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耀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助企纾困政策体系的建议》(第20230376号)提案收悉。提案提出的“增强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以及“增强政策的普惠性、及时性和主动性”等两方面建议,对于部门改进工作,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您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议
近年来,由于稳增长、“3+1”集群培育等工作任务的要求,市工信局涉及的惠企政策从原有的“科技东莞”(工业和信息化专题部分)扩大至“科技东莞”(工业和信息化专题部分)、“稳增长”、“3+1”专项等多个项目。为贯彻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署,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有关工作,我局2022年对上述政策进行了整合,将惠企政策梳理形成产业集群发展、优质企业培育、产业基础提升、产业园区建设、产业金融、数字化发展、绿色发展等9个方面,在对政策体系进行整合完善的同时,基本保留了原政策体系中较为有效的资助内容。2022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在中长期的时间范围内稳定地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发展。为做好政策平稳衔接过渡,该管理办法印发之日前已组织申报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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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继续按原资金管理办法完成项目资助流程。下来,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产业类项目扶持政策的申报和兑现,持续有效地支持我市企业发展。
二、关于“增强政策的普惠性、及时性和主动性”建议
为增加政策的普惠性、及时性和主动性,我局着力打造“企莞家”政策“一站享”平台,促进政策快速精准惠企。“企莞家”平台通过信息采集技术,定时获取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涉企政策信息,方便企业“一站式”了解适用政策,2022年以来“企莞家”发布政策近6000条。对于已填报企业信息的平台用户,“企莞家”通过自动计算,实现政策自动匹配并精准推送。开展“免申即享”,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且在认定有效期的企业试点实施“免申即享”的快速兑现新模式,企业只需在“企莞家”平台一键申报,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奖励资金即可实现自动拨付至预留账号,目前累计已有44家企业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获取财政资助资金。下来,我局将继续完善“企莞家”平台相关功能,不断提高企业获取政策的便捷度、满意度,增强我市企业获得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 年6 月 2 日
叶耀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助企纾困政策体系的建议》(第20230376号)提案已收悉,现就“增强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答复如下:
2022年,面对疫情、俄乌冲突升级等内外部超预期变化,东莞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各级政策部署,着眼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针对市场主体生产成本持续增高、正常经营受疫情影响严重、订单数量减少、跨境物流不畅、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等困难,东莞市全力以赴惠企业、暖市场、稳预期、提信心,更加主动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设立新一轮50亿元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先后出台“稳岗惠企便民10条”“纾困6条”“纾困27条”“莞税稳企10条”“保链12条”“稳工业22条”“促消费26条”等一系列能操作、有针对性的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达546.7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投放量和本外币贷款增量均居全省地级市第1。这些政策力度大、范围广,助力市场主体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对稳定企业队伍、确保经济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我市GDP达到11200亿元,拥有市场主体总量达158.4万户,位居全省地级市第1,实现工业总产值超2.4亿元规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5267.4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260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3926.6亿元,稳居全国第5。
今年以来,一方面,东莞对正在实行的政策中未声明废止期限的政策措施不踩急刹车、不转急弯,确保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和出台新政策。一是为稳定春节前后生产经营,出台“稳工促生产8条”,投入约2.4亿元助力企业稳生产;二是面对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压力,2月,制定“2+2”政策以夯实“制造业当家”地基,第一个“2”指2023年东莞市政府“制造业当家”一号文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第二个“2”则是第一个“2”的配套政策,主要从构建“大招商”格局和强化高品质、低成本、快供给产业空间两个方面,为制造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产业、空间等有力支撑,切实将经济高质量发展“设计图”转化为“施工图”;三是面对订单下降等企业共性问题,3月出台“稳经济11条”,投入约6.5亿元助生产、稳外贸、拓市场、促消费等。这些政策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注入了“强心剂”,助推企业更好扎根东莞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全市惠企政策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持续扶企纾困、稳企留企,助力广大市场主体在城市“双万”新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