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梁健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加强统筹市政设施用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阶段,我局与贵局已就市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接,提供了项目红线,确保项目用地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来,我局将与贵局继续保持紧密联系,提前就新提出的市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充分对接,确保项目用地与其它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衔接。
水务局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加强统筹市政设施用地的建议》(第20230181号政协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当前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
“十四五”以来,我市在水安全、水安全、水环境、水智慧等水务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加强。防洪(潮)标准从20年一遇逐步提升至50-100年一遇,全市堤防现状达标率为73.5%,以防洪防潮为主的防灾减灾屏障初步构建。二是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我市积极谋划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系统规划构造“两横多点,五纵三区,以引为主,蓄为备用,常备结合,互联互通”的供水总体布局。三是河湖面貌实现蜕变。积极推进万里碧道建设、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和河湖生态修复,全市碧道累计建设完成约450km;完成污染河涌治理641条,生态修复面积约418.71万平方米,石马河和东引运河生态流量均达到管控目标要求。四是水务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新组建成立东莞市水文局,与应急、气象、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水旱灾害风险指挥调度体系、预报预警体系、预演预案体系全面建立,水利工程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推进。
现阶段在推进水务工程落地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不少阻力,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不同领域规划编制进度不一,水务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衔接不够,水务重要指标未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导致部分水务基础设施无法建设或建设缓慢。二是因历史原因,我市部分河涌堤防、水库及其管理范围被划为非水务设施用地(如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生态控制用地等),特别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此类河涌堤防、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相关水务工程无法正常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导致项目无法顺利推进。三是部分水务工程因不符合用地选址,涉及铁路及公路等范围,占用林地、海域等,需办理相关审批或规划调整,手续繁琐、时间长,协调难度大,极大影响工程落地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引领,确保项目紧跟规划。一是锚定水务高质量发展目标,抢抓高质量发展战略窗口期,做实做细水务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坚持系统思维、流域观念,根据东莞自然水系、流域特征等实际情况,系统修编防洪排涝规划、排水规划、供水规划、内涝治理规划等专项规划。二是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统筹进行规划整合,加强与上层规划、其他行业规划衔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土地资源浪费。逐步理顺规划关系,规范规划管理,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地发挥规划对水务工作的统筹和引领作用,确保项目建设有据可依,能够落地。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开工落地。一是重视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前期选址阶段,着重分析项目与各类规划控制线比对情况,提前进行方案论证和比选工作。加强各环节工作统筹协调,指导项目避让红线,不占、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避免项目因不符合用地保障条件而难以落地。二是建立重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台帐,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梳理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用地问题,与各相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重难点问题,积极为保障项目落地出谋划策。
(三)适度超前谋划,加强充分有效衔接。发挥重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和支撑性作用,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及早谋划未来几年水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立“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机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计划,提前对接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基本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未来水务发展需求科学合理提出用地需求,便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示意位置、标注规模,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重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合理预留空间。
(四)坚持动态更新,支持部门联动机制。整合现有水务基础信息,积极打造全市水系及水务基础设施空间管控一张图平台,动态更新水务基础设施空间蓝图,有效提高水务空间服务能力,积极探索水务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在基础设施用地方面进一步形成合力的有效路径,实现与多部门联合查阅信息、业务审批、设施管控的全方位应用。
市自然资源局
梁健委员:
您提出的《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加强统筹市政设施用地的建议》(第2023018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东莞供电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以及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保障。在土地资源紧张,空间不足等严格用地条件下,如何更科学、有序、合理地统筹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确实对支撑东莞未来城市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以提升城市品质、强化民生保障为工作导向,推进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助力市政公用设施落地,推动市政公用设施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为:
一、强化规划引领,落实用地保障
我市现正组织开展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其中在市级规划中设立市政设施与城市安全专责小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城市各类市政设施的空间布局和配置要求。具体如下:
(一)在环境保护规划方面。我市致力于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设施、固体废物(医疗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城镇污泥)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的落地实施工作,尽力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安全,解决空间矛盾冲突。由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启动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专责小组报告及部门规划大纲编制工作。通过分析生态环境发展现状和发展态势,提出生态环境发展的目标和指标体系和发展变化方向;明确了各类环境设施、工业企业周边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以空间管控措施防范人居环境风险;预测了未来我市固体废物处置需求,明确了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模和选址要求。
(二)在环境卫生规划方面。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管理执法局牵头,先后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5)》和《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对公厕、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厨余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进行规划布局。同时,推进建成公厕1739座、生活垃圾转运站429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5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4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28座、集中厨余处理厂2座、分散式厨余处理设施46个。
(三)在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方面。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的《东莞市消防专项规划大纲》(2020-2035年)已纳入《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符合相关技术规定的基础上,适度超前规划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为东莞市公共消防设施预留未来发展空间。另外,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了《东莞市消防“十四五”规划》,并于2022年2月16日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规划》针对我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进行提前谋划,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了消防站点、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等)纳入全市市政公共设施总体规划。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开展《东莞市消防“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实现静态谋划,动态实施。
(四)在水务基础设施规划方面。自“十四五”以来,我市在水安全、水环境、水智慧等水务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加强。防洪(潮)标准从 20 年一遇逐步提升至 50-100 年一遇,全市堤防现状达标率为 73.5%,以防洪防潮为主的防灾减灾屏障初步构建。二是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我市积极谋划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系统规划构造“两横多点,五纵三区,以引为主,蓄为备用,常备结合,互联互通”的供水总体布局。三是河湖面貌实现蜕变。积极推进万里碧道建设、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和河湖生态修复,全市碧道累计建设完成约 450km;完成污染河涌治理 641条,生态修复面积约 418.71 万平方米,石马河和东引运河生态流量均达到管控目标要求。四是水务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新组建成立东莞市水文局,与应急、气象、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水旱灾害风险指挥调度体系、预报预警体系、预演预案体系全面建立,水利工程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推进。
下来,市水务局将根据东莞自然水系、流域特征等实际情况,系统修编防洪排涝规划、排水规划、供水规划、内涝治理规划等专项规划。另外,发挥重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和支撑性作用,建立“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机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未来水务发展需求科学合理提出用地需求,便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示意位置、标注规模,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重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合理预留空间。
(五)在交通、供电设施及气象站等有关规划方面。我市目前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将充分考虑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的合理性与基础设施空间安全,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六)开展黄线专线规划编制。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于2021年完成了黄线专项规划,通过明确黄线划定对象类型,覆盖城市基础设施,分级分类明晰划定标准,制定刚弹结合管控方式,建立数据库管理应用平台,强化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基础设施在城市发展中的价值效益,保障设施自身安全和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要求。同时,强化全流程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真正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启动对已实施的黄线管控进行检讨总结,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完善更新调整有关管控及审批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
近年来,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高效协同谋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间横向协调和各层次纵向联动不断增强。
(一)实行互联审批,提供审批效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2019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实施范围为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并纳入审批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并联审批事项为:已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并经市政府审定项目规模、供地方案的项目(涉及控规调整或修正的应已完善控规调整或修正手续),以下7个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用海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土地项目)核发,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二)制定任务目标,细化工作举措。2021年,我市印发了《东莞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对构建地上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提出了有关要求,并提出要到2023年前开发“东莞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防灾应急等工作需要。2025年底前,形成顺畅、高效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机制,“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协调有序运转,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目前,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持续推进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东莞供电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
转来《关于协助提供第20230181号政协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我局致力于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设施、固体废物(医疗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城镇污泥)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的落地实施工作,尽力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安全,解决空间矛盾冲突。
一、纳入专项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对我市环境方面市政基础设施提出系统布局,对应也提出了相关措施任务,进一步补齐我市环境方面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高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工作,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5万吨/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推进镇村污水管网建设,新增和改造污水管网长度200公里。以实现污水处理“两转变、两提升”为原则,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二)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完成玖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 95t/h 工业锅炉技改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焚烧能力20.40万吨/年;推进玖龙纸业、建晖纸业、金洲纸业、金田纸业工业固废焚烧炉建设项目建设,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焚烧能力。
(三)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针对我市铝灰渣等部分小类危险废物还存在一定处置能力缺口的情况,加快推进海心沙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补齐我市铝灰渣处置工作短板;同时协调城管部门加快推进东南部卫生填理场(二期)项目建设,提升生活垃圾飞灰处理处置能力。结合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情况,计划启动医疗废物处置二期项目,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计划2025年底前建成。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将逐项梳理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持续推进环境方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注重规划衔接
2019年11月,按照市府办《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东府办函〔2019〕616号)要求,我局作为生态环境专责小组的牵头单位,会同市林业局、城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4个核心单位启动了生态环境专责小组报告及部门规划大纲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注重与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的衔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意见,于2021年2月、4月、7月、2022年4月等多次汇总提交了规划成果。通过分析生态环境发展现状和发展态势,提出生态环境发展的目标和指标体系和发展变化方向;明确了各类环境设施、工业企业周边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以空间管控措施防范人居环境风险;预测了未来我市固体废物处置需求,明确了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模和选址要求。
《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有关成果分别于2022年12月及2023年3月两次征求各市直单位意见,结合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规划,我局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意见,包括核实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现状及未来新扩建计划,建议规划在现有垃圾焚烧厂、工业固废处理项目、辐射类项目等容易引起邻避效应的项目周边预留足够的防护范围等,市自然资源局均已采纳我局提出的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上报工作,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同时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做好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工作。
东莞供电局
(一)对于深化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建议。电网基础设施属于市政基础设施,东莞供电局支持深化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目前已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存量及空间规划变电站(2021-2035年)坐标红线纳入市政基础设施黄线一张图。后续将根据电力规划滚动修编情况、最新批复红线情况定期报送,新增将输电线路通道(架空及地下电缆)纳入黄线一张图,持续配合政府做好黄线一张图管理。
(二)对于理顺机制搭建各领域部门协同联动平台的建议。东莞供电局支持搭建各领域部门协同联动平台。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全流程管理体系构建,开展电力系统规划数据与协同联动平台的对接和管理工作,做好“规划统筹-项目统筹-具体实施-审批改革”全链条的电力规划、用地业务技术配合。二是支持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在项目用地涉及电力设施、新增用电需求的审批方面采取联动管理,提升效率。
消防支队
贵局发来《关于协助提供第20230181号政协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收悉,经我支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支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完善公共消防设施。2020年依托第三方设计机构编制的《东莞市消防专项规划大纲》(2020-2035年)已纳入《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适度超前配置公共消防设施,在符合相关技术规定的基础上,适度超前规划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为完善东莞市公共消防设施预留空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实现“多规合一”,真正形成全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二、我支队牵头编制了《东莞市消防“十四五”规划》,并于2022年2月16日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规划》针对我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进行提前谋划,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了消防站点、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等)纳入全市市政公共设施总体规划。今年,我支队将开展《东
莞市消防“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实现静态谋划,动态实施。
三、目前,国家、省陆续发布关于加强高层与超高层建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其中上海市从建筑工程方面提出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审验要求,深圳市从消防规划方面明确高层、超高层建筑分布区、消防站点配置以及人员装备的要求,但鲜有城市出台高层、超高层建筑集中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配置的有关标准。针对我市消防设施规划支撑体系薄弱,实施落地性不足的问题,同时考虑高层、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加的趋势,我支队计划在落实国家、省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兄弟城市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技术标准的制定,明确高层、超高层建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配置的标准和责任,依托有相关资质和项目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承担编制该标准,系统提高消防救援能力。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81号提案(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加强统筹市政设施用地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园绿化规划方面
规划控制,保证绿地,守好用地性质基础关。我们首先应该在规划层面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不能一味地减少绿地面积以满足其他建设的需求,不能仅以底线指标的要求来衡量绿地规模,要保证城市绿地规模,让公园有地可建。一是要全局把握,引领自然生态、产业共同发展。建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高标准谋划我市的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基于东莞自身的生态基底,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释放海岸、河岸沿线等有良好自然生态资源的空间;珍惜前期生态治理的重要成果,控制产业区科学合理扩张,以“公园+”的理念,指导产业布局与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共同推进,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二是要控制规划绿地规模,高标准推进城市公园建设。镇街相关部门在各类调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于城市绿地的核减,如果实际情况无法保证调整区域内规划绿地不减少,则要在周边其他片区补充不小于同等面积的绿地,做到在规划上绿地“占补平衡”。已落实规模的城市绿地,要高位统筹,主动谋划,高标准建设城市公园。编制公园服务能力评价体系,推动对已有的城市“老旧公园”设施品质提升,提高城市公园的服务能力。三是要合理布局公共绿地分布,落实绿地功能。绿地规划和调整过程中不仅要满足“占补平衡”原则,还要考虑到绿地覆盖的服务半径,以增强市民的获得感为行动导向,尽量在现有公园和绿化活动场地覆盖不到或无法满足周边居民日常休闲需求的地方,综合利用林地、农地等非建设用地规划和补充绿地,填补公园绿地服务的空白,为下来公园建设提供规划制度上的保障。在城市规划中划定的绿地要用得其所,避免在一些无法落实公园建设的地块如宅基地、河堤等划为公共绿地。同时,对于规划调整绿地可以通过结合城市更新、拆违建绿等项目,以城市建设和产业翻新为契机,配套建设社区公园,改善产业区周边生态环境,吸引高新技术产业和人才。
二、关于环境卫生规划方面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环卫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先后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5)》《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对公厕、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厨余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进行规划布局。同时,推进建成公厕1739座、生活垃圾转运站429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5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4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28座、集中厨余处理厂2座、分散式厨余处理设施46个。
气象局
市自然资源局:
梁健代表提出的《关于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加强统筹市政设施用地的建议》(第20230181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东莞市气象局在编制气象专项规划的过程中,将充分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充分考虑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的合理性与基础设施空间安全,保障气象基础设施的顺利落地实施。
办理单位: 东莞供电局,气象局,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