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三旧”改造房地产、拆除等工程建设,我市城建规模日益扩大,我市的建筑垃圾产量也逐年高速增长,预计未来建筑垃圾的产量仍将呈增加态势。目前我市每年的建筑垃圾数量达百万吨以上,占城市垃圾总量30%~40%。此巨量的建筑垃圾,已严重影响我市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主要危害包括: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加剧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污染土地、破坏土壤生态平衡;污染江河、湖泊或地下水、危害水资源的利用;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市容、市貌、景观、形象;危害我市的生活卫生环境;耗用巨大的垃圾清运建设费用等。
目前建筑垃圾大部分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到郊区、道路、绿化带、空旷地、江边河畔等随意扔弃、露天堆放或填埋,给我市的环境治理和保护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建筑垃圾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建设行业的“第二资源”,其中的废混凝土块、砂浆、碎砖沙石、陶瓷等大部分的回收利用价值很高,有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目前我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还很低,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建议彻底改变以扔弃、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大力发展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力争使90%以上的建筑垃圾都回收利用,这对于促进我市的环境、资源、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意义深远。
办 法:
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积极制定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标准、政策、规划、法规。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府管理、执行部门,统一协调管理、推行我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加快建筑垃圾处理场的建设。由政府提供土地,高起点规划建设市级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和镇区级建筑垃圾收纳中转站,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城镇一体化,以解决各地区建筑垃圾的接纳、分类、存放、消化问题,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进行回填。处置场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可委托有实力的企业在政府部门监管下投资运行,政府则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三、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的建筑垃圾循环资源利用项目,引进先进的经验、技术、设备、人才、资金和企业,将建筑垃圾的清运、回收利用逐步推向市场化经营;并鼓励这些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究,提高建筑垃圾产品的研发、工艺等技术水准,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从政策上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政府的支持力度有很大关系,可运用政策、资金、价格、财税、金融、奖励等多种手段对从事建筑垃圾源化利用投资经营的企业给予支持,积极推动建筑垃圾源化产业的发展;规定政府出资的市政工程项目带头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而且应用率必须达到30%以上;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源化再利用产品的市场出路问题。
五、推动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工作。加快建筑工业化发展,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尽量采用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技术,推行工业化、标准化及其它先进施工工艺;大力推行房地产行业的毛坯房建设工作,明文规定商品房以不装修的毛坯房为主,避免及减少购房者在买房后往往由于对原有的设计装修不满意而重新装修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实现我市建筑垃圾的减量化目标。
六、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的良好氛围。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和倡导,明文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禁止建设、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在河涌、沟渠、道路、绿化带、内街空旷地及其它非指定的场地随意扔弃、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以实现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