举办的“公参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明确规定应转为公办学校,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余租赁政府资产到期、租赁集体资产到期、小区配套、招生不足等类型的学校,均缺乏上级政策依据。部分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意愿仍然强烈,对收购转公有抵触情绪,转型工作难以推进。同时,“民转公”所需经费主要包括物业权属征收费用、补偿(赔偿)举办者费用、师生安置费用、改扩建或装修费,以及后续办学经费等,镇街普遍反映地方财政压力较大。
  下来,我们将持续优化完善民办学校转型流程指引、工作方案模板,进一步摸清全市每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情况,深化调研、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探索将更多租赁政府资产到期、租赁集体资产到期、小区配套、招生不足等类型的民办学校纳入转公计划,对拟转型民办学校制订“一校一案”,争取成熟一所转一所,探索建立健全“民转公”财政激励机制,稳妥推进“民转公”。
  (二)关于“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日常监督和管理”的情况
  一是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市发改局已根据上级文件制定了《东莞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拟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日常监管。一直以来,民办学校收费情况都纳入每年的民办学校年检指标中,并将“存在乱收费行为”的民办学校,按涉及金额情况将年检结果定为“限期整改”或“不合格”。建立年检结果与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挂钩制度,对办学出现严重问题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2023年10月,我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教育收费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提高认识,规范公示内容,建立规范化的公示管理制度。我局每年都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加大对民办学校违规收费的查处。今年以来,查办教育收费案件3宗,责令退款31.51万元,罚款4.60万元,切实维护好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二是以检促改全面规范办学行为。近三年来,我局均结合上一年度检查情况对年检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各项考核指标。2023年年检市级复核环节中,由市教育局24个科室按照对口联系镇街统筹协调,增派镇街督学交叉参与检查,同时增加会同市镇两级发改、财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选派人员赴学校开展实地联合检查,提高了核查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年检工作成效。随着对年检工作的细化深入,整治力度加大,超规模办学行为、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师德师风问题等情况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随着民办学校规范提质工作的推进,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办学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三是加强民办学校教师资质把关。我局每年都会对镇街(园区)政府教育履职进行考核,其中民办学校的师资配备也纳入属地政府履职考核范围。同时在每个月的教育督导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督学对教师队伍相关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新入职的民办学校教师,都报公安部门进行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清退。鼓励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报名参加公办教师招聘。
  四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网上报名方式、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政策,规范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优化民办学校直升政策。完善民办学校录取规则,把好“招生计划关”“电脑派位关”“学校补录关”,出台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和广告管理办法,明确民办学校招生宣传负面清单。
  (三)关于“对不符合资质的民办学校,政府可视具体情况申请转为公办学校”的情况
  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数大,早期举办的民办学校开办标准较低,整体办学质量不高,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现象。在推进规范整治过程中,可纳入收归转公的民办学校绝大部分也是办学条件较差、未能达到现行办学标准的学校,即便能顺利停办或收归,也无法直接投入转公使用,需要政府追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摸清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情况,指导镇街对拟转型民办学校制订“一校一案”,争取成熟一所转一所,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进一步优化学校建设审批,进一步简化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报建、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审批流程,加快新增公办学校建设进度。二是加大现有公办学校挖潜扩容。分类核定现有公办学校办学规模,允许用地和建筑面积较为充裕的学校适当扩大班数和扩大班额,支持优化办学层次和招生结构,增加公办学位供给。三是继续选派公办学校校级领导、后备干部、优秀党员教师到民办学校任党建指导员或第一书记,积极发动遴选优秀退休教师前往民办学校任教,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教学教研视导力度,常态化开展教研交流、送课上门、推送线上优质教学资源等措施,提升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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