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管理水平也就随之提升,但在财政收入大幅度提升的背后,政府如何在完善社会治理方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特别是在跟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交通问题,如何改善和解决停车位问题就变得迫切和重要。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渐富裕,自驾购车需求量迅猛增长,汽车走进了千家万户,群众机动车出行的比例大幅提升。路边随意停放、抢占人行道停放等乱象普遍存在,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东莞普遍存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塞车和公共场所停车困难问题。由于我市地面平面停车场居多,缺乏容量大、体积小的立体停车场以及地下停车场。停车场形式单一,停车场土地利用率不高。现有停车位已无法满足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出行需求。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小区通道停车的问题日益严重,“停车难”已成为困扰城市管理和群众出行的突出问题。
建 议:
一、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完善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一是发展完善公共交通系统,适度增加公交、地铁运营时长及高峰时期班次,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二是大力倡导“绿色环保,低碳出行”,鼓励步行、共享单车以及公交车等环保交通工具出行,引导改变群众的出行习惯。
二、盘活现有车位存量。一是加强管理提升停车效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警察等部门,对非机动车占用车位、商家私设停放标识、不规范的停车等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还公共停车位于民。二是开放非机密性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允许群众在非工作时间将私家车停放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实现停车资源共享,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使用效率,缓解停车难压力。
三、采用“互联网+停车”手段实现停车信息化管理。搭建智慧共享停车云平台,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各类停车设施(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等),在扩充总量实现有效供给的基础上,通过手机APP、停车引导牌等设施打通停车“信息壁垒”, 为群众提供查询车位、预约车位、停车引导、车位共享、反向寻车、智能充电以及移动自助支付等更便捷、更高效的停车引导服务;消除停车“信息孤岛”,提高城市停车服务水平,最终实现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停车时间成本,待停车辆及时入库,客观上起到了缓解了道路交通压力的作用。实行停车差别化收费,对街面临时借道停车位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定价收费。统一收费人员服装和工作证。
尊敬的袁邦湖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停车位优化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投集团等职能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建议
(一)关于“绿色出行”引导措施。为有效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积极践行以“绿色出行,你我同行”的主题,东莞巴士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城市公共交通体验活动。一是开通了东莞城市学院迎新专线、东泰花园小区至东城(实验)中学、富怡花园至湖景中学等5条学生公交专线,为学生提供通学接送服务。二是打造厚街镇“政务服务号”288路,方便市民出行办事。三是联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打造爱情主题巴士,为新人及其亲友提供新颖而浪漫的出行体验。四是结合旅游景点、大型商超推出9条假日专线,方便市民假日出行,切实缓解交通拥堵。
(二)关于地铁+公交无缝对接情况。根据《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速推动轨道网络建设,完善道路网络结构,形成近期以路网为主体,远期以轨网为主体,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为支撑的立体化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将更加注重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扩大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实现轨道、常规公交、慢行系统、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体系的有机融合、无缝衔接。
二、关于加强秩序管理,盘活现有停车位建议
(一)明确职责分工。今年2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我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负责我市道路停车秩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各类停车设施涉及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占用道路以外区域影响市容环境的停车行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设置障碍物私占道路停车位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处理,对于道路之外设置障碍物私占公共停车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处理。
(二)加强秩序管理。今年7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出台了《东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工作,有效推进道路停车泊位建设,确保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依法合规、科学合理。2020年至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组织清退建筑退让红线区停车位累计10889个,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清理停车位不少于1万个的目标。其中,今年1-6月,全市共清退停车位2358个,拆除违法搭建面积7023平方米,清理占道经营7197宗,开展联合执法526次。今年1-5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累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20.5万宗,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三)共享停车场建设情况。我市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前提下,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率先车共享责任,鼓励商居停车资源错峰共享。2021年至今,我市29个镇已完成了31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升级改造,闲时共享。
接下来,我局将制定停车资源共享指导意见,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商居停车资源错峰共享,形成“内外联动、错时共享”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格局。
三、关于采用“互联网+停车”手段实现停车信息化管理建议
(一)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9〕81号)有关要求,市交投集团牵头建设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提供区域分析、各时段车辆分布、停车导流预测、潮汐规律分析等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场地统一监管。截至2022年9月,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已接入全市570条道路、2857个停车场合计约75.95万个停车泊位数据。二是依托市智慧停车云平台数据分析功能,我局落实静态交通公司进一步开发“莞停车”微信公众号,目前“莞停车”微信公众号已开发了车场预约、搜索泊位、停车即时信息推送、停车场无感支付、月卡续费、电子发票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停车体验。三是市交投集团投资建设了莞城、万江、桥头等镇街项目配套诱导系统,截至2022年9月,市交投集团已投资建设了二级诱导屏7个、三级诱导屏62个,通过云平台与诱导屏数据对接,实现停车数据实时发布,引导车辆合理停放。
(二)实行差别化收费,引导车辆合理停放。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路内高于路外、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繁忙时段高于非繁忙时段、非服务对象高于服务对象”的原则,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及使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扩大市场供给,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下来,我局将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收费引导,强化“停车收费、用者自付”共识。一是我局将开展东莞市停车云平台数据接入及停车收费调价机制研究项目,通过对全市范围内停车收费实际情况的摸排研究,引导停车设施产权人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停放和使用。二是市发展改革局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停车收费政策。如省明确村(社区)道路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适时对我市相关停车收费管理政策进行修订,放开村(社区)道路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