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二、我市产业政策制定的情况与不足

  十四五期间,在制造业方面,我市将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四个支柱产业,以及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五个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格局。而近三年国际贸易环境和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我市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存在较大困难,例如有一定的存量规上企业存在降规的风险。

  因此,我市的产业政策制定主要体现为两大趋势。一是“促发展”,针对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型产业,会形成一定的产业政策倾斜,护航发展;二是“保稳定”,针对因疫情或外贸环境影响存在困境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方面进行政策支持。

  我市现行产业政策的制定,存在着一些方面的不足。例如,从短期来看,我市的产业政策的重点仍旧不可避免偏重政府直接投入补贴;部分政策制定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政策制定存在“碎片化”的问题,未能体现出系统性、连锁化、立体化的布局;部分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标准比较模糊;部分政策措施效应未能充分释放;政策实施管理体制仍有待完善,扶持政策实施尚未形成评价—改善—再评价的良性循环等。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趋势下,我市产业政策的制定,从长期角度来看,应当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

   法:

  三、我市产业政策制定的完善

  1.从长远角度,建立竞争中立和功能性的产业政策制定机制。产业政策的制定应当以提供信息、健全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非倾斜式“功能性”政策为主,主要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和增进市场功能方面发挥作用。需要减少存在产业和区域歧视的产业支持或限制政策,减少鼓励类产业的诸多补贴政策,减少可能导致市场扭曲的产业政策。

  2.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将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前置到产业政策制定的过程和机制中;确定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产业政策制定及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与程度;对已制定的产业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中期与后期评估。

  3.产业政策要注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控制单纯政策性财税补贴的比重,注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变政府直接补助或奖励企业的传统做法,研究出台政府购买专业机构服务产品的意见和办法,让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通过招投标将高端专业服务统合纳入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导航和评价服务。

  4.注重产业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许多产业政策的有效期较短,仅适用于当年,或者较短的3年一轮。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是否变化都是未知数,对企业预期带来很大不确定性。建议从一个较长的存续期间考虑去制定产业政策;对没有明确有效期的,以及即将到期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专项评估,提前开展企业调研和意见征询,争取新一轮政策制定让企业有更加稳定的受益预期。

  5.强化产业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率。一方面,选择与一些投资业绩优秀的大型投资机构,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合作,市场化效率较高;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限制较多,市场化的大型投资机构的合作意愿受限制。可以更多参考深创投的一些较为灵活的内部机制,建立更好的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

提案者: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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