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背景下,我国将在各领域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锂离子电池等动力电池的发展,一方面提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的便利程度,增强了人们的生活幸福感。但另一方面,废旧的动力电池如果不能够得以有效、绿色地回收,这些电池废料将对于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至2021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0多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是动力电池,按照不同的使用场景,电池的寿命在 3-5 年。因此,未来将有大量动力电池报废下来。预计,2025年我国需要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容量预计将达到137.4GWh(110吨左右)。我市在动力电池的生产与使用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5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东莞市汽车能源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东莞市累计新增推广18.8万辆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东莞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将达 22 万辆。如此大的动力电池报废规模,如果得到有效回收、梯次利用,将产生数百亿的市场。如果不能得以有效回收,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更是会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有悖于我国的双碳战略。
虽然国家层面陆续推出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但我市在动力蓄电池报废回收方面尚缺乏明确的政策约束。
1.即使面对我市大量的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报废现状,我市在2021年底推出的《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也仅在第十五条中指出鼓励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或者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第十六条中指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废旧铅蓄电池送交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或者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回收,不得随意丢弃。这两条明显缺乏有力的约束。在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更是不见相关政策出台。
2.缺乏鼓励性的政策,无法激发回收企业的参与热情、吸引有实力企业的加入,将会失去具有广阔前景的动力电池回收市场。
3.缺乏强制性约束政策,容易导致动力电池违规使用、不法回收情况的发生,从而引发安全隐患以及环境污染。
办 法:
1.政策方面,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下,在动力电池的生产、使用、贮运、回收、利用等各环节,建设规范和监管体系。
2.随着电动车广泛上市和使用,市政府应尽早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应对。可成立电动车旧蓄电池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关法律文件和处理措施:如是否可制定要求车行在售卖电动车时(包括汽车和电动单车)收取一定的旧蓄电池回收处理费,待以后车主交回旧蓄电池时全额返还等。
3.可在市内外用政策扶持1-2家负责处理全市旧蓄电池回收分析的工厂,对违法回收违法处理旧蓄电池的工厂进行打击。
4.以补贴或任务奖励形式,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动力电池回收和梯级利用,占领市场先机,如委托第三方在各小区设立旧蓄电池回收站,负责各类旧蓄电池的收集及奖励工作。
5.在动力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使用、报废、回收过程中,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强制措施,提高各环节的安全性,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全民关于旧蓄电池危害环境的宣传教育,打击乱丢旧电池的违法行为,让正确回收旧电池的观点深入人心。
提案者: 蓝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