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全市医疗纠纷呈现递增趋势,特别是“医闹”的大量介入,使到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激化,医疗机构运行秩序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极易导致重大社会事件的发生,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及时有效的处理是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作、维护医患双方正当权益的需要,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全市医患纠纷处理的指导性办法是当务之急。

  一、基本情况

  1、医疗纠纷呈逐年增长态势。据统计2004年—2008年全市共发生540例,医闹事件共123例;2009年—2011年全市共发生755例,医闹事件共118例。医疗纠纷事件明显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2、医疗纠纷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医疗纠纷事件中特别是医闹事件的发生,严重冲击了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医闹事件往往通过纠集人员,拦堵医院门口通道,阻碍交通,抢夺病历资料,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甚至在医院设置灵堂、停放尸体、摆放花圈,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尤其是职业医闹分子的介入,加深了处理医疗纠纷的难度。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3、医闹事件耗费医疗机构日常经费。据统计,为摆平医闹事件,2008年以来全市平均每年花费超过1000万元,全市每家医院都经受过医闹事件。

  二、主要原因

  1、缺乏地方指导性处理办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于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广东省《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已于2013年6月1日颁布实施,东莞市针对医疗纠纷的地方性处理办法还没有出台。正因为缺乏地方指导性处理办法,造成了全市医疗机构和患方家属在处理医疗纠纷事件时,无法可依、无规可循。这是近几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闹事件频繁出现的主要原因。

  2、缺乏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于2013年10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开始受理全市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此前,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要么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要么走法律途径解决,都耗时耗力耗费用。也因为全市没有一个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部分患方家属宁愿采取医闹行为,力求快速了结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3、医闹事件影响恶劣。医闹事件的频繁发生,一是我市没有指导性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时,无法可依、无规可循,为医闹事件的发生留下隐患;二是缺乏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使医患双方紧张关系之间少了一个缓冲器;三是医闹事件尤其是职业医闹分子的介入,危害医疗公共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办    法:

  依法依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医患双方的和谐关系,是建设和谐幸福东莞的要求。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制定和出台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实现依法依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新型医患和谐关系。利用我省今年6月1日颁布实施《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东风,参考深圳、厦门、南昌等国内城市的处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从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医疗责任保险、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尽快制定和出台我市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使全市的医疗机构和患方群众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理性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实现医患贡献和谐。

  2、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当前要加大宣传《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在适当时期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做好普法宣传,让群众了解熟知;二是在各医疗机构宣传栏上持久张贴宣传,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办法,了解处理医疗纠纷的办理程序;三是在各医疗机构宣传栏公布受理医疗纠纷的机构单位名称,让群众了解各受理机构的职能和处理范围以及办事流程。

  3、各医疗机构要完善本单位应对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省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位的处理预案,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和掌握预案内容,做好内部预演;完善机构内部医疗事故监控部门建设,畅通内部各部门的沟通程序;加强机构内部治安队伍建设,并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及时应对医闹事件,保障医护人员和就医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公共秩序。

  4、严厉打击医闹分子,特别是冲击打砸医疗机构、伤害医护人员、破坏医疗公共秩序的医闹分子,要依法从重处理,维护医疗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提案者: 高埗镇政协小组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23号提案的答复

  高埗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东莞市医患纠纷处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制化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制化建设工作,自《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于2103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市委政法委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议,会议要求我局结合我市行政体制等实际情况,牵头拟订《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2013年10月会同市司法局将拟订的《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联合呈报市政府审定。2014年1月,市法制局已经完成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程序,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审定。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各医院均设立了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建立了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并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我局于2013年5月15日举办一期《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培训班,全市73所医院和3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450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今年市政府把打造“平安医院”纳入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为全面推动“平安医院”向纵深发展,东莞市政府于2014年4月10日召开全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推进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六年来全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工作成绩,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与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会议指出,要努力构建“立体网格化”的防控体系,要求镇街责任要落实到位,部门联动要配合到位,医院管理要规范到位。会议强调要把坚决打击“医闹”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创建“平安医院”的工作突破口,通过严管严控,最终实现“无医闹城市”的总体目标。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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