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长期以来承担着“上传下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二十大报告更是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进一步说明了社区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尤其是新型楼盘社区形成了“小马拉大车”的现状:一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大量新型生活小区在短期内大量涌现,社区公共事务急剧增加,而且公共配套设施尚不健全,使得社区管理领域急剧扩展,造成其不堪重负的状态;二是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无单位归属的人员同处一个生活小区,形成复杂的“陌生人”社会,加重了社区的工作难度;三是据调研,我市部分社区工作者与常住人口比例达1:2000,严重影响居民服务质量,并造成社区工作者流动性过大,身心健康都受到影响,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发挥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服务与管理水平。东莞正迈入“双万”新赛道,要实现千万人口的共生共荣,增强末端执行力,优化楼盘社区的现代化管理尤为重要。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法:

  一、合理设置楼盘社区规模。一是参照北京、陕西、中山等城市样本,建议市民政局完善《规范社区设置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制度,明确楼盘社区规模大小、地域范围等。二是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地域性和认同感及便于自治的原则,建议科学合理的拆分原人口过于庞大的楼盘社区,参照其他地市,社区人口不超过3万人为宜,进一步为居民提供更精细服务。
  二、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一是合理规划社区工作者与常住人口服务比例,参照其他地市名社区工作者服务不多于400户(按照统计数据户均2.86人,即1144人),进一步为社区基层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健全社区工作者评价制度、薪酬体系、职业培训体系等,增强社区工作者岗位“磁力”,激发队伍活力。
  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对于新型楼盘社区建议分两种情况考虑,一是有物业的新小区,建议抽调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并联合小区业主委员会、党员、志愿者开展工作,第一时间掌握各项政策事务,及时传达履行相关职责。二是针对无物业的老旧小区,参照深圳做法,由财政投入聘请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另外,最大限度用好志愿者、社会组织(广场舞队、篮球队)人员等人员参与社会共治。

提案者: 梁秀仪

财政局
  市民政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楼盘社区现代化管理的建议》(第20230071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提案》提出合理设置楼盘社区规模、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等建议。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22〕24号)提出,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打造社区治理领军型人才。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规范工作职责、岗位等级、薪酬待遇、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标准,实现平均薪酬基本达到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到2025年,全市培育基层社会治理人才数量不少于10000名,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不少于18名,“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50%。
  二、《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莞市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022〕132号)提出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条件资格联审机制。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健全完善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深入实施基层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干部。二是发展壮大社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各园区、镇(街道)养老机构、村(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到2025年,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至少配备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三、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十四五”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六个分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20〕83号)的规定,镇级财政事权包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与当地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支出事项,直接面向基层且属地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支出事项,以及有利于发挥基层政府信息和管理优势、激励其主动作为的支出事项。因此,《提案》提出的“针对无物业的老旧小区,参照深圳做法,由财政投入聘请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事项,从财政事权上划分应为镇级财政事权,原则上由镇街(园区)承担支出责任。对此,我局建议由市住建局对该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需实施的,由市住建局充分征求镇和社区意见后,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接下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提案人的意见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社区相关工作。


民政局
梁秀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楼盘社区现代化管理的建议(第2023007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全市现有247个城市社区。其中,182个为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的“村改居”社区,参照农村管理体制进行管理;19个为后期新成立专用于管辖商业楼盘、工业园区、接收外来人员入户的新型社区;46个为老旧城区中的纯居民社区,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这些社区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相关建设的推进,都或多或少涵括一些楼盘在其辖内。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楼盘社区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内容。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探索,我市楼盘社区通过打好“党建引领”“政策支持”“服务延伸”“群众首创”“四张牌”,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主要的工作做法
(一)健全组织架构,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我市在村(居)民小组、商住小区、工业园区和“两新组织”中普遍建立党组织,确保党的服务与管理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共成立“两新”组织党支部3271个、村(居)民小组(农民合作社)党支部1095个,基层党组织服务管理实现全覆盖。
二是基层组织职责分工明晰。研究制定《东莞市关于规范设置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的实施方案》《东莞市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方案》(东卫函〔2022〕14号)等文件,组织各村(居)委会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各类下属委员会设置,目前,上级部署要求设置的各类下属委员会已实现100%村(社区)全覆盖。
三是其他组织发展不断优化。截至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96家(社会团体3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3家),由属地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共4403个、志愿者团体10739个。各类组织和群体以党工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其专业特长扎根于社区、服务于社区,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有别、覆盖广泛的社区组织体系。
(二)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多元参与
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楼栋长等群体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各社区通过多种方式,在党建引领下,引导和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社区治理,致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一是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不断加快构建党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印发《关干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党建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推动支部建在小区,广泛吸纳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业主中的党员加入小区党组织。推行小区党组织与业委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建立小区“共建议事会”制度。构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体系,逐步推进物业小区党建全覆盖。截至2022年底,全市1112个小区已建立党组织(统计口径可建立党组织的成熟小区),覆盖率为100%,推动建立小区“共建议事会”制度86个。在此过程中,涌现出如东城莞翠邨“党群+政务+物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创新模式;横沥瑞康花园“党员+物业+业委会”多方主体参与的党建模式;横沥碧桂园以服务联系群众并实现引领群众的“楼嫂”模式;金域华府“党建+物业”的创新模式等一批党建引领的先进典范。积极开展“红色物业”试点工作,有6家住宅小区被评为全省“红色物业”试点单位。
二是探索推行楼栋长工作机制,积极塑造社区治理组织者角色。不同类型社区根据辖区管理实际,探索推行楼栋长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发挥楼长栋长在社区治理中的“五员”(即调解员、宣传员、信息员、巡逻员、联络员)作用。其中,在人口密集、商贸繁荣、老街旧巷纵横交错的老城区社区,楼栋长的职责主要体现在旧房改造、物业维修、楼道设施抢修、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如:东城街道花园新村社区从2017年起实施楼栋长和谐促进行动,目前楼栋长的覆盖率已接近50%,其中,有2个住宅小区通过楼栋长的牵头协调,组织住户共同分摊楼道公共场所用电电费,圆满地解决了小区内楼梯用灯和门禁门铃用电问题。辖区内商业楼盘较多的社区,楼栋长的作用则体现在业委会筹备、社情民意传达、家庭邻里纠纷协调等方面,如:虎门镇在14个已批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中,组织推选出楼栋代表人,由楼栋长负责业委会筹备和后续沟通事宜,将楼栋长发展成为小区自治的组织者。
三是全面推行社区协商制度,畅通各方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渠道。我市从2019年9月份起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不同社区结合自身需求,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纳入民主协商范围,组织相关利益群体参与协商,不断创新协商形式,积极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目前,民主协商已成为社区治理中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如:石龙镇中山东社区成立“8+X”模式组成的社区民主协商理事会,组建由具备专业职称党员组成的“红色智囊团”,明确协商内容“五议五不议”,建立“协商议事六步法”,着力打造常态化的社区协商议事工作机制。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部分社区根据辖区内楼盘、企业较多的实际,经常性邀请民主党派人士、侨界商界代表、业主委员会、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共同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
四是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2020年,东莞市民政局推出实施“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旨在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小急难”,做到第一时间摸底调研,第一时间拿出解决措施,第一时间反馈处理结果,建立起民生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快速响应机制。截至目前,“民生大莞家”解决了10.7万多宗个人和家庭在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养老等等方面的“民生微心愿”,办成了2700多宗村(社区)在环境改造、群众休闲、公益服务开展等方面的“民生微实事”,实现社情民意的快速收集、民生诉求的快速办理。
(三)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目前,我市247个城市社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7831人,平均每个社区工作人员72人。为进一步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去年底,我市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统一规定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标准、薪酬构成、招录管理、激励机制等,并对如何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三大类保障措施,以规范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提升社区工作饱和度和工作效率。
二是巩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全市所有社区已实现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活动站(中心、室)、各类体育设施全覆盖,另建有153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7家“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社区服务设施设置达到每百户32㎡的标准。服务内容除了传统的走访慰问、社区照料、心理疏导等项目以外,更注重以需求为导向,要求社区在充分掌握居民需求的基础上,选取开展不少于5类的基础服务项目和不少于3类的拓展服务项目。目前全市共引进了19家社会组织承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建立起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驱动、以社会工作为手段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
三是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我市从2013年起全面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补助机制,市级财政每年从市镇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专项用于补助村(社区)治安、环卫、行政管理三大块支出,补助标准与市镇(街道)参与分成税收收入同步增长,有效减轻社区经费负担。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方式,通过建立孵化基地、设立扶持资金、加强能力培训等措施,鼓励社区自行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事务类、社区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等不同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动社区自治职责的归位、服务职能的转移。
二、下一步的举措
近年来,伴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会生活共同体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以宗亲、人情为纽带的熟人社会,而是以流动人口聚集地、商业楼盘、老旧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形式体现的陌生人社会,社区治理出现了诸多群众普遍关注、社区居委会无法包办而政策法规层面又尚无覆盖的难题,主要表现在:社区规模设置不平衡,部分城市社区管理规模与管理能力不相匹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协同机制尚未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有待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不高,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有限;人才梯队培养不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社区管理信息协同共享效率不高等,结合存在的难题和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方向发力,确保我市楼盘社区的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让更多群众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稳妥推行社区规模调整和新型社区组建工作。从我市未来区域统筹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社会扁平化管理的趋势来看,适当调整社区规模非常必要,不仅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也有利于整合基层各类资源,促进区域统筹发展。接下来将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针对部分特大型居住社区、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空挂户较多的社区等特殊社会生活共同体,研究提出不同类型社区大致服务人口范围,以服务人口规模、实际管理需求为依据,设置不同类型的新型社区,确保社区管理规模与管理能力相适应。
(二)建立物业住宅小区管理职责分工体系。物业小区是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单元,每个物业小区都相当于一个小社会,涉及各类事务,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年内出台。我市的这部法规相对于国家和省既维护了上位法的权威,又结合我市实际作了细化和延伸,特别是对各部门在物业小区的管理职责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为形成小区的治理合力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撑。
(三)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机制。在镇街层面成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基础上,把其作为培育和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的综合服务平台,在资金、场地、专业人才等方面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同时,鼓励各地综合运用资助补贴、贷款贴息、公益创投、项目合作等手段,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支持,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四)加强以社工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体系。健全在职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引进培育、有序流动等机制,鼓励村(社区)“两委”、社会组织以及其它社区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拓展其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渠道,推动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规模逐步扩大、素质不断提升。
(五)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激励政策。充分发挥东莞企业多、体量大的优势,建立爱心企业名录及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信用评价、企业与困难群众挂点帮扶、企业与社区服务项目对接、“爱心企业”评选表彰、企业参与社区服务税收减免等制度,鼓励驻社区企业出资、出物、出人,参与社区各类公益性服务活动,促进驻社区企业与居民群众深度融合。
(六)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加强应急期间数据管理工作。借鉴疫情防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经验,探索建立“数字社区”信息管理数据库,按照“一体化录入、一键式发布、一门式查询”的思路,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各信息管理系统资源,依托数据库帮助社区开展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防控任务,并长期用于社区今后的应急管理,切实增强社区应急管理数据的联动性和实时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民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住建局

     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不断加快构建党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党建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推动支部建在小区,广泛吸纳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业主中的党员加入小区党组织。推行小区党组织与业委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建立小区“共建议事会”制度,构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体系,逐步推进物业小区党建全覆盖。截至2022年底,全市1112个小区已建立党组织(统计口径可建立党组织的成熟小区),覆盖率为100%,推动建立小区“共建议事会”制度86个。在此过程中,涌现出如东城莞翠邨“党群+政务+物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创新模式;横沥瑞康花园“党员+物业+业委会”多方主体参与的党建模式;横沥碧桂园以服务联系群众并实现引领群众的“楼嫂”模式;金域华府“党建+物业”的创新模式等一批党建引领的先进典范。积极开展“红色物业”试点工作,有6家住宅小区被评为全省“红色物业”试点单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党建工作
配合组织部门全面推动建立住宅小区党组织,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书记,建立小区“共建议事会”制度,共同协商研究小区重大公共事务,回应住户诉求,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建强小区党建工作阵地,优化提升党群服务,强化资源统筹下沉力度,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深入小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二)完善住宅小区治理工作机制
推动建立住宅小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情况会商、信息通报、数据共享等协商议事机制,推动各部门行政协同,提高职能部门对楼盘小区的综合治理能力。督促各园区、镇街落实住宅小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推动园区、镇街各部门依职权处理住宅小区管理矛盾纠纷,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办理单位: 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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