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居客网站显示,目前我市楼龄20年以上的小区共有997个。因此我市使用瓶装气、液化石油气管道气的人数极多,由于液化石油气管道容易锈蚀、瓶装气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市民安全意识薄弱,事故时有发生,特别对于人口较密集的老旧小区而言安全隐患极大。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及增加安全系数,推动普及管道天然气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普及管道天然气存在以下困难:
1、管道天然气加建工程成本高。一是未通管道天然气的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早已建成,铺设管道需要大面积破除修复路面,破除修复及临设成本高。二是未通管道天然气的老旧小区内部地下管线复杂,施工时只能采用人工开挖,工期长,成本高。三是部分老旧小区厨房达不到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21的要求,不具备安装管道天然气条件。
2、未通气老旧小区的对天然气了解不够。一是部分老旧小区居民对天然气了解不够,安装管道天然气意愿不强,不允许管道天然气穿过自己权属房屋,导致其他有用气需求的居民房屋无法通气。二是未通天然气的老旧小区内部道路大部分都比较狭窄,管道施工时对小区内居民出行有较大影响,可能会出现部分小区居民阻扰施工的情况。
3、已通气老旧小区的安全隐患严重,若改造又将影响正常生活。部分已通气的老旧小区燃气管道使用年限较长,历经人工煤气到管道天然气,材质老化,安全隐患严重,亟待更换。部分液化石油气管道气小区要求置换使用天然气的意愿强烈。拆除液化石油气管道气及加建天然气管道将会影响这群老旧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建 议:
管道天然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现代化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发展管道天然气对于优化能源结构、打造安全清洁的城市环境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与液化石油气对比,同热值天然气费用只是液化石油气的45%左右,使用管道天然气对人民群众来说,更经济更便捷。老旧小区逐步普及管道天然气,是一项城市升级工程。建议如下:
1、科学合理制定天然气管道建设计划。由市住建局和市城管局共同推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各镇街政府配合完成。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政府主导、业主自愿、企业运作"原则指导下,将具备施工条件的小区纳入具体建设规划,确定推进路线图和节点任务,争取利用三至五年时间,逐步普及完成全市老旧小区的管道天然气加建工作,有条件时可将管道天然气向城中村和农村延伸,进一步扩大管道天然气覆盖面。
2、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对老旧小区管道天然气加建工程应施行特事特办,合理减少报装手续,科学压缩审批时限。
3、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应加强与各级建设部门联系,跟踪相关地铁、道路建设、旧城区改造信息,力争与之配套建设,同时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4、将老旧小区普及管道天然气工作列入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及各镇街年度目标考核,作为推动该工作的有效手段。
5、天然气管道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准公共产品,必须考虑产品价格和居民消费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因此,必须科学配置和合理优化各项资源,避免浪费、降低成本,有效实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目标。对于需拆除液化石油气管道后加建天然气管道的老旧小区,项目开工、竣工、供气时间一旦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可延期。若施工过程中出现野蛮阻扰施工的,由公安介入解决。
6、老旧小区天然气管道加建工程费用分摊。房屋红线内的建设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老旧小区范围内,居民房屋红线外的管道建设费用由市、镇两级财政承担。老旧小区范围外的管网建设费用由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承担,其中破路修复费用对相关管养单位进行补偿性赔付。
魏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逐步普及管道天然气的建议》 (第20220184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或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方式供气,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维保人员缺失、供气设施和管道维护保养缺位,安全隐患较大。为消除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我局会同市住建、财政有关部门专题研究老旧小区加装、普及管道天然气。
一、抓紧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管道天然气优惠政策
为推动老旧小区(2000年前建成的)改造,2022年1月,我市印发了《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东建房〔2022〕1号),老旧小区加装管道天然气(“瓶改管”)属于方案明确的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内容。
根据东建房〔2022〕1号文精神,我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管道天然气(“瓶改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符合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改造意愿强烈且改造内容仅为加装管道天然气的单一“瓶改管”改造项目,可单独实施项目改造。针对燃气改造的特点,我局进一步对老旧小区“瓶改管”的改造范围、内容、目标,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确立、补助标准等进行细化。目前我局正在征求镇街、有关部门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尽快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各镇街、园区实施。
(一)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拟按工程造价(包含:小区庭院管网、调压设施及楼栋立管、1个符合供气企业要求的户内燃气表、不超过6米的户内燃气管道、2个户内用气点安装及与灶具连接的不锈钢波纹管)由财政补助和业主个人按7:3的比例分摊。为激发老旧小区居民“瓶改管”积极性,业主个人负担资金拟通过担任项目实施主体的企业让利实现。
(二)简化手续确保质量
各级城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管。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实施主体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报属地城管部门备案。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到属地城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将管道供气设施和工程竣工资料交付给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移交工作完成后,管道供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管理和维护。
(三)大力强化宣传引导
我局将组织和动员各镇街(园区)、燃气经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管道天然气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动员、引导老旧小区的居民积极报装,算经济账、安全账,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营造理解、支持、参与“瓶改管”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性改造
市住建局正在积极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性改造,对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改造意愿强烈且改造内容不限于天然气的综合性改造工程,可向所属镇街住建局提出改造申请,镇街住建局将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要求,指导小区做好摸底调查、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小区,财政将给予资金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