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并于2022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律大概率将在2023年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体现了国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支持和重视。草案提出了“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概念,将受益人群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基础上扩展到了全体社会成员。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等背景下,无障碍环境也迫切需要从特需特惠转变为全面普惠。
  下来,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正式印发,将对东莞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将成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东莞市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已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但仍存在盲道占用、断层,轮椅坡道坡度较陡峭,无障碍电梯覆盖率低,无障碍设施之间不衔接、零散不连贯等现象。需要着力解决“好不好用”“管不管用”等问题,加快形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法:

  参考深圳、广州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先进城市经验,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督导、发挥示范引领、突出科技支撑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展现“双万”东莞新形象添砖加瓦。
  (一)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参照草案分工设在市住房建设局。同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各有关部门单位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维护管理
  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无障碍设施管理标准,建立无障碍设施建设日常维修养护长效机制,明确维护标准、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对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设施,要进行必要的优化改造升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无障碍设施的侵占、损坏等问题。
  (三)强化社会监督
  推行无障碍督导行动,培育企业和社会组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排查城市有障碍“痛点”“堵点”,向社会发布障碍清单,按照障碍归属原则落实整改。
  (四)加强示范引领
  实施一批试点项目,严格按照或者高于国家无障碍建设标准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东莞无障碍环境建设由点成线、组线成面。
  (五)突出科技支撑
  发挥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范畴,建立一套系统性强、科学化高的无障碍信息交流公共服务平台,涵盖就医、就学、就业、出行等信息资源,推动城市无障碍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六)提升全民意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无障碍受益群体为全体社会成员”这一理念,推动无障碍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提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

提案者: 陈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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