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粗略统计,每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就会产生500-600吨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按照能否再生利用可以分为,可直接利用的材料、可再生材料和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料几种。放眼全球,如日本因自然资源匮乏,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相继出台了数十部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目前日本很多地区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达到100%。在美国,每年约有1亿吨废弃混凝土被加工成骨料用于工程建设(即再生骨料约占5%的比例),此外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100%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路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这些发达国家通过科学手段,将建筑垃圾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加以利用,不仅节约自然资源,又保护了生态,并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先进经验。
目前在我国来说,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尚处在探索阶段,资源化率仅为5%,有数据显示,我国建筑垃圾到2020年预计将达50亿吨左右,如果能把这些建筑垃圾充分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可以创造上万亿元的价值。据了解,潍坊三建集团自2008年起利用建筑垃圾为主料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其自主研发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并该司自2010年8月起对该项目进行改扩建,现已达到年产12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和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而这种新型建材在质量、硬度等方面要优于其他建材产品,整个生产过程无任何有害气体产生,基本实现了当地建筑垃圾的零排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除此之外,为推动建筑资源循环利用,深圳已于2009年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建筑资源循环利用地方性法规,建筑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已达30%。据了解,深圳引进了建筑垃圾破碎机,可以将建筑垃圾衍生出几种不同规格的骨料,并在深圳市政府投资的项目中,明确需强制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并深圳市还制定了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政策优惠及资金补贴办法,培育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据估计,到2015年,深圳市年处理建筑废弃物量超过600万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可达60%。
而我市作为全国工业发达城市之一,对建筑垃圾几乎未进行回收再利用,处理方式仍以最传统的直接填埋为主,这就存在以下一些现状:1、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程度不高,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2、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大多数可回收的资源被白白浪费掉了。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央编办于2010年下达《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等等,这些法规及规定虽为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因缺乏实施细则与实际工作经验,我市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领域方面仍是空白。
办 法:
1、高度重视,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2、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规定,具体可包括禁止填埋具有再生价值的建筑垃圾,规定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回收和堆放,排放单位必须配置相应的处理设施或委托专业机构处理和利用其建筑垃圾等内容。
3、分区设立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对于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和集中,将可以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与再利用。
4、引进专家型人才加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提出符合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战略和技术方案。
5、政府应加大扶持创办建筑垃圾的加工企业,大力开发再生材料产品,并就再生建材制品的出路给予大力帮扶;对于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材料或产品的单位,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优惠,鼓励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再生原料的良性循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