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专业照料、远程监测等居家失能养老服务,使失能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获得专业化养老照护服务。2022年4月,《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以提升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截至2021年年底,东莞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为38.17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3.36%,这表明东莞实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东莞市有政府补贴支持的老人中,选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有约3000人,而选择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有13528名,其中重度失能的有6777人、中度失能的有6048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有703人。尽管东莞市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不断增加,但护理型床位的数量仍较为有限,大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但从服务内容和质量来看,我市居家养老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大多数为家政服务,较少涉及其他服务内容如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另外,护工接受培训较少,专业素质不高,服务专业性不强。
“十三五”期间,全国先后有五批、共203个地区进行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其中“家庭养老床位”作为一种创新服务模式,先后在北京、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了试点,建设实效明显,获得的经验均值得东莞学习借鉴。
办 法:
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能有效破解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既解决了家庭照料存在的照护者精力、时间以及专业性问题,又解决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紧缺的困境,既满足老人居家养老意愿,又节省机构养老的床位费。
(一)加强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适度普惠制度建设
《东莞市居家养老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办(2021)12号)根据老人失能程度不同给予不同等级的居家养老资助,资助额度较旧办法有所提升,但资助额度和范围均有限。因此,应尽快出台长期护理险政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社保定点,并研究将上门医疗、医疗护理等符合医保支付范畴的纳入医保统筹。
(二)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
中央与省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均有相应的支持项目,如民政部、财政部将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10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0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入选项目将得到专项扶持资金。因此,东莞市相关部门应支持并推动养老服务创新项目积极申报试点。
(三)医养结合基础上试点“家庭养老床位”
东莞市可以分阶段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当前可以先设立“家庭病床”服务,解决失能老人急需的医疗护理需求,再依托东莞目前较为成熟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结合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为失能老人家庭提供类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待条件成熟,逐渐将家庭病床与家庭养老床位“两床”融合。
(四)鼓励养老机构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通过设计合理的考核标准,鼓励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可考虑将家庭养老床位与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按照一定的比例折合,合并纳入各镇街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完成指标,以提高镇街层面的积极性。也可设计合理的补贴方式,如以奖代补政策,对于签约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机构给予奖励,对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涉及到的硬件投入等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根据服务对象的经济和身体状况给予运营补贴。
(五)提升整体养老服务能力
东莞开设“家庭养老床位”面对的问题主要还是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均不足以满足需要。为此,可建立与护理学校、开设相关专业高校协同培育人才的机制。同时,智能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平安铃服务和适老化改造可以在既有基础上进行设备升级,并充分利用智慧养老平台提升精准服务能力。
提案者: 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