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指出,城市雕塑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是城市精神风貌的重要标识。优秀的城市雕塑弘扬城市文化、塑造场所精神,如哥本哈根的“小美人鱼”,里约热内卢的“耶稣巨像”,深圳邓小平雕像和开荒牛雕塑,成为城市的象征和标志。东莞作为岭南文化重要的发源地、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改革开放先行地,厚重的历史底蕴为东莞城市雕塑的创作提供了丰富资源:行政中心广场的《纽带》、寮步篮球中心的《众志拼搏》、虎门广场的《较量》、国贸中心《绽放的玉兰花》等雕塑,已经成为东莞城市精神的象征和文化名片。

  通过对遍布全市33个镇街(园区)的960座城市雕塑进行实地调研、访谈和拍摄记录,从雕塑管理、建设现状、内涵分析等方面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存在问题:

  1.城市雕塑建设的管理缺位。目前,东莞城市雕塑建设尚未明确主体管理责任部门和专业机构,也尚未出台城市雕塑管理的相关规定。东莞城市雕塑多由各文化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公园等自主建设为主,缺少系统性的顶层规划,雕塑建设整体呈现无序化状态,镇街雕塑建设数量和质量不均衡。

  2.城市雕塑建数据缺失。由于缺少城市雕塑建设的相关报批制度,城市雕塑的数据缺少归口单位,导致东莞城市雕塑建设的总体数量不详,创作者及创意说明等信息缺失;雕塑建设缺少艺术质量把关,作品质量参差不齐。

  3.城市雕塑的场所精神表达不足。雕塑布局无序,风格杂乱,与所处的空间环境缺乏呼应和关联。如东城虎英公园的文化名人和外国名人系列与空间功能关联度较低;松山湖 “科技与山水共一色”,而《飞驰的雄风》雕塑对这一特色承载不足;滨海湾作为城市发展新高地,青创广场的类似小蛮腰的建设和《拓荒牛》则在创意上缺少独特性等等。

   法:

  对策与建议

  1.建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体制。借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79号)》,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或规定,出台《东莞市城市雕塑管理规定》,明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制定城市雕塑建设规划和相关建设标准;设立东莞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城市雕塑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2.严格把控城市雕塑建设质量。健全城市雕塑建设报批制度,建设单位将拟建雕塑的题材、体量、建设地点、雕塑模型、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东莞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组建城市雕塑评审专家团队,邀请规划师、雕塑家、建筑师、社会学家等专家人员组成,对城市雕塑建设的立意和质量进行审核和把关。

  3. 编制以雕塑为载体的城市形象资源库。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导,面向全市各镇街(园区)广泛征集雕塑信息,摸清东莞城市雕塑建设的“家底儿”,为城市雕塑规划提供数据支;东莞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组建专家团队,编制东莞城市精品雕塑目录,保留城市记忆,推广城市形象。

  4.规划城市重点雕塑项目。宏观统筹东莞城市雕塑布局、主题、选址,数量等内容,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作为城市形象宣传的重要手段,有节奏、有重点的规划城市雕塑建设,弥补现有建设的不足。如:针对高埗、望牛墩、谢岗、东坑、樟木头、洪梅等镇街的雕塑布局,针对松山湖、滨海湾的雕塑质量提升建设,结合潮流文化等重点主题和“香遇走廊”等重点区域的雕塑建设等,发挥其雕塑城市形象、彰显城市名片的作用。

  5.发挥城市雕塑的人文教育功能。联动社会,举办雕塑的创作、宣传、展示等活动,加强雕塑的人文教育功能,提高市民对城市雕塑的认识与鉴赏能力,让城市更有品位,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获得感、认同感与自豪感。

提案者: 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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