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实施15年之久的禁令正式解除,允许上牌上路,行业呈现产销两旺态势。据了解截止2022年11月,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300万(源自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统计),其中已登记上牌139.4万辆(交警部门数据,新国标131.2万、非标临牌8.2万),且仍保持着每月较高增速。随着车辆保有量大幅增加和禁止“室内充电”等措施深入人心,对公共充电设施的需求也急剧增加,加上我市及周边不断发生车辆充电起火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的事故,充电安全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经调研,目前我市在公共充电设施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充电设施规划选址不科学。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大多设置在社区村组居住区、小区内或出入口、商超、产业园空旷处,分为业主单位自行建设(图1)和社会资本投资运营两类。一方面,充电站(集中式电池换电柜)选址时更多考虑距离便捷、人流量大等因素,所以往往选在人员密集、环境复杂场所(图2城中村便利店处),甚至还会阻挡通行,在消防、交通和建筑安全等方面都存在隐患。另一方面,在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服务休闲场所(如市民服务中心、医院、银行、公园、地铁公交站)和周边区域普遍设有电动汽车充电桩,但罕见电动自行车充电站;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率越来越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充电需求无法满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且亟待解决。
2.充电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不合理。集中在社会资本运营充电站,调研发现各充电站多数按时长计费(但价格有差异),少数按耗电量计费,甚至部分运营商在同一社区有时长和电量两种计费方式。在用电成本完全相同情况下,充满一台铅酸电动自行车,按时长(约0.5元/时)和按耗电量(约0.8元/度)计费最高可相差六七倍,这与汽车充电桩普遍按电量计费相比明显不合理。另外各类充电平台APP还普遍存在“必须预存款项才能使用”“充电最少按一小时计费”“获取非必要个人信息”等情形。
3.充电设施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业主单位自行建设的充电站因缺少统一规划和技术要求,往往外观简陋、缺少遮阳挡雨物,电线插座随意搭接,没有消防设备,在炎夏或雨天容易因电池暴晒或受潮造成短路火灾事故;即使是社会资本运营的充电站也只能保证有顶棚、统一布线和电路保护装置。但实际上至少应保证三面封闭、遮阳防雨通风,配备专用悬挂式灭火器(不能用普通泡沫式),且最好有监控。另外,市面上的电池换电柜均未配备消防设施,且普遍适用于60V的超标锂电池,多组电池同时充电一组出事必然祸及周边,风险巨大。
办 法:
1.应急、消防部门针对充电站和集中式电池换电柜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保障安全消防要求的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规格系列等。
2.城管、消防部门对社会面充电站的建设从严审批,尽量远离住宅、商业集中区和有危险源区域(如液化气站),禁止超标电池换电柜的建设,对合规换电柜也严格把关,对社区村组、小区内的充电站的建设加强指导;对布局不合理、影响公共秩序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已有充电站(换电柜)要及时督促整改或拆除。
3.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网点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做到总量布局合理,搭建居民共享的集中充电网点。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和服务休闲场所,充分利用和挖掘自身条件,争取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充电站,做好便民服务。
4.发改、电力部门对社会资本充电站运营成本进行调研,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参考汽车充电桩进行合理引导,为广大市民群众节省用车充电成本;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加强对充电平台软件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查处违规行为。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