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审批事项多,审批周期长,审批效率不高;审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待加强,重复申报、重复审查的问题突出;配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存在与实际不相适应的地方;信息化建设滞后,办理审批事项不便捷;一些项目前期论证和基础准备不充分,影响项目正常启动和建设运作;政府机关跨部门沟通与协调和公务员的服务效率及态度有待提高及改善。这些问题,急需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以解决。

  办    法:

  当前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急需进行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建立分阶段并联审批、分层级组织协调、分行业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一、大力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如下:

  1、简化审批环节

  对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按照“能简则简、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采取联合审批。例如,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在一定金额以下的,合并编报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批前预审及联合会审

  通过出具“立项备案书”或“预审联系单”,相关部门在主要审批材料具备的情况下,先进行“技术性审查”,待其他材料齐全后,可直接办理正式批复,实现“提前审批”。

  分阶段设置牵头窗口,对项目审批实行“联合会审、同步审核”,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建立行政服务事项并联办理机制,提高审批的总体效率。

  二、编制本市投资项目审批目录

  对保留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要从方便企业、便于审查、合法合规的原则出发,逐项对项目序号、名称、类型、审批机关、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申请方式、批准形式、申请材料、审查内容、审批标准等进行明确,特别对申请材料、审查内容、审批标准等进行细化,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合并重复申报内容,整合规范申报条件。

  三、大力推进集中“一站式”审批制度

  1、加强对部门内部职能、机构、编制整合的研究,在具备条件的部门实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优化内容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2、加快政务服务大厅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投资项目审批中集中办公、集中统筹、集中推进的优势,建立完整的行政审批服务链条。

  3、加强对办理投资项目审批的咨询辅导。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过程中的咨询辅导机制,对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提前审查、提前辅导、提前服务。

  四、工商注册、房产三证“多证联办”机制,实现快速便捷

  要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对服务资源进行再整合,推出覆盖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五证办理的“工商企业注册多证联办一窗式服务”和涵盖契税证、土地证、房产证办理的“商品房权证审批三证联办一窗式服务”。  

提案者: 庄舜而、侯庆虎、唐子恩、陈振邦

答复单位:市委政研室

尊敬的庄舜而委员、侯庆虎委员、唐子恩委员、陈振邦委员:

      您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了第20140025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的建议》。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该提案由我室负责办理。经认真研究,我室提出回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市政府今年1月制定实施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东府﹝2014﹞8号)(以下简称《方案》),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等方式,大力推动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

      一是审批事项,能减则减。针对审批事项多的问题,《方案》在确保底线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压减审批项目或缩小审批范围。比如,除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外,不再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压缩市级立项的项目预审范围,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且不涉及土地用途和地块位置变更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查明无重要矿床的项目,不再进行矿产压覆矿审批;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在用地报批材料中无需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等。

      二是审批时间,能缩则缩。针对审批效率较低的问题,《方案》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比如,逐步推行技术性审查市场化,重点推进项目节能评审、环评、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质检和验收等审查工作,实行技术性审查与行政性审批相分离;继续推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实行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技术审查,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行政审批的机制。通过大力推动技术性审查与行政性审批相分离的方式,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

      三是审批流程,能优则优。针对部分审批事项设置不合理,导致审批流程不顺畅的问题,《方案》着力推动审批事项切分优化。比如创新实施基坑基础与主体分开单独报建,为基坑基础先行施工创造条件。针对我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串联较多的问题,对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全面增加并联审批事项。比如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与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同步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与立项阶段其他审批事项实现并联办理;对用地手续齐备的一般市政道路项目,可同步开展可行性研究、市政方案设计;企业投资的备案类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类项目涉及单独选址的,压覆矿产资源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与用地预审同步办理。

     《方案》的制定实施,大大优化了我市目前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回应了企业在投资建设审批方面的需求,较好实现了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时间缩短和审批流程优化的目标。

      二、关于推进集中“一站式”审批制度

      为提升我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服务水平,《方案》针对我市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投资主体往往不熟悉建设审批程序的问题,提出“建立由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集中辅导的项目投资建设辅导机制。在项目审批的各个阶段,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通过网络、来电、来函等方式,分别向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市中小企业局或市重大办提出预约并提交有关咨询需求”,“各有关审批部门设立日常咨询服务窗口、网络专版和热线,为投资项目提供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疑问解答等咨询服务”等改革措施。目前,各相关部门已根据《方案》规定,更新了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配套措施,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召开了项目投资建设辅导会,对项目存在的审批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实现了对建设项目的提前介入、提前辅导和提前服务。

      三、关于推进“多证联办”体制机制创新

      东莞从便民惠企的目标出发,以网上办事大厅为技术支撑,深入实施协同审批,大力推动“T+0”并联审批和“T+1”同步审批,形成了运作协调高效的审批链条。目前,我们正依托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和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大力推进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多证联办”。“多证联办”按照“一站受理、一表填报、同步审核、限时办结、同步发证、分头领取”的模式,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类所需的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信息登记、财政登记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等十类证照实行网上联办。申办人在网上按要求填写标准表格并提交一次资料即完成申报,联办部门即可通过信息共享进行并联办理,突破了东莞无全市性实体办事大厅的瓶颈,有效节约了审批时间,推动了线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下来,我们将继续抓好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强与中央和省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衔接,积极探索更多新的改革路径,推动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办理单位: 东莞市委政研室、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规划局、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环保局、东莞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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