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无人照护”问题一直是双职工家庭的烦心问题,也是降低人们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为有效缓解家庭育儿困难,我市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建成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体系。但由于托育服务是近两年的新兴行业,专业力量不足,家长信任度不高,在托育机构准入、管理等方面也还不够完善,阻碍了我市托幼体系建设,建议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快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一)供需匹配矛盾突出。目前,东莞3岁以下婴幼儿总数为23.57万,共提供托位2.52万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2.4个,距省下达目标 仍存在4.21万个的缺口。
(二)规范监管难度较大。截至2022年12月,东莞共有托育机构319家,已备案313家,备案率98.12%。目前托育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相关机构只需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即使不符合备案要求也能继续营业。同时按照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卫健部门才能对未备案托育机构进行行政处罚,镇街并无相关执法权,监管压力主要集中在市级卫健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较少,对众多托育机构的管理难度大。
(三)扶持政策支撑不足。我市目前未出台托育服务相关补助政策,所有托育机构均为自负盈亏的营利性民办机构,民用水电气优惠政策较难落实,比如,多数托育机构要想享受用电优惠,则必须加装单独电缆,成本高达10余万元,而租赁私人物业,使得机构难以享受场地租金减免。
(四)托幼服务专业性不强。婴幼儿在卫生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有更高要求,但我市目前尚未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指南,托育服务标准有待规范。在从业人员方面,托育服务是新兴行业,大部分大中专院校近两年才开始设置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料、保育相关专业,专业人才紧缺,目前主要以曾经从事早教或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为主。同时由于缺乏职业技能晋升体系,托育教师职业发展受限,行业从业吸引力较弱、流动性较高。
二、先进城市经验
珠海市2022年公布《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N”托育服务模式,即鼓励发展一家优质示范性的托育机构带动多家嵌入式社区普惠托育服务点共同发展。成都市2021年印发《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南(试行)》,从“健康照护、营养照护、回应性照护、安全照护、早期学习与发展”五大方面规范了托育机构的服务标准。宁波市2022年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普惠托育服务、社区照护支持、示范性奖励提出相应意见和补助措施,加强和规范财政扶持。
办 法:
三、建议事项
我市已建立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建议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推动相关工作加快实施。
一是鼓励盘活现有场地提供托育服务,利用好现有的村(社区)和小区活动中心,推动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探索与养老机构合办托育机构、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强化供给挖潜。同时加大科学托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0-3岁婴幼儿托育率。
二是建议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推动托育机构“应备尽备”,持续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并尽快向镇街卫健部门下放执法权,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和建立托育管理数据中心等方式,对机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
三是强化扶持政策支撑,尽快出台托育服务相关补助政策,严格落实税费减免、居民水电气价格等现有优惠政策,推出相关实操指引,推动“应享尽享”。
四是提升托育专业水平,定期赴开设托育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开展统一招聘,推动东职院等市内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加强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探索建立托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认证体系,积极搭建医育结合平台,畅通与社区医疗服务或退休医护人员对接渠道。
提案者: 罗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