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和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以及污水截污主干管网的建设,到2010年底,我市基本建成36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截污主干管网(800多公里),基本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全市镇街全覆盖,生活污水截污率达70%左右。为我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开展次干管和支管的建设,截污率相对较低,造成污水厂进水浓度低,在上级部门检查时,经常受到质疑和批评。

  进入“十二五”,国家和省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目标,特别是省政府推出“南粤水更清三年行动计划”,对我市石马河水质和茅洲河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引入第三方检测和评估,实施年度考核排名等举措。今年我市由于截污次干管、支管没有开工建设,截污率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慢等原因,而造成我市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位。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同时,要针对主要问题,实施特殊和必要的措施,以扭转被动局面。

  办    法:

  一、切实优先推进石马河流域和茅洲河流域污水截污次干管及支管的建设

  这项工作其实在2009年底已提到了议事日程,并开展相关的规划工作,但由于资金等问题,至今迟迟没有开展实质的建设工作,从而影响了整个治理力度。为此建议:在全市一盘棋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集中一部分市镇财政资金,优先推进这两个流域相关镇街次干管及支管的建设,每年至少要推进两个镇开展次干管及支管的建设,并当年建成投入使用,从而逐步提高污水截污率,提高污水厂的进水浓度,提高减排效率。

  二、切实推进石马河流域和茅洲河流域相关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工作

  按照省的要求,这两个流域的污水厂到年底前,处理后水质要达到省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这也是提高截污率的前提下,确保石马河和茅洲河水质达到省整治要求标准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推进污水厂的提标工作,确保每年完成2~3家污水厂的提标建设工作,实现达标(一级A)排放。  

提案者: 赖以坚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21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赖以坚代表: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推进石马河流域和茅洲河流域污水截污次干管及支管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局就提案内容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积极推进石马河和茅洲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

  在截污主干管网逐渐完成的情况下,推动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确实有利于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减排效率。2012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各镇(街、园区)加快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原则、市、镇两级的职责安排、资金分摊方式等问题。我市各镇(街、园区)按照文件有序开展工作。

  (一)石马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情况

  开展石马河流域整治工作作为我市近年来重要工作之一,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是开展综合整治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3年年底,石马河流域7个镇街共完成了126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2014年财政局制定的《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分工实施方案》,要求“2014-2015年石马河流域配套建设截污次支管网200公里,2014年6月完成部分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把部分水量大、浓度高的排污口优先接入主干管网,力争2015年6月基本完成剩余截污次支管网建设”。 

  石马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有效推进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于2014年年初将《关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2014年石马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建设镇街分工方案>的请示》报请市政府,并已与石马河流域各镇沟通,督促其落实建设任务的实施计划。

  为了更好推进工作,为各镇街争取资金倾斜政策,我局于今年年初将《关于石马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资金分配的请示》报请市政府, 4月1日,市府办将《关于石马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建设资金安排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4】162号)函复水务局,明确“至2016年底,石马河流域7个镇街的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资金按市、镇5:5比例分担。工程由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融资,由市、镇财政按相应比例安排资金还本付息”。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于2014年4月10日上午,主持召开了石马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目前存在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明确了目标和路径,并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前期工作程序问题,会议明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工作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可同步开展。各镇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应由涉水部门作为建设单位,2014年和2015年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任务的前期工作需于2014年一同开展,并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两年的建设任务。

  关于融资情况问题,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市支付的资金进行融资。对需要市水投集团就镇分担资金进行融资的镇:2014和2015年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须作为整体申报融资,且须单独立项;需要得到发改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环保局批复的环境保护评价报告、国土局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手续请参考国土部门公众网公布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事指南》)、规划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手续请参考《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125号));须明确还款来源,要达到还本付息的条件,且须提供约工程总投入的15%的资金(该笔资金须在镇财政账户划拨)作为融资资本金。

  关于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问题,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截污次支管网运营维护办法由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于6月前完成初稿,并征求市财政、各镇街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二)茅洲河流域截污次支管网情况

  茅洲河流域只涉及我市长安镇,根据长安镇相关部门反映,目前长安镇已完成排水专项规划并计划报送我局评审,待完成排水专项规划的评审工作后,将依照规划情况积极推进截污次评审工作,加快开展截污支管网建设工作。

  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

  (一)石马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优化升级情况

  石马河流域12家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于2009年全部完工并相继投入运营,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58.5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以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 2013年处理水量为24010万吨,COD削减量约为2.98万吨,氨氮削减量约为0.33万吨,污水处理成效明显。

  2014年我局计划实施污水处理设施优化升级工作:一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重点推进谢岗、桥头和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其中谢岗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3万吨/日)2014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底前启动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市发改局;桥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4万吨/日)6月前完成的立项审批工作,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启动建设条件,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工作;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4万吨/日)6月前完成的征地、立项审批工作,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启动建设条件,目前开始编制项目建议书,待土地落实后上报。二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其中:凤岗虾公潭排污口整治工程暨虾公潭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4万吨/日)需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立项审批工作,目前开始编制项目建议书,计划今年5月底上报。

  (二)茅洲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新建情况

  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于2008年7月投入使用。根据该镇的发展需求,经政府同意,启动该厂二期扩建工程。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于2013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镇的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15万吨/日。

  根据长安镇污水处理需要,实施长安及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项目工程(20万吨/日),于2014年初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正与该项目服务属地长安镇政府及长安新区管委会协调落实项目征地问题,计划2014年6月完成项目可研工作;力争2014年底动工建设,于2016年6月投产运营。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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