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东莞市常住人口为1046.66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22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4.63万人,户籍人口由2010年的185.42万人增加至2020年的263.88万人。十年来却未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来满足新增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截至到2021年,我市有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机构2所,融合教育实验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生约926人。首先,仅有的2所特殊教育学校只招收户籍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发展规模质量滞后与千万人口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不匹配。其次,现有特殊学校创办于1995年和2016年,建设基础薄弱、数量少、规模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达不到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对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要求;再者,特殊教育保障措施亟需完善。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目前东莞执行的是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即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小学不低于1.15万元/生/学年,初中不低于1.95万元/生/年的最低下限标准。东莞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生均经费小学每生每年0.48万元,特殊教育学生并未按照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标准10倍拨付经费。经费不足阻滞了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进程。另外,受制于公办教师编制的限制,随班就读师资配置难以完全落实。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招收智障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比要达到1:2.5。但因受制于公办学校编制限制,以东莞启智学校为例,该校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15人,在校生510人,师生比为1:4.4,未能达到省文件规定编制配置要求,不得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一定数量的非编制教师承担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特殊学校教育高质量的发展。
建    议:
  一、建议将我市特殊学校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提出,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要确立特殊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在经费上优先安排、设备上优先配置、师资待遇上优先考虑、存在的困难优先解决,进一步强化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地方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政务内容。

  二、建议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和建设步伐,优化特殊教育资源。一是继续协调各部门,创造条件继续推动扩建现有启智学校;二是根据残疾人口类别和规模做好全市按分片区统筹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工作,增加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在西部的厚街镇或虎门镇、东部的常平镇或樟木头镇各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既强化特殊教育学校的针对性又实现资源共享、就近入学。

  三、建议尽快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一是尽快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优先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和大型设施设备购置;二是明确要求各镇街(园区)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规定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四、努力培育稳定的教师员工队伍,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师资素质。一是加紧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编制,合理配备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康复教师、护理人员的人员比例;二是将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根据从教年限按比例纳入退休费,制定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的优惠政策;三是把特教师资培养纳入培养计划,并有计划地做好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民进市委会: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关于加快 我市特殊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将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民生 实事,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的问题。

  国家和省在 2022 年先后出台《“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 行动计划》,我市也将于近期印发《东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 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特教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 优化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发展、促进特殊教育质量全面 提升、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等工作目标。明确市和各镇街 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发展规划,鼓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特殊教育专 项补助资金,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市及各园区(镇街) 落实主体责任,支持新建、改建和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确保全面 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关于建议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和建设步伐,优 化特殊教育资源的问题。

  我市现有东莞启智学校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两所特校,在

  即将出台我市“特教行动计划”,已明确提出“到 2025 年,东莞

  市至少建成 3 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下来,市教育局将重点

  推进我市新建 1 所标准化特殊学校建设进度,相信在市委、市政 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新建一所标准化特殊学校建设进度将会大幅 加快。同时,将会加快现有两所特校改建工作,争取在 2025 年 前将两所特校改建成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另外,市教育局将积极推动市福利中心设立特殊教育学校事 项,目前,《关于设立“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的 请示(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市编办、市财政局等单位意见, 收集完各相关单位意见后,该请示将上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 审批后,市教育局将协同市民政局和市福利中心做好新设立的特 殊教育学校开办和后期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特殊学校学位紧张形势,优化特殊教育 资源。2022 年,“推动特教融合发展”项目列入了市政府主要目 标任务,按照“分步实施,探索经验,全面推广”的策略,根据项 目工作方案,我局将进一步扩大全市中小学校融合教育特教班试 点范围,推动全市每个镇区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小学开设特教班, 引导促进各镇街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努力解决辖区内有需要的残 疾儿童入学需求。现已实现全市各镇街(园区)普通中小学特殊 教育班(以下简称特教班)全覆盖工作目标,全市现有 33 个特

  教班,共有特教班学校 278 人,专职特教班教师 73 人。

  三、关于建议尽快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学 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的问题。

  我市充分保障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结合我市实际,义务

  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小学按照盲聋哑残疾学生按照  0.92

  万,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照 1.15 万,初中按

  照盲聋哑残疾学生按照 1.56 万,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

  疾学生按照 1.95 万拨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不低于

  10000  元的标准拨付。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

  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 1.1 倍 拨付,足额保障特殊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

  2022 年省印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已重新修改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的“特教行动计划” 提出 “到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 准提高至每生每年 7000 元以上”,省的文件已没有再提出按照不

  低普通学生生均标准 10 倍拨付经费的要求。同时,东莞一直执

  行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经费按不低于 10000 元的标准 拨付。”,比省有关文件规定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经费 按不低于 6000 元的标准拨付”还要高 4000 元。

  四、关于努力培育稳定的教师员工队伍,不断提高特殊教育 师资素质的问题。

  针对我市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配

  齐配足教职工,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

  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 资源教师。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购买服务的形 式,统筹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配备。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对

  特殊教育教师实行 5 年一周期不少于 360 学时的全员培训。每

  年举办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教师的特殊教育专项 培训。在全市的教师的专业课培训中增加特殊教育内容,提高普 通教师的特殊教育能力。三是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普通学校教师 承担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适当缩减班级学生 数额及授课课时,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并作为核定 工资待遇、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评优评先中,对 特殊教育教师、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予以倾斜。四是开展教育科研 活动。建立和完善教研管理网络,积极发挥市、镇两级的特殊教 育教研员在教学教研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促进特殊教育研究, 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科研水平。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方面的教师基 本功竞赛和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展示观摩等活动,为教师搭建 展示和交流平台。五是搭建特殊教育教师交流与展示平台,继续 办好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特殊教育组比赛,着力提升特 殊教育教师的教学竞赛能力,以赛促教,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教 学基本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承办人姓名:刘艺洲 联系电话:28330816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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