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省委提出制造业当家的重大部署,作为制造业大市东莞提出“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去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新《职业教育法》都指出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我市共有职业院校30所,在校生12.75万,每年为社会输送4.2万以上技术技能人才,为我市制造业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对标新时代高质量制造要求,我市职业教育培养质量仍有差距,主要原因还是校企融合不实、机制不够灵活、企业参与度不够,需要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如下:
一、混改模式政策导向明确,我市探索不够。混合所有制是解决校企融合不实、办学活力不够、企业不够主动、资金不足等问题的重大制度创新。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7年国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就推进混合所有制都做出了顶层设计。我市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建筑学院(二级学院)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由于法人资格、章程记载、出资验资等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并未真正落实。相比天津、潍坊、常州、宁波、广州等城市大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我市探索显得不够。
二、行业缺乏主动,企业参与程度不够。我市中小企业众多,多数企业欠缺独立参与产教融合的能力,且积极性普遍不高。行业协会掌握本行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现状等信息,但由于法律地位的缺失、职能不明确和缺乏资金、政府推动不够等,导致行业协会在推动产教融合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不大。
三、政府统筹不够,推力显得不足。产教融合涉及政府部门、学校、企业等多方主体,融合过程中需要及时统筹协调土地、资金、人才、税收、金融等多项要素,均需要市级层面加以统筹,及时协调解决产教融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我市暂未成立专门的统筹协调机构,作为具体参与方的学校或者企业本身不具备相应的跨领域协调能力,在实施产教融合过程中,遇到超越自身领域范围的问题,均可能导致工作阻滞。
办 法:
一、大力推行混改模式,解决产教融合不实问题。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一方面积极向省教育、发改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对管理体制、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东莞的探索。二是健全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多种有形或无形资产进行清算和评估。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传统的校长负责制与企业的董事会制度有机结合,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董事会监督”的新型治理模式。四是以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启动一批混改试点项目,及时指导和解决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推广。
二、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更广泛地引入中小企业参与,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可让同行业同类型的中小企业作为团体打包,以行业协会的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方面可以扩大参与面,募集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可以更有效地和产业链进行完整衔接,整体提升产业集群的人才培养覆盖范围和水平。
三、加强工作统筹,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供有力保障。产教融合需要不断地探索并得到市层面的决策支持。建议市成立市级产教融合与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成员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推行,以压茬方式逐项地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建议市发改部门尽快成立东莞市产教融合促进会,负责组织统筹、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产教融合工作,依托省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校企合作需求对接,促进产教融合项目协调、资源整合和经验交流。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