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带动制造业提高技术水平,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率,是衡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开发产品的指数,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
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有效途径,我市近几年实施“科技创新支持+先进制造”战略,做了大量的工作,提高科研成果源头供给水平,提升转化率,促进科技成果对制造业的带动作用,主要有:
一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得到极大提升,通过建设松山湖科学城,散裂中子源等大科学装置,不断引进科研团队,加快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集聚度,极大地提升了东莞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二是创新平台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拥有省级以上工程中心498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4家。三是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相关人才加快集聚。东莞已经集聚东莞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湾区知识产权运营(广东)有限公司等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20家。举办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和RTTP培训班,至今已培养技术经纪人303人次。四是激励科研力量投身市场的机制也不断建立完善。东莞理工学院出台《东莞理工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明确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式、定价方式、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规范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调动教职工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打造松山湖创新型创业社区等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和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定期举办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和其他各种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科研机构或团队和资本市场孵化基金的交流对接等等。
总的来说,我市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条件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持续活跃,源头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成型。但万事开头难,目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还是不够理想的,如2018年以来,经认定登记的成果转化类技术合同共计只有不足100份,累计技术交易额不足2亿元,占技术合同总额不足3%。影响主要因素有:一是我市成果转化平台从合作高校的源头资源导入不足。二是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与企业需求存在脱节。三是企业自身技术能力不足,对科研成果承接能力不强。四是本土化的团队缺乏。存在“重引进、轻培育”的情况,以项目为主导引入的高层次人才大多没有扎根东莞,没有形成本土化、稳定的科研队伍,出现研发团队空心化的迹象。
办 法:
一、完善产业政策,重视产业链中技术含量的价值与地位,提高企业科研水平。重视高科技附加值的企业的招商和培育,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话语权,使政策起到更科学的价值引领作用。
二、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对科研成果转化的带动和示范作用。龙头企业科研水平高,占据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掌握整个价值链的核心技术并且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承接科研成果能力强。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制造业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系交流对接,让龙头企业在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推进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高校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并指导其出台配套制度文件,探索赋予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更大胆地先行先试。
四、精准推进产学研合作。通过建立创新联合体,对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积极培育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交易科技成果,减免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六、发挥市财政力量,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挥杠杆和引导作用,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