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海关总署推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并在2021年7月全国推行。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合全国一体化通关,分别有9710、9810两种通关出口监管代码。9710针对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的出口,9810针对境内企业直接出口到海外仓。两种方式对推动通关便利化和降低成本促进跨境电商B2B发展有重要意义。经多方面调研,我国企业从传统贸易转型跨境电商B2B是市场的趋势和未来真正的主流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东莞有大约4万多家跨境电商企业,2020年东莞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861亿元,其中跨境电商进出口380.6亿元,总量位居全国第一。2021年全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约700亿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超180%。传统的跨境电商企业经常采用一般贸易模式或采取市场采购等方式出口,更有甚者用不合规的买单出口,再通过地下渠道结汇,逃避税务、外管局的监管。传统的模式容易被不良企业钻空子进行骗税、以假冒伪劣产品或侵权产品出口等违法行为,政府各部门难以监管。9710报关方式,企业主要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例如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等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何核实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如何对交易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否合法结汇和出口退税等等问题,有待规范解决。由于大部分跨境电商企业对通过用9710、9810出口的详细通关流程并不了解,目前很少利用新出台政策操作业务。即使尝试,往往因为不熟悉而容易操作不当,导致违规。新的政策刚刚出台,各部门完善配套监管措施需要过程。

  
建    议:
  在此有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随着9710和9810通关模式的推出和跨境电商B2B的发展,海关(商检)、商务、税务、外管局、市场监督等政府监管部门需联合推出相应的配套政策推动相关业务的合规化和合理化。加强平台数据和信息互通共享,制定合理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对企业出现的问题及时联合办公处理。有效的监管有利于堵截跨境电商企业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操作,最大程度减低税务风险,意义十分重大。

  2、跨境电商B2B作为未来跨境电商发展的主流,政府应对有突出成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税务优惠、外汇补贴、缩短退税周期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B2B的发展。

  3、9810作为跨境货物出口海外仓单列的监管代码,是相关部门对海外仓在跨境物流中的重要性的高度肯定。国内企业在国外自建海外仓由于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国外政策不稳定等不确定性风险,建议政府给予融资和贴息等优惠扶持政策,增强国内企业投资海外仓的信心,加大自建海外仓建设的力度,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出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4、东莞制造业发达,产业链完善,产生了大量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议通过巡回宣讲,线上专家培训等措施加大对跨境电商B2B新政策宣传力度。使跨境电商企业更加了解和熟悉新政策,对新政中的合规申报、通关便利,退税便利有清晰的认知。鼓励跨境电商踊跃利用新政策出口创收,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升级转型,做大做强。

  5、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跨境电商企业到跨境电商发达地区参观学习交流,例如杭州、郑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了解新政策落地情况,交流经营经验,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壮大。

提案者: 游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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