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对共享单车市场的一种补充,也是对市民出行选择方式的优化改善。作为城市公交体系的末端子系统,共享电动自行车更适合短距离骑行,填补了最后3-10公里的出行空缺(共享单车是1-3公里),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更大的便利:它弥补了用户出行的乘坐公共交通无法自由规划路线的痛点,满足了用户出行的随时性需求;可以24小时随时使用;和乘坐出租车相比,共享电动自行车显然更加适合经济收入较低的市民。

  在后疫情时代,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密闭空间交通工具人员流动复杂,而共享电动自行车开放的行驶过程降低了人员流动传播病毒的几率,使得安全性也显著提升。

  东莞市曾经准入过共享电动自行车:2018年5月,虎门出现首批共享电动自行车,随后各镇都陆续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当时,东莞共有5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运营车辆超过40万辆。后来由于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投放大量共享电动自行车,而且出现了乱停放、押金不退、交通安全事故等原因,自2019年起,随后被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约谈,并限期回收已投放在东莞市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政务部门取缔共享单车,究其原因,主要是路权不足导致涉电交通事故频发,超标电动车屡见不鲜、屋内充电导致火灾安全隐患等,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发展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共享经济的产物。目前来看,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几个明显好处:

  1,大量投放电动自行车,反而可以减少市民自己购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会过分侵占路权。

  2,由于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大部分市民反而不会去改装,减少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客观上优化了交通数据

  3,共享电动自行车可以通过“电池仓”,用标准电池进行替换充电,避免市民入户充电,确保了充电安全,减少火灾隐患。

  4,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电子围栏,规范了停车位置,有效地维护市容、解决违停乱停的乱象。

  5,可以强制配备骑行头盔,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用户出行的安全性,

  而在2021年12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上牌上路,这就为东莞全市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提供法治支撑。目前,上位法并未明确禁止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国内多个城市也开放了电动自行车,这为东莞市开放共享电动车上路提供了可能。

  因此,建议我市开放共享电动车上路。



   法:

  一、政府要建立并推动完善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监管体制,制定符合共享电动自行车发展特色的引导性政策文件,政企携手共建公平竞争的市场态势, 轻质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都需要上牌照,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经常进行车辆的更换和检查,从源头严格把控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和质量。

  二、企业是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建议由东莞巴士等国企,主动参与建设共享自行车运营,应承担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报送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等情况,并将运营车辆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直接接入政府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交通部门要加大非机动车道专项规划,重点聚焦商业、学校、轨道站等人流主要集聚道路,进行详细规划,保障人流聚集道路沿线形成安全有序的共享电动车骑行环境。

提案者: 郑俊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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