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当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在工程建设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建筑渣土,由于渣土消纳场的短缺、渣土处理成本高,如何通过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快速、高效解决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土方(渣土)消纳问题,促进渣土处置向“无害化、资源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已成为我市城市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课题。
  二、存在问题
  当前东莞随着大湾区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地铁盾构余泥与渣土排放量快速增加,同时滨海湾新区的全面建设也将产生大量渣土;“十四五”时期东莞地下空间开发、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都会排放大量的渣土。当前,我市土壤改造所能消化的渣土已非常有限,又加上渣土外运成本高,已日渐成为制约东莞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调研表明:余泥渣土的短期内大量排放,一方面占用大量土地;另一方面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此外,余泥渣土周转不畅影响城市经济建设有序推进,甚至可能引起余泥塌方造成人生与财产安全。


   法:

  三、意见建议
  (一)创新管理机制,构建渣土挖、填平衡信息化管理平台。摸查全市范围内在建项目的挖方填方情况,建立全市统筹的土方平衡机制,协调需要挖方和需要填方的工程项目实现土方平衡,全程智能管控,实现调度平衡。如在新区建设过程中需提升标高,可将大量的渣土作为回填土方,助力市政工程的资源化利用;又如水乡地区、滨海湾新区地势较低,一般标高1-2米,为提升新区防洪能力,建设时必然将提升设计标高,可将丘陵地区建设项目需开挖工程的土方进行回填。建议由城管局负责建设平台、住建局、水务局、环保局与交通局协助。
  (二)建筑施工渣土现场减量化;充分尊重原始地形地貌,尽量减少挖方设计,尽量做到项目内土方平衡。在施工图审查时,对土方排放量进行预申报,给出排放计划,做好平衡调度预案,并实现梯度排放收费。
  (三)积极探索渣土的高效资源化利用手段。渣土通过加工,可作为新型墙材、烧结制品、免烧砖、空心砖、海绵土的原材料。如:我市正在建造的轨道一号线工程,创新性的采用渣土资源化利用,将48万立方米的建设土方(盾构渣土)转化为建材制品的原材料(如级配石子、中粗砂、细砂、泥饼等),从源头上解决了渣土堆弃所引起的监管难题,避免了高含水量渣土对土壤的污染,避免了渣土堆弃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实现资源化循环利用,高效推进了轨道一号线工程绿色化建设。建议地铁车站、车辆段等渣土排放量巨大的项目,根据项目场地情况,建设临时的渣土资源化设施,实现泥砂分离,泥水分离,实现砂回收,水回用。同时,在产品资源化方面,建议开发同步灌浆料、低强度回填材料、固化免烧砖、免烧陶粒、海绵土等解决泥饼资源化问题,最终实现渣土全部资源化的目标。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合理布局永久性的渣土资源化企业,同时发改与工信部门给予渣土资源化企业相关技改与科技支持。

提案者: 无党派人士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建设项目土方消纳问题的建议》(第2023019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住建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2023年2月,我市出台《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规划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5%,203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9%。同时,对照202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积极推进东莞建筑垃圾立法工作,目前已完成《条例(草案)》,计划2024年出台。
  同时,为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自2018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现已建成28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总设计处理能力达3040万吨/年,主要利用拆除垃圾、工程垃圾等通过分拣、破碎生产建筑骨料,产品应用于截污管网工程填充土或工程垫层,或利用含砂量高的渣土进行洗砂,用作建材。
  二、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问题
  当前,我市依托智慧城管系统,已搭建了建筑垃圾智慧监管系统模块。该平台包含7个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筑垃圾量化管理系统、泥头车AI智能化监控系统、泥头车事件管理系统、建筑垃圾交易管理系统、建筑垃圾调度管理系统、行政监管后台管理系统等七大模块,其中建筑垃圾交易管理系统模块可向社会公众发布建筑垃圾的可交易信息,便于买卖双方联络,包含可交易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联系方式等,同时,实现供需调配。目前,平台已进入试运营阶段,预计在年底正式运行。
  (二)关于建筑施工渣土现场减量化问题
  2022年7月,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合理规范全市用地标高,减少下挖土、扩大回填空间,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文明施工内容,推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同时,以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行政审批为手段,确保所有建筑垃圾排放单位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限排、原位资源化方案。今年以来,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1190.28万平方米,新开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80.96%;同时,我市推动140个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合计984.22万平方米,实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1.81%,大大减少了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量。
  (三)关于探索渣土的高效资源化利用手段问题
  推动下挖土资源化处置对保护城市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具有重大意义,除了您所提的地铁一号线项目采用渣土资源化利用外,我市也在积极探索河道拓宽、清淤和水库扩建等水务工程所产生的淤泥、渣土资源化处理,近年来我市已在多个清淤项目中开展探索实践,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对淤泥(渣土)全过程资源化利用,以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代表。该项目由国内公司、高校与国外技术研究所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引进的先进技术对淤泥进行充分筛分,筛分的砾石、卵石等粗颗粒作为建筑材料,砂作为管沟回填建筑材料,粘粒脱水压缩后形成具有一定强度的砖坯。该技术在理念、工艺和应用上进行了创新,砾石、卵石、砂与砖坯基本用于本工程,或者就近供应给截污治污工程,是实现淤泥(渣土)资源化全过程循环利用的有益实践。该技术(案例)适用于砾石、卵石、砂等粗颗粒含量较大的山区、丘陵地区的河涌淤泥(渣土)。
  二类是对淤泥(渣土)生产烧结墙体材料,以东引运河下游石鼓水闸至虎门水闸段清淤清障工程为代表。该技术(案例)采用传统工艺,对河道清淤后脱水固化,形成含水率约40%左右的泥饼,泥饼外运沿海水乡片砖厂后拌和其它土料烧结制砖。该项目需要砖厂具有一定烧结能力及较大堆料场,烧结砖需具有较大的外销市场,适用于粗颗粒含量较低、淤泥含量较大、离砖厂较近的河道清淤项目。据了解,当时东引运河下游石鼓水闸至虎门水闸段清淤清障工程清淤水下方约85万立方米,脱水固化外运沿海水乡片砖厂烧结制砖的泥饼约28.98万立方米。
  下来,我局将结合2021年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推广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渣土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并在技术指标符合环保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会同我市相关部门共同支持和鼓励各类建设工程的广场、公园、绿道、人行道、围墙、室外绿化停车场和路基垫层等部位使用淤泥(渣土)加工处理形成的再生建材,不断增强淤泥(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领域,拓宽相关产品销量,努力推动淤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产业链早日成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住建局

     一、我市关于渣土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文件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府办印发《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莞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余泥渣土运输企业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认定,协调推广建筑垃圾排放处理。
二、我局依职责积极做好渣土资源化利用工作
目前,我局于2021年印发《关于推广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的通知》(东建质安〔2021〕17号)、《关于开展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东建节能〔2021〕3号)和《关于加强住建领域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废弃物的认定程序、所需资料和网上公示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在房屋市政工程的使用。
下来,我局将加强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沟通,牵头制定渣土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实施细则:一是把好源头关,将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使用的有关要求纳入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等内容,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再生建材产品使用部位、应用比例和技术指标;二是细化要求,明确各类项目可使用再生产品的部位、产品类型及技术指标要求;三是财政投资项目作为示范引领,优先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建材产品,在招投标环节明确相关要求;四是加强鼓励,对社会投资类的项目,研究对建设、施工企业采取信用加分的奖励措施鼓励其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五是继续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证,未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证一律严禁建筑垃圾外运,我局定期向城管部门推送施工许可信息,共同加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

办理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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