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高成长性企业呈现集聚态势,有力推动了东莞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截止到2021年底,全市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387家,3193家企业入选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二名;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但在科技企业政策扶持、产业链附加值、配套融资环境等方面仍存不足,应予关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普遍遭遇资金瓶颈。一是申请政府扶持资金存在制度束缚。政府扶持资金项目审批部门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经营风险挂钩,从而造成政府扶持资金覆盖面不广和“扶强不扶弱”的现实状况。二是企业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在科研成果转化生产力过程中,自有资金的不足限制了其快速发展。三是难以获得商业信贷支持。由于抗风险能力弱、信用低和缺乏实体抵押物,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取资金困难重重。
(二)与政府部门的对接不畅。一是对优惠政策不完全了解。由于中小企业对现行产业、科技、税收等优惠政策了解不多,很多好政策存在难落实的问题。二是创新产品缺乏标准。我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产品的认证、生产和推广时常遭遇缺乏国家标准的窘境。三是创新企业参与低端竞争。部分产品及技术标准没有与国际接轨和及时提高准入门槛,不仅使我市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参与“山寨”产品的低端竞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科技创新积极性。
(三)缺乏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主要表现在科技服务平台服务力度不强、产业发展平台不能满足企业需求、股权交易市场盈利模式不完善等。
办 法:
(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瓶颈。一是改革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方式,有效避免政府资金“扶强不扶弱”的现实状况,实现对全体中小企业的“普惠式”扶持。二是建立中小企业科技引导和奖励基金。通过特定的程序选择优秀的创业投资机构并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由创业投资机构的专业管理团队去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项目进行支持,以此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三是推动科技保险商业化,提高科技银行覆盖面,使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在相关科研、经营等活动出现损失后获得一定补偿。
(二)联系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一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政府部门通过媒体、手机短信以及政策宣讲等多渠道及时宣传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业、科技、税收等优惠政策。二是及时更新产品、技术推广目录。政府部门可以组织科技产品专家定期以及应企业要求不定期的对新产品进行鉴定和归类,及时更新产品和技术推广目录,帮助企业在黄金期进行生产和投放市场以实现最大经济效益。三是与国际接轨适当提高部分产品技术门槛。对品质以及安全性能要求高的高新技术产品,应提高其准入门槛,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高新技术企业在低端产品市场的竞争,而且可以为打开海外市场做好准备,最终促进我市行业整体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
(三)建立高新技术知识供应链和科技产业示范集群,引导企业对接全国股权转让市场。一是构建高新技术交流的知识供应链,加强成果转化平台的科技成果评估和商业计划导向。着重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科研项目及产品以提供给大企业或与之配套,从知识供应中实现科技创新价值。二是推动建立科技产业的示范集群。着重培育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自身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帮助其在原材料供应、中间过程和完成品市场与相关企业建立紧密联系,探索建立资源集约、产业集聚、服务集中的集群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交易成本降低和利润提升。三是积极对接全国股权转让市场。积极引导和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现股权自由流转,促进科技风投资金的有效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