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土地资源的日趋紧缺,在国务院、住建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统筹部署下,我国各城市在轨道交通建设的基础上,陆续出台TOD 开发相关政策。包括上海在内的诸多城市,更是积极探索“轨道+物业”的TOD 开发模式,重点考虑轨道交通周边及沿线规划的一体化,重构城市空间与服务。
2022年1月,中共东莞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指出东莞进入了千万GDP和千万人口的“双万”城市,东莞接下来的5年要努力实现在万亿GDP的基础上加快高质量发展及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但作为东莞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设施——轨道建设缓慢,目前仅有2号线在运营,1号线正在建设(已建设了5年),未成体系,难以与东莞千万人口的城市定位匹配;TOD轨道站点综合规划也非常缓慢,轨道站点周边城市更新项目因TOD综合规划及分成物业的限制等进展缓慢,随着市场下行,市场对于参与轨道建设的热情不高,甚至排斥参与轨道TOD相关项目开发,导致轨道TOD建设缓慢。
TOD综合开发规划研究对TOD 工作方向及内容起提纲挈领作用,是整个TOD 开发科学、开展高效的保障,而东莞目前的开发模式注重前端管控,把众多设想期望在前期解决,审查流程繁琐且漫长,忽略了建设周期投入、业态植入、招商落地、商业运营以及区域管理等考虑,难以让轨道交通规划尽快落地,从而影响TOD项目开展。
办 法:
为加快TOD综合开发建设,提升市场参与热情,深入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创新机制,进一步配套相关政策,确保获得机制保障。参考上海、深圳、成都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向市政府申请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协调专项机制和考核机制,优化相关配套技术标准等宏观政策,明确上盖物业开发行政审批流程,完善组织机制,稳定TOD综合开发及相关城市更新政策,给予市场明确清晰的信号。
二、进一步研究TOD开发收益模式,建立“市镇共建”模式下可操作的土地供应及收益分配问题,加快推进TOD 开发与实施。可借鉴广州、重庆、深圳等先进城市建设经验,改变现行的分成模式,建议分近远期建设周期、距离远近、项目类型等减少分成比例来降低TOD项目周边更新项目开发综合成本,推动项目建设。
三、TOD作为城市未来高品质发展的重要区域,应支持TOD站点500米或城际站点800米半径范围内改造项目以综合类、商住类等项目为主,给予规划指标上限、建筑限高、土规调整、工业保护线优化调整等优先政策。
四、推进近期开发项目成立市镇村联合TOD项目工作组机制,多层督办,政府深入参与项目拆迁、物业回迁、法律咨询等相关工作,引导拆迁补偿预期回归合理水平,稳定更新建设成本。合力协调土地规划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政策引导村集体或园区所有者降低收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