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东莞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人才型城市,充分发挥各类特色人才在“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于2018年11月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于2021年12月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政府对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建立有利于发挥补助积极作用的激励机制,为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提供保障条件,进一步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队伍氛围,建议东莞设立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东莞的地理位置特殊,处于深圳和广州两大强市中间,深圳市政府于2012年5月印发了《深圳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广州市各区级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特殊津贴”,而我市在人才吸引上还需下功夫,为了能够“引得进”、“留得住”,实现人才数量与水平的飞跃,增强城市活力,使广大优秀的、有过突出贡献的人才留莞建设,促进东莞市经济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设立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与已往的人才激励机制形成互补就显得格外重要。
办 法: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对于人才问题的重视关系到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与多方面的长远协调发展,人才强市已迫不容缓,设立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也正当其时,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高度重视。人社局有关部门应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推进市级政府津贴专家工作应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坚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
2.评选的条件。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必须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要有在东莞市工作的经历与时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
3.评选的对象。在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者、专家、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等,在本领域内有自己的影响力,获得本领域内认可,以及在出版、新闻、经济、法律、理论研究等多领域内涌现的做出自己独特贡献的优秀人才。
3.评选的程序。选拔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人才积极参与,激发人才共同助力东莞城市建设,营造好“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拥护人才”的社会风貌。
4.评选的监督机制。应建立有效监督的制约机制,应协调多方部门,加强制度监督,严格把控选拔人员,做到公正公开,细化人才工作,完善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及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员。
5.设立的意义。结合东莞实际,应充分发挥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作用,在集聚创新要素、深化创新协同、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上下功夫,强化责任链条,加强协同配合,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