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两会提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中央的精神为民企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也为各地破除制约民企发展的藩篱,建设公平的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较高比重,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六成以上,吸纳了62%的就业人口,贡献大部分税收,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复杂形势下,为推动东莞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创新发展,实现我市的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对制约民企发展的因素做客观的分析。长期以来,国企、央企都享有“先知先觉”的绿色通道,它们能优先入选银行“白名单”,获得低于基准的贷款利息;而民企往往是两种不同的融资利率中面临上浮的一方,增加了民企的经营负担、约束了发展。国企央企还是政府招商引资采购、定向出让的受益者(即使是民企的品牌也被排除在外),它们能够是许多片区规划者先入者。而由于“先入为主”“定向”的门槛,导致民企越难获得投资机会,就越难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越难壮大实现企业发展,继而也越难与央企、国企进行良性竞争,形成了恶性循环。同时由于民企普遍存在着资本规模较小、品牌薄弱、竞争力低下、融资渠道窄、人才流失严重、订单不足、机遇少等问题,面临着难以与央企、国企获得同等条件参与竞争失去发展机会等难题。因而,构建完善的民企参与公平竞争的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民企做大做强做优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

       1. 健全民企参与公平竞争的机制,大力支持民企参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城市改造的建设。构建民企合理参与机制,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从招投标、选拔采用等方式中给予民企参与机会,不能以任何形式设置限制性门槛,更不能对民企实行“一刀切”,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让优质的东莞民企参与到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及城市改造建设,参照华润、保利等参与指导TOD建设、片区规划统筹、核心区域旧改项目等,助其做大做强做优,令民企更具资质、更有话语权、更多经验参与到更高级别的项目中,打造出东莞品牌,立足本市、走向全国。

        2. 保障金融惠企落实到企业。应该同等的融资利率,营造公平合理的融资环境。围绕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等要素,协调金融部门为企业解决难题,同时降低企业监管资金的比例,同意监管资金可以用商业银行开具的保函代替,从而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3. 拓宽招商引资的渠道,提高民企招商过程的参与度。当前,全国上下构建大招商格局。建议让民企或商会加入考察团,民企真正实现“走出去”、“引进来”,拓展项目机会。民企也能够围绕自己和同行的迫切需求,在招商过程提出自己的需要和优势。获得更多投资机会,共享招商机遇;

        4. 引导对东莞新生代的培育,使其更好地参与到东莞发展建设中。针对数字经济、科学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着力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和校企联动的基地。继续深化当代新生主力军就业、创业的保障措施、优惠政策补贴、配套服务等多维度全方位的专项行动。抓好对东莞广大新生代的思想政治引领,调动个人积极性,支持高层次青年留学人才交流及创新创业。

        5. 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品质、品牌的培育。大力引导民营企业将品质放在首要位置。建立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质量诊断、质量攻关、品牌创建、人才培养、科研材料、科学仪器共享等流程的咨询服务。对行业领先品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民企实行更大的奖励。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东莞产品、东莞企业。

提案者: 陈梓红,黄建平,陈国良,王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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