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管理办:
王建周委员:
根据市府督查室对《关于进一步改进基层作风,提升镇街机关效率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36号提案)的交办意见,我办为该提案的分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为实现依法治市,加强政务公开,近年来我市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市民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等多渠道了解政府信息,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完善信息公开网站
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发布文件规章、行政措施等的重要载体,是市民了解掌握政策法规和政务信息的快捷途径。根据省府办下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有关要求,在2014年9月底前,根据建设规范,完成地级以上市各牵头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督导市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等)依托自身网站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信息的梳理、分类和更新,以数字化、图标、视频等方式展现,使主动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增强吸引力和亲和力。届时,市民可直接查看该部门或公共企事业单位的重点领域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二、升级改造依申请公开系统
东莞市依申请公开系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于2008年设计开发并投入使用,主要实现公民互联网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和查询、各镇(街)及各市直部门网上受理、审批、答复、查询等业务。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业务量的增加,前期功能设计考虑不全面,信息技术不足等原因,导致现有系统不能很好满足需求。为此,我们正在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提升系统的易用性、灵活性、方便性及安全性等要求,以满足公民及组织对信息公开申请和各镇(街)及各市直部门网上受理、办理需求。另外,我们还计划新增邮件、短信提醒功能,以便敦促各受理单位尽快受理、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优化《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发行方式
《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由市政府主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承办的政府公开出版物,每月1期,是市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等的重要载体。
为提倡低碳环保,节约印刷成本,我们对《公报》赠阅方式进行调整,侧重推广电子版及网络版等赠阅方式,印数从今年四月起每月减少510本。同时,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政策法规和政务信息,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及档案馆共设立《公报》查阅点86个,每月免费派送,方便群众查阅。
四、优化《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
《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以下简称“政务公布版”)于2000年正式创刊,每周3期,至今已刊登2000多期,主要公布“六大类”政府信息:一是热点信息类,包括申请廉租房名单公示、环境监测结果公示等;二是公示监督类,重点公开干部任前公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监察绩效测评情况等;三是法规告知类,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行政处罚公告等;四是招投标类,包括小汽车号牌拍卖公告、政府采购、市政府重点项目招投标公示等;五是专题报道类,推出《阳光政务》系列专题等;六是政策解读类,选取涉及民生热点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进行解读报道。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改版,务求版面更加简洁紧凑,提高版面的可读性;不断调整刊登内容,偏重刊登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此外,我们还在“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新浪及腾讯微博发布每期政务公布版中市民较为关注的信息;在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布版栏目,提供每期政务公布版电子版下载,方便市民查阅有关信息。
五、建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
结合省委、省政府“两建”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计划整合我市现有的各类非紧急类咨询、投诉、举报热线,逐步建立集话务、网络、手机应用、短信、微博、微信等六位一体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并加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名称,实现政务服务咨询、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举报、行政效能投诉等业务功能,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目前尚处于起草方案阶段。
市编办: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036号的答复
尊敬的王建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基层作风,提升镇街机关效率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036号)收悉。提案深入分析了改进基层作风提升机关效率对我市的重要性,指出了当前机关行政效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颇具建设性的建议,其中以以落实十八届三大全会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建议,对于推进我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很有参考价值,同时进一步拓宽了我们的改革思路,有效促进了我们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思考,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现结合我办职能,就提案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2012年9月以来,我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2〕24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启动开展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大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精简、高效、廉洁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进压减审批事项、推动简政放权、规范审批用权等系列工作措施,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取得一定成效。
一、着力压减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减少行政审批的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清理现有的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评,社会事项准入评比达标,考核评估年检年审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涉及实体经济、民间组织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继2012年底出台第一批目录压减行政审批事项41.3%后,继续开展75个单位政府职能及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73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520项日常管理事项,并促使于2013年6月出台第二批目录。两批目录共压减行政审批事项321项,减幅达55.1%,其中取消256项,转移65项,下放中心镇(园区)管理186项;压减日常管理事项92项,减幅达41.1%,其中取消70项,转移22项,下放中心镇(园区)201项;下放中心镇(园区)行政执法事项有70项。同时,上报向省请示争取调整不属我市权限的审批事项,其中拟取消的事项共有93项,提出拟转移的事项有155项。2014年以来,我办结合推动上级政府取消和下放事项的对接落实工作,对第二阶段清理政府职能后拟保留的事项,进一步全面清理压减和分类管理,现已形成了《东莞市人民政府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送审稿),正依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二、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按照省、市提出的“放好权、接好权、用好权、管好权”工作原则,我市不断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继2009年在石龙、塘厦开展试点,2010年经试点后,在11个中心镇和3大园区进一步推进实施后,2013年全面梳理早前简政强镇工作所下放的5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事项目录,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放权事项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通知》(东委办发〔2013〕7号),将市经信局等35个行政机关的457项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及权限,以委托、交办等形式下放给镇(街)、园区行使,进一步优化基层职能配置,有效增强基层发展动力。通过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机构人员配置、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协调、监管和督促等工作,市、镇(园区)责权关系得以理顺。机构设置得到精简、运行机制得到创新,审批环节得到有效减少、大大节省企业、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三、创新加强审批监管
我办在牵头督促全市有关单位在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转变管理理念,完善监管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加快推行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我办牵头制订《东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和试运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健全事项及其目录的动态管理机制,《东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分别明确了法制、纪检部门的法制审查、效能监察职责,并确立没有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的基本原则,将有效减少,甚至避免审批事项 “压减—膨胀—压减—膨胀”的现象出现。二是试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按照省市“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部署,我办牵头有关试点单位根据省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两项地方标准的要求,对接省市网厅建设规范,以制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为抓手,探索开展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业务标准工作,推进审批事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目前,共有17个试点部门向我办提交了137套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审查备案后办事指南将上传市级网厅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实现便民惠企。同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将明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期限、审批流程、申请材料和裁量准则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接下来,我办将按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规范设定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审批监督,确保改革事项落到实处;适时开展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我办将会同市纪委、行政服务办、电子政务办,统筹指导各单位结合企业投资制度改革、商事登记改革、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做好优化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最佳的政务服务环境。
市监察局: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36号提案的答复
王建周委员:
现就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第20140036号提案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结合东莞实际,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市直单位和镇街仍存在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下来,我们将结合并借鉴您在提案中所提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我市行政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一是继续做好电子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利用好已运行的电子监察系统,结合绩效测评,加强对审批、执法等环节的实时监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积极拓展监察领域,创新监察模式,不断提升监察效用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建设,优化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流程,不断完善受理投诉的工作制度,加大跟进和督办力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及时化解矛盾,对发现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醒有关单位部门,及时纠正其中存在的行政效能问题,促进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三是完善绩效测评机制。继续抓好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绩效测评及行政办事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优化评价标准,加大公共参与度,力促行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监督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各市直单位和镇街政务公开的监督,通过建设好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察系统,把监督网上电子审批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各单位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同时,通过每季度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在“中国东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单位、镇街政务公开的有关情况,以及定期组织网办各成员单位开展网厅建设的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各单位及时更新发布办事服务流程,不断提升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深度,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透明,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一是拟在今年年底开展社会评议科(所、站)长试点活动,组织镇街和企业代表对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7个具有行政审批及执法职能的科(所、站)长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依法办事情况、服务效能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及服务建设项目情况等,对测评排名靠后的科(所、站)长,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切实促使机关作风转变。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推行行政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贯彻执行政策措施不力、效率低下、作风散漫、影响和贻误政府工作部署的,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大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工作力度,不断健全机关作风明查暗访长效机制。今年拟计划制作两部明查暗访专题片,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市纪委“十五个严禁”、务实节俭过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庸懒散奢”、“门难进、面难看、话难听”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指导,对发现的机关作风问题予以曝光并督促整改。
办理单位: 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东莞市编办、东莞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