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综合类人才政策技能人才政策、科技人才政策、专业人才政策等,引进了大量人才在莞工作学习、安家落户,着力打造人才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共同成长的人才生态,推动东莞在万亿元GDP、千万人口城市新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在党的二十大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全国各地白热化的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因此,提供更有温情、更具人文关怀的生活保障服务,解决人才生活后顾之忧,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我市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动力。
东莞人才中青年人才(25-40岁)占据一定比例,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青年人才面临着生育抚养子女的生活压力,尤其生育抚养婴幼儿时期,社会幼托服务体系欠缺,幼托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较低,依然以家庭成员承担为主,分散了青年人才大量精力。而青年人才事业正处上升期,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易影响青年人才生育的积极性或推迟错失了最佳生育期。 因此,重视和解决青年人才生育后顾之忧,对于我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发人才潜能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对城市人口结构的可持续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办 法:
为此,建议:
一、鼓励人才聚集的单位和社区试点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53 号)指出,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然而在具体实施中限于多方面因素暂未形成实质性影响和行动共识。可先行探索基于吸引人才和降低实施难度两个导向,鼓励和扶持青年人才密集的学校、科研院所、医院、产业集聚区等单位,结合自身管理模式和基础优势试点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单位建立单位托儿所,实现上班时间婴幼儿的托育;或者在地理相近单位联合创办。逐渐发挥东莞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建设运营的先行示范作用,试点经验有序稳步推广。
二、壮大托育行业人员人才库,更好地服务青年人才。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社会服务人群(尤其托育行业服务人员)进一步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形成与我市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相适应的托育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托育行业人才评价机制、奖罚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托育行业协会的咨询培训和桥梁纽带作用,优化信息化统筹管理方法,畅通评价渠道,形成托育机构、托育人才和接受托育服务家庭三方相互评价的有效激励和监督氛围。研究提供 “托育服务”专项服务渠道,同时加强对青年人才托育诉求的关心关怀,加强托育服务的推介和跟踪服务,进一步形成托育人才服务青年人才的良好示范效应。二是探索人才子女入托的“双向优惠”政策,即人才子女入托提供优先选择权,同时人才需利用专长入园进行公益服务的机制。这样既解决子女托育、工作分心的问题,引导亲子互动,又能加强家长和机构的联系,营造家庭、社会紧密融合抚育的氛围。
三、优化人才卡政策,加强对人才生育的扶持。《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为人才提供了生活、教育、医疗、政务办理等服务便利。人才在子女义务教育上可享受必要的政策便利的同时,也可以在婴幼儿生育抚养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人才政策。特别提升生育子女相关的医疗便利服务,着力改善现有医疗机构中存在对人才绿通便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未落实人才政策的现象。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才享受医疗服务的范围。如进一步完善家庭签约医生责任制度、优化服务事项和流程,在人才自身或配偶的孕产期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和产后护理、育儿辅导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家庭跟踪服务等,将婴幼儿体检、疫苗注射等业务纳入人才绿色通道范围。
提案者: 魏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