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98万亿元,增速超过了20%,2022年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规模达到了15.7万亿元。中国跨境电商和跨境贸易复合增速保持在35%至55%之间。《“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显示,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约为1.69万亿元,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2.5万亿元。东莞是广东省乃至全国跨境电商最重要的货源地之一,培育了涉及34个行业六万多种产品的完整制造体系。近年来,东莞跨境电商发展总体上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其中,2022年1-11月,我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为778.77亿元。作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东莞,出口跨境电商也为东莞制造业创造动能,并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促进实体经济繁荣。为此建议:
办 法:
(一)营造良好跨境电商行业氛围。一是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契机,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优化提升跨境营商环境。二是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服务机构力量,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大力支持举办各类跨境电商人才培训、业务培训、资源对接、政策宣讲、行业交流、跨境电商采购峰会等活动,推动更多传统制造企业创新发展。
(二)加强利好政策落地推广。一是要大力推广《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跨境电商新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利好政策,支持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形成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发展独立站和海外仓业务。二是加大举办宣讲会、交流会、媒体推介会等活动力度,加强基层部门及企业对政策的掌握和了解,扩大电商政策影响力。三是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的积极协调,稳住企业开展电商业务的信心,充分发挥利好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
(三)大力推动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一是通过政策引导和活动培训,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把握直播带货新业态,精准对接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市场。二是继续加强与各大电商平台、直播机构与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探讨、细化电商合作模式,建设一批跨境电商直播基地,抓住外贸风口,讲好“东莞智造”“东莞制造”故事,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销路。
(四)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新业态税收政策。按照财税〔2018〕103号文件和税务总局〔2019〕36号公告中提到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信息、结合电商企业自主申报的零售订单信息,将9810模式下符合零售条件的通过海外仓销售给境外消费者的业务纳入“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上述两个文件政策范围,享受“无票免征”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政策支持。推动跨境电商合规化、数据显性化,以打消合规出口企业顾虑,提高企业采用9810模式业务的积极性。
(五)推动跨境电商通关一体化和监管模式创新。一是政府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大数据等手段,改造跨境电商交易中的服务、物流和支付等环境,提高跨境电商物流、通关、仓储等方面的运行效率,推动跨境电商通关一体化和监管模式创新;二是探索跨境数据监管模式,因地制宜制定跨境数据流动发展规划,鼓励数据驱动型创新;三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依托已有跨境电商综试区进一步简化、下放行政审批手续和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数字政务服务能力,实施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政策。
(六)强化“东莞”品牌在海外的影响力。一是优先重点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区,巩固拓展美国、东南亚、南亚等市场。二是根据东莞优势打造全球性集散枢纽,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效应,推动分工不同的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内进行协作,形成我市与业务往来国家或地区资源共享的新局面,助力我市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 王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