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全市医疗纠纷呈现递增趋势,特别是“医闹”的大量介入,使到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激化,医疗机构运行秩序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极易导致重大社会事件的发生,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及时有效的处理是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作、维护医患双方正当权益的需要,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全市医患纠纷处理的指导性办法是当务之急。
一、基本情况
1、医疗纠纷呈逐年增长态势。据统计2004年—2008年全市共发生540例,医闹事件共123例;2009年—2011年全市共发生755例,医闹事件共118例。医疗纠纷事件明显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2、医疗纠纷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医疗纠纷事件中特别是医闹事件的发生,严重冲击了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医闹事件往往通过纠集人员,拦堵医院门口通道,阻碍交通,抢夺病历资料,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甚至在医院设置灵堂、停放尸体、摆放花圈,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尤其是职业医闹分子的介入,加深了处理医疗纠纷的难度。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3、医闹事件耗费医疗机构日常经费。据统计,为摆平医闹事件,2008年以来全市平均每年花费超过1000万元,全市每家医院都经受过医闹事件。
二、主要原因
1、缺乏地方指导性处理办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于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广东省《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已于2013年6月1日颁布实施,东莞市针对医疗纠纷的地方性处理办法还没有出台。正因为缺乏地方指导性处理办法,造成了全市医疗机构和患方家属在处理医疗纠纷事件时,无法可依、无规可循。这是近几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闹事件频繁出现的主要原因。
2、缺乏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于2013年10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开始受理全市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此前,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要么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要么走法律途径解决,都耗时耗力耗费用。也因为全市没有一个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部分患方家属宁愿采取医闹行为,力求快速了结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3、医闹事件影响恶劣。医闹事件的频繁发生,一是我市没有指导性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时,无法可依、无规可循,为医闹事件的发生留下隐患;二是缺乏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使医患双方紧张关系之间少了一个缓冲器;三是医闹事件尤其是职业医闹分子的介入,危害医疗公共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办 法:
依法依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医患双方的和谐关系,是建设和谐幸福东莞的要求。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制定和出台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实现依法依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新型医患和谐关系。利用我省今年6月1日颁布实施《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东风,参考深圳、厦门、南昌等国内城市的处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从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医疗责任保险、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尽快制定和出台我市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使全市的医疗机构和患方群众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理性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实现医患贡献和谐。
2、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当前要加大宣传《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在适当时期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做好普法宣传,让群众了解熟知;二是在各医疗机构宣传栏上持久张贴宣传,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办法,了解处理医疗纠纷的办理程序;三是在各医疗机构宣传栏公布受理医疗纠纷的机构单位名称,让群众了解各受理机构的职能和处理范围以及办事流程。
3、各医疗机构要完善本单位应对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省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位的处理预案,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和掌握预案内容,做好内部预演;完善机构内部医疗事故监控部门建设,畅通内部各部门的沟通程序;加强机构内部治安队伍建设,并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及时应对医闹事件,保障医护人员和就医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公共秩序。
4、严厉打击医闹分子,特别是冲击打砸医疗机构、伤害医护人员、破坏医疗公共秩序的医闹分子,要依法从重处理,维护医疗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