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22个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之一。目前我市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潜力还没有被激活,康复辅助器具需求侧对整个产业链的支撑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是动员老年人消费康复辅助器具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年龄因素,老年人的康复辅助器具消费观念偏于保守。根据我市现行《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康复辅助器具的消费作为失能老人的刚性需求,暂未列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激发老年人的消费潜力存在较多困难。

  二是在院伤病人消费康复辅助器具缺乏相应支持。目前,我市伤病人所需的康复辅助器具未纳入医保,需本人全额承担费用,超出部分支付能力有限的患者的承受能力。同时,公立医院没有康复辅助器具收费项目,无法面向伤病人出售康复所需辅助器具产品,没有方便可及的机构为伤病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销售服务,影响了康复服务的质量。

  三是困难残疾人消费康复辅助器具资助政策有待整合。我市针对肢体、听力、视力残疾人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工作,2021年投入430.15万元,全额资助3221名残疾人评估、适配各类辅助器具3806件。市慈善会实施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项目,2021年共资助871名有需要的特殊困难对象通过租赁方式消费康复辅助器具。两项政策的资助载体均为康复辅助器具,资助对象高度重合,存在“普惠未普及”“救助未救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序上可能需要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实施,不利于更好地激发残疾群体的康复辅助器具潜力。

  
建    议:
  (一)着力缓解居家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消费难点。建议开发专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信息平台,使有需要的老年人及亲属能及时了解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的相关资料。建议资助企业和相关社会团体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科普宣传进社区、进机构活动,积极提升公众对康复辅助器具的认知度、接受度,逐步转变消费观念。建议制定将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政府公共服务采购项目有关政策,支持本市企业康复辅助器具企业销售符合条件的产品。建议将康复辅助器具消费列入“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潜力。建议适时将康复辅助器具消费及时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使居家养老服务政策适应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需要,实现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政策的整合、衔接。

  (二)着力疏解在院伤病人康复辅助器具消费堵点。建议以先试先行方式,探索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议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增强在院普通伤病人的支付能力。建议组织公立医院申报康复辅助器具收费项目,为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合法进入公立医院创造条件。对暂时无法列入医院收费项目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建议在确保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质量、安全前提下,引入社会力量设立公立医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销售服务点,为伤病人康复医疗就近提供方便可及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供应和销售服务。

  (三)着力培育困难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消费亮点。建议在“一张图”“一盘棋”模式下,对全市康复辅助器具消费资助政策进行整合,形成本市在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领域的试点工作经验和亮点。建议通过合理确定资助比例、适用不同资助比例等措施,降低政策运行的监管成本,使本市残疾人群体的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潜力得到及时、充分释放。建议论证并适时调整本市现有康复辅助器具事业单位职能,突出其在康复辅助器具资助政策执行中的统筹作用,实现对政策实施主体的整合,更好地服务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提案者: 刘贺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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