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城市核心竞争力。几十年间,东莞从一个农业县到国际制造名城,其取得的不俗成绩离不开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与实践。事实上,东莞市营商环境长期位居全国前列,在2020年我国营商环境评价中被评为全国标杆城市,8个指标获评全国标杆。
  然而,东莞在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仍然不敏感于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缺乏与各类优质企业的有效互动,对企业的要求没有做到按时有效反馈,主动服务意识还比较弱,政府服务效率和能力有待提升。
  二、对企业缺乏诚信。政府个别公职人员在招商、服务时喜欢说大话、放空炮,但在推进落实时左右推诿,经常失信于企业家。
  三、基层执法不统一不规范。基层依然存在不少涉企乱收费问题,不少中小企业苦于各个职能部门的频繁检查。
  四、金融发展环境仍旧有待改善。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发展环境不完善,疫情影响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较以往更为严峻。


   法:

  一、学习深圳营商经验,强化积极有为的服务理念。充分虚心学习深圳的营商模式和经验,提升服务企业的效率和水平。严格规范政府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避免表面减税降费、背地里增加各项行政收费的行为;对市场主体平等友好,对涉企侵权行为依法惩处。推进政府数字化建设,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服务平台,实时发布最新政策和有效信息并做好政策解读后续工作。
  二、构建诚信型政府,建设公平的法治化环境。倡导和加强政府人员的信用教育与宣传,培养其诚信观念。建立政府信用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其参评先进、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须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建立政策后评估制度,避免出现“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政策多变的现象。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统一市场监管基本法则、统一市场监管原则体系,在执法标准上要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消除各类执法随意性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同时,法院应该在进一步推动随机自动分案、公开司法质效数据、构建破产府院统一协调机制、建立涉营商环境工作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等方面出台相关改革创新举措,应选调经验丰富、懂得商业运作并能够做出有理有据的裁决的法官负责处理和解决商业经济争端,与企业行为、用工程序和工作条件有关的规则必须确保合理。
  三、开展企业资信评级,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鼓励国内外资信评级机构开展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信评级活动,助力质地优良的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支持。构建能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良好的融资体系,改变原有的银行经营评判机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借鉴浙江省台州市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经验,由东莞市金融部门作为主发起者,以企业应急周转保障基金为基础,整合现有各类企业发展基金,同时积极引导吸收银行资金,设立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同时建立或引入先进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转模式,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促进供需双方资金对接。
  四、构建人才发展平台,培育创新实干的企业家精神。与国内外各类人才发展组织合作,构建更加广阔的人才引进、发展和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尊重和信任人才,解决教育医疗等基础问题,提供能够发挥其才能的公平、公正的进取型环境。与媒体、商协会、大专院校等机构组织联合策划各类活动赛事,在全社会宣导奋发有为的创新和实干精神。
  五、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内在发展危机。深入沟通行业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帮助其对接和融入产业链,引导企业练好内功,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协调组织行业活动,搭建资源对接、发展协作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拓展市场渠道、对接国际市场、实施并购、推动转型、升级改造等方面提供有力帮助。

提案者: 孔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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