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部署要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作为新时期生态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省高度重视,要求加大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力度,并提出通过探索市场化修复模式,不断推动生态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东莞市历史遗留矿山众多,2004年以来,东莞市逐步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石场整治复绿工作,迄今为止已完成修复面积402公顷。2022年经自然资源部确认,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仍需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共125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常平、大岭山、谢岗、厚街、樟木头。
  存在问题:
  (一)安全隐患增大。我市作为高密度城乡融合发展地区,众多历史遗留矿山毗临城镇生活生产核心区域,由于缺乏修复治理,出现不同程度水土流失、地表植被破坏等问题,遇到极端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危害城镇生产生活等活动。
  (二)财政压力凸显。随着国家和省对于矿山生态修复的重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和标准进一步提高。而目前我市矿山修复模式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投入路径缺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未来财政难以全面覆盖矿山生态修复支出。
  (三)综合效益不高。过往矿山修复方式单一,多通过简单复绿,修复后作为生态空间,不产生经济收益,也难以形成广泛的社会效应。
  (四)市场参与不足。目前我市矿山修复实施市场主体参与度不高,虽然也有湾区自然学校等结合生态环境进行新业态发展的个别案例,但是由于受到产权与土地政策的制约,关于生态空间的产业导入、设施建设、林地使用、规模投放等尚存在不足。

   法:

  (一)加强统筹谋划。建议强化市级谋划,整体统筹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开发利用,把矿山生态修复纳入东莞市生态修复规划加快推进实施。市级定要求,镇街促实施,市镇联动推进。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永续发展的原则,采用普惠型与特征型结合的方式,按照“一矿一策”,对不同类型矿山,采用差异化修复策略、治理措施,以及空间发展模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推进安全隐患突出、具备市场探索条件地区的矿山治理。
  (二)加强政策创新。历史遗留矿山区域大多拥有优质生态旅游资源,特色地质景观风貌,是培育新业态新经济的沃土。如能将矿山生态修复与发展利用统筹谋划,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将产生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因此,建议积极落实国家、省对于市场化参与生态修复的方向和要求,强化政策研究和宣传引导,结合东莞实际,从产权激励、土地使用、废弃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奖补措施、矿坑消纳弃土、矿产余料拍卖反哺、规模指标联动、市场化交易等方面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新模式,找准资金保值增值实施路径,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的转化进程。
  (三)加强试点探索及推广。厚街顺达通石场位于白石山景区旁,环绕沙溪水库、三丫坡水库,周边多为农家乐、钓鱼场等休闲空间,生态旅游资源丰富,过去的十余年曾是东莞备受欢迎的越野圣地,已经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谢岗崖山矿区作为银屏山-潼湖生态廊道重要节点,南水北田,毗邻崖山市级森林公园、历史文化名村黎村、非遗项目谭公圣庙遗址,区域自然环境优越,开采后遗留的矿坑、矿崖、矿丘,形成了独特矿地景观。两者均具有探索“生态价值转化、三生融合发展”的条件与价值。建议选取厚街顺通达石场、谢岗崖山区域等具有生态资源禀赋和市场化修复基础的地区作为试点,实践探索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实施机制。通过发挥两个矿区现有良好的矿山治理条件,采用“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多资本投入”的方式,探索符合东莞实际的市场化矿山修复机制,形成示范推广效应。

提案者: 望牛墩镇政协小组,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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