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国家更是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来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此次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作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以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东莞村组集体经济实力雄厚,资产量约占全省(除深圳外)同级资产的三成,村组两级总资产超2400亿元,且货币资金总量约占总资产的四成,集体性质用地约占全市的2/3,集体自建厂房占全市工业厂房的1/4。但村组集体经济对我市的经济贡献度却不高,大量富余流动资金没有合适的投资路径,低效的老旧厂房长期没有办法盘活等。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是“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一环,不仅有助于提升全市整体经济效益,还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法:

  一是建议创新统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当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能着重于农村资产的监管,已没有办法适应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亟需在原有职能上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统筹、规划、资产保值增值、产业资源导入等服务。

  二是建议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的地方立法。我市已经出台了《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关于促进村组集体资金有效利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但缺乏统筹的纲领性文件,缺乏顶层协同。特别是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形成的镇村资金统筹、发展投资型经济和服务型经济等缺少上层文件支持,导致部分创新做法在巡察和审计中被定性为“缺乏依据”要求整改,严重打击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规范。

  三是建议设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层改革试点。利用我市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的契机,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2个镇以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基层改革创新实验区,鼓励和支持其在巩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以释放基层改革活力,并将改革红利转化为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

  四是建议以做优做强镇属企业为抓手统筹引领村组集体经济发展。要统筹引领村组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政手段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靠市场化手段,此时镇属企业就应该扮演政府“第二只手”的角色,统筹带领村组集体共同发展。但我市大部分镇属企业规模不大、效益不高、盈利能力较弱,在面对规模和效益均优于自己的村组集体经济时,会“底气不足”、“有心无力”。建议要加大镇属企业的改革力度,盘活用好镇属企业资产,一方面对村组集体经济的改革盘活形成带动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能通过做优做强镇属企业补充财政收入。

提案者: 王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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