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有关安排,我支队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20号政协提案《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规划管理建设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00万辆,加上外省外市籍在我市的车辆,估计在我市行驶的机动车超过500万辆,但全市停车各类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泊位提供的停车设施仅有178万,停车需求与停车设施存在超200万的缺口,还不包括外籍在莞车辆,结构性矛盾突出。因此,交警支队持续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力度,严查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车等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的违法行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同时全市公安交警积极推动停车严管示范路创建活动,累计在全市范围创建机动车停车秩序严管理示范路359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58万宗。
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推动加快停车资源的建设力度,最大限度缓解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资源短缺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其次提请市政府全面统筹,加大加快违法停车抓拍球的建设力度,形成对违法占道停车强大的震慑力。最后联合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提示驾驶员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管理,营造人人遵守、敬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氛围。
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梁伟光委员提出了《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规划管理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近年来,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停车资源不足,进一步加剧城市交通拥堵。现状停车设施建设难以与停车需求相匹配,致使“停车难、停车久、乱停乱放”现象更为突出。合理规划城市停车资源,结合实际灵活调整停车配比,有利于补强城市发展短板,确保城市建筑可提供充足的停车资源。完善停车资源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动态调整高峰期间停车需求的分布,提高空间的利用效率。健全相关管理教育制度,能有效减少违停现象的出现。为此,我局原则上支持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规划管理建设的建议。
二、根据市政府工作指示精神,我局作为东莞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和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成员单位,配合交通牵头部门共同努力,为有效增加了全市停车位总体供给,补齐我市停车位缺口短板,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检讨并动态调整停车配建标准,已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的通知》、《关于优化〈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的通知》明确一、二类工业用地中容积率3.5的(不包括可分割销售的)工业用地的停车配建要求。
三、在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局将积极配合主导的交通部门,指导镇街完成与停车资源相关的专项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市交投集团
市交通运输局:
来文《政协提案第20230020号: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规划管理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司业务范围及实际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筹备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为解决中心城区停车乱、停车难问题,交投集团对中心城区约10个地块进行土地权属摸排,结合地块的实施条件、立体停车场建设需求筛选合适地块。
(二)建立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
为适应多种停车服务及支付场景,满足市民车主对方便快捷的停车交互前端需求,交投集团搭建并推出“一个微信公众号、一个小程序、一个APP”的多层次服务窗口。
1.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云停车”智能化建设。“莞停车”是交投集团为实现东莞城市公共停车资源智慧化服务而开发建设的线上官方服务平台,匹配后台运营系统,为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已完成“莞停车”微信公众号服务及支付功能的开发建设并上线使用,“莞停车”具备自助缴费、泊位查询、泊位导航、无感支付、电子发票等便捷功能。目前“莞停车”已上线全市29个镇街3.6万路内泊位及70个路外停车场。
2.为方便群众了解目的地的停车状况,提前规划好路线,交投集团投资建成二、三级诱导体系。包括市重点项目鸿福路口商圈停车诱导系统、东莞市植物园片区停车诱导系统以及各镇街智慧停车项目相配套的诱导系统的投资建设。
(三)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宣传
为提升广大车主安全行车、文明停车意识,交投集团积极开展“停车有位,主动付费”、“信用交通宣传月”等停车宣传活动,同时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宣传方式,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推文、信息推送等)和线下(走访商铺派发宣传单、停车管理员现场宣传等)常态化宣传。截止2023年3月,我司微信公众号推文约195次,开展线下走访商铺宣传活动约75次。
二、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快立体停车场项目选址的土地权属摸排工作,推进相关单位的合作谈判工作。
二是以创新为驱动,强化智慧前沿技术应用。提升技术水平,坚持用最先进的技术、最高效的服务标准加快推进停车“一张网”工作,打破前端单一技术的局限性,把多种技术相结合,建设“互联网+停车”,实现路内路外停车资源统一管理、高效利用;配套诱导系统疏导交通治理,培育开放、共享、互通的多品牌共存和多渠道共赢的城市级智慧静态交通循环体系。
三是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停车教育宣传,在维持常态化线上、线下“双轨”宣传方式同时,探索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出行安全文明意识及加深对交通政策了解。
市场监管局
市交通局:
根据安排,我局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20201号《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规划管理建设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部分机械式立体停车场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根据《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府〔2019〕81号)的有关要求,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其安装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我局接下来将优化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办事流程,加快设备的检验速度,督促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生产机械式停车设备,压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同时,督促相关收费主体做好收费公示,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交通局
尊敬的梁伟光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规划管理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投集团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城市停车资源合理规划”的建议
(一)动态调整城市建筑停车配建标准。我市坚持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补充”作为停车供给结构体系,全面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市自然资源局为有效增加全市停车位总体供给,补齐我市停车位缺口短板,2022年、2023年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的通知》、《关于优化〈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的通知》,对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进行部分调整,提高了用地停车配建指标。二是市交通运输局统筹推进全市停车资源普查,开展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年6月,各镇街已初步完成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2年9月,市交通运输局启动了全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已完成了停车分区。同步推进建设停车设施,增加停车资源供给。2023年至今,全市新增4.5万个停车位,其中配建停车位新增3.8万个。
(二)合理规划商业地段分布格局。一是2023年4月,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形成了成果报审稿。各镇街(园区)以三大类七小类规划管理单元作为全域全要素分类,筹备各类专项规划修编。二是对于停车刚需较大的商业项目,需适当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鼓励发展地下停车配建建设;对于轨道站场周边、常规公交布局较为完善的片区,适当降低停车位配建标准;持续提高公交线路的密度和覆盖范围,转变市民出行方式;结合道路综合整治行动,加快推动非机动车道建设,提供更好的慢行系统方便市民出行使用。从而缓解中心区域的人流车流、停车紧张等问题。
(三)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为集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市通过出台鼓励政策,简化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审批流程。经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批复同意,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2020年至今,我市共完成了市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库等27个车库建设,共提供10041个停车位。同时,今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草拟了《东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来,将再次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意见,按“充分授权、强化指引、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简化报建程序,试行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审批权限有条件地下放属地政府(园区),拟进一步推动机械式停车库建设。
(四)规范设置道路停车位。一是2022年7月,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了《东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指引》,明确新增道路停车泊位须经过需求提出、方案制定、方案论证、意见征集、方案审核、方案公示、项目实施、信息公开、项目备案等9个程序,其中意见征集阶段,属地政府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30日内将意见采纳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2022年7月,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了《东莞市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划定工作指引》,明确属地政府应根据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及经济发展需要,在非禁设区域路段外,按照“出行高于基本、路内高于路外、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政策导向,科学划定重点区域路段,并在发展改革部门指导下,一区一策制定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及做好公示、明码标价工作,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手段,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合理使用机动车,调控辖区内路段停车需求。
(五)强化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我市通过专项规划引导,推动“P+R”、“P+B”停车设施建设,在市镇中心区外围轨道站场和公交首末站周边建设“P+R”、“P+B”停车设施,并优化保障空间资源和建设资金。“P+R”、“P+B”停车设施的收费标准经批准后允许适当下浮,原则上不高于车站、码头等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60%。二是持续提升优化我市公交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利用客流大数据,打造16条高频骨干公交线路,加快构建“1环6横1纵8射”高频线网+接驳服务网络,实现大客流方向高频直达,提高市民公交出行整体效率;其他片区聚焦片区的火车站、地铁站等客流集散点和重要节点,加强客流特征的跟踪研究,因地制宜优化骨干线网布局,从而缩减无效运营里程,提升公交运营效率。2022年7月,东莞巴士以G12路为先行试点,创新性推出“1+N”鱼骨式公交服务模式,打造东莞首个“鱼骨式”公交线网,形成高频公交系统、便捷换乘网络。优化后,高频骨干公交线路高峰期的发班间隔由原来的15分钟,缩减为8分钟至10分钟,与改造前相比,大部分高频骨干线客流有了不同幅度的上升。三是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公交企业进一步拓展多元公交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精准对接企业通勤、学生上学、节假日景点、重要体育赛事等出行需求,在市域范围内开通定制专线、学生专线、节假日专线等,通过公众号小程序预约定制出行路线,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时段的出行需求,提高市民选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意愿。今年以来,通过收集、整合全市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学校、工厂、社区等集体的集约化出行需求,新开通了67条定制公交线路,其中常态化运营定制27条,学生定制40条,为市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绿色出行选择,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和分担率。
二、关于提案中“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教育制度”的建议
(一)制定完善停车管理法规及处罚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上位法已对违停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2022年,我市出台了以《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为主的“1+9”部停车设施管理规章政策指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厘清了相关罚则及要求,对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行了全链条闭环管理,尤其是公共空间违停处罚方面,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车道及人行道的违停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人行道违停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索赔。为确保道路通畅,市公安机关共创建机动车停车秩序严管示范路359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58万宗。下来,市公安机关将加大加快违法停车抓拍球的建设力度,形成对违法占道停车强大的震慑力。
(二)建立智慧化停车管理系统。结合“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市构建了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制定发布了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接入接口协议,并立法明确全市公共停车场应按协议要求接入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目前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共接入了2921个停车场、833条道路约83.63万个停车泊位数据,并建设了84块停车诱导屏,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减少市民寻找车位时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三)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宣传。一是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积极开展“停车有位、主动付费”、“信用交通宣传月“等停车宣传活动,同时采用线上、线下“双轨道”宣传方式常态化宣传。截至2023年3月,“莞停车”微信公众号推文195次,开展线下走访商铺宣传活动75次。二是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邀请媒体走基层、召开媒体通气会,以及多形式多途径宣传解读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等规章政策,取得媒体支持我市停车管理工作。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在维持常态化线上、线下“双轨道”宣传方式同时,探索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加深市民群众对交通管理政策的了解,提高市民出行安全文明意识。
谢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城市交通管理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好的建议。
办理单位: 市场监管局,市交投集团,交通局,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