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老城区改造工作重要批示指示,指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东莞十五次党代会同样提出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文化内涵,努力实现万亿城市与千万人口深度融合,共荣共生。
我市自东晋立县以来已有 1600多年历史,是岭南文明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大量宝贵历史文化遗产,“老莞城”在东莞人心目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地位,推进其保护活化,对城市文化品质提升有重要意义。
以中兴路—大西路街区为例,我市旧城区活化利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街区空间结构和历史风貌破坏严重。因前期高强度建设和长期以汽车为导向的设计,严重损害街区的空间结构与传统形态特色,现存少数历史风貌要素逐步灭失,街区内历史文化资源要素逐步被蚕食、挤压甚至消失,“只闻其声,不见其物”。
二是保护和利用关系未厘清,出现一保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过分强调保护造成老建筑难以修缮,出现老旧建筑变成危房甚至坍塌荒芜的现象。或过度强调利用,为商业利益拆除历史建筑。
三是旧城区保护资金匮乏。仅依赖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无法覆盖旧城保护支出,加之旧改政策收紧,旧城活化利用项目经济难平衡,企业投资意愿下降。
四是街区活化利用定位不明确。自2019年起,中兴路—大西路街区活化利用项目经历了多个意向主体,但实施路径始终不明确。政府及意向主体都未能完全理顺思路,使得街区活化利用项目难以推进。
办 法:
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成立或完善专业机构,对全市旧城区开展现状调查,加强历史遗存分级分类管理。在统筹做好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属地的实际情况,做好我市旧城区历史遗存评审、监督、活化利用项目运作等工作。
二是整体谋划、重点推进以中兴路—大西路街区为核心的旧城区活化利用为试点,逐步推进旧城区保护利用工作。按照分级分类保护原则,征询专业意见,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适度活化利用,重现历史街区风貌和空间结构,并对该街区内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
三、用好用活国家住建部关于旧城改造指标,整体规划,分部推进,处理好保护、利用、活化之间的关系。在梳理传统格局、肌理和空间形态基础上,重塑街区活力。在保护历史风貌的同时,进行功能赋新,采用适合的商业运营,将运营盈余重新投放到项目中,为文化古城注入新活力。
四、强调文化的在地属性,突出属地文化特质,做好本土文化传承,继承和保护性修复当地的生产生活业态。例如建议在历史街区内有30%以上的商铺用于东莞本土特色传统商业,避免同质性商业开发,千景一面。同时要尽量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不施加无关的压力和改变,保持两者关系的平衡和发展。
五、设立旧城保护启动专项资金,丰富和充实旧城保护资金来源。考虑通过财政拨款、市属企业投资等方式建立保护启动资金池,引入国有企业、银行、社会捐赠等资本丰富旧城保护专项基金,为我市旧城及历史遗存启动前期保护活化工作,尤其是亟需抢救的历史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六、制定旧城保护政策,设立专项征收费用。参照部分城市经验,对全市范围内的城市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费用中计提一定比例的旧城保护资金。通过城市建设项目反哺旧城保护,提升城市品位,涵养城市文化内涵,同时做到区域协调发展、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