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绿化垃圾主要指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过程中产生的乔木、灌木、花草修剪物,以及植物自然凋落产生的植物残体,通常包括树枝、树叶、草屑、花卉等,具有分布广泛、季节性强、运输成本高、可再生性好、利用方式多样等特点。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和利用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碳中和、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要求的有效手段,对缓解垃圾处理压力、维持生态系统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2、截至2021年,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42.0%,绿化覆盖率为45.26%。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7.4%。据大岭山镇反映,该镇园林绿化养护每天产生的绿色垃圾超过10吨,此外,每年集中修剪树枝近1万吨(不含各村、各企业单位自行管辖范围产生的绿色垃圾)。目前我市的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有限,暂不处理绿化垃圾,大部分镇街由于绿化垃圾量大,处理技术不成熟,只能采用闲置地临时堆放处理,随着绿化面积的不断增加,绿化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严峻。
  3、国外在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方面已有较为成熟的法规标准体系以及产品推广应用管理等先进经验,形成了从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到市场应用的全流程闭环,真正做到了“变废为宝”。但中国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完整的产业链条尚未成型。但我市出现了一些从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公司,例如堆肥、有机覆盖物制备、生物质燃料制备等。但对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和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全过程处理模式等方面不具备或不成熟,导致其产业化无法可持续、市场化健康发展。
办    法:
  1、从城市建设层面提出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利用要求,尽快出台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例如将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或再生资源产品目录等,给予相应政策与资金支持,打通了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末端市场,使其形成全流程闭环,“变废为宝”。
  2、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为目标,采用“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明确将一部分园林绿化垃圾通过集中收运至处理厂堆肥处理;另一部分鼓励市民开展自制堆肥或在学校、公园绿地内因地制宜配置处理设施,既可减轻集中处理厂的处理压力,还节约经济支出,减少收集和运输费用。
  3、要因地制宜选择生物处理、有机覆盖物加工、生物质燃料制备,或其他适宜本地实际情况的处理技术和模式。
  4、培育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产业,凝聚发展动能。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与现代产业相结合的研究,为城市绿地形成良性循环提供研究基础和技术支撑。联合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针对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循环利用技术攻关,从机械设备、处置技术、处理工艺、产品终端等方面深入展开。

提案者: 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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