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为实现在2035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发展、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2005至2020年,在广东省“三部两院一省”战略布局下,东莞市产学研合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技术合同项目数增长4.5倍、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增长13倍;截至2020年底,东莞人才总量达258.4万人,高层次人才18.3万人;自2013年以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7%和7.31%,东莞市人才队伍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产学研水平逐步提升。
客观而言,虽然东莞一直在探索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但依旧没有摆脱产学研的现实困境。从2020年数据来看,东莞签订的技术合同数为275项,远低于广州(39845项)、深圳(11717项)。在技术合同金额上,东莞市为695261万元,仅占广州市的2%(34659205万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主体性不足,导致持续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效益不高。目前,东莞在设立科研机构数量、科研资源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上,未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未能发挥企业技术平台优势。而企业技术平台沉寂,究其原因,主要是东莞的企业大多数还不具有产学研合作的主导地位和能力,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部分企业有极大的产学研合作的内在动力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与人才源、资金源、项目源不足等问题,未能掌握主动权。
建 议:
1、明确企业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平台优势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最接近市场与用户,对市场信息敏感,能够从市场需求变化中找到创新方向。只有明确企业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主导地位,才能将研究与生产紧密链接起来,通过需求拉动市场,激活企业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技术平台集聚,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评价体系和科研项目评审体系。其一、在产学研合作中,突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地位,并不等于创新链的所有环节都要在企业进行,而是指由企业来主导创新过程,在技术创新课题提出、技术研发投入、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其二、在现有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等交易型业务之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经营性、赢利性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孵化基地等高级别的股权合作经济体。
2、专项分类激活,以科研项目支持产学研和成果转化
产学研协同创新运行机制形成依赖于合理的项目合作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通过科技计划专项提供科研合作经费,保证产学研项目落地才能调动社会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产业技术重大需求的结合。为实现专项激活,政府需做到分级分类,按照产业特性科学指导项目模式选择,聚焦企业、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对于东莞来说,企业技术研发平台的激活可分为二类:
1)重点实验室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针对以上技术平台可以出具相应专项政策,为企业提供资源,为高校、研究机构提供实践场所,实现政企学研联动。政府部门从产学研项目开展前、中、后各阶段给予企业技术平台支持,用好企业技术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3、需求与资源双前置,从高校、研究机构到生产线
激活企业技术平台,需由企业提出技术创新课题,将市场与企业需求前置传递于高校、研究机构,作为实用性研究方向,同时给到配套政策,在专利保护、成果转化、财政投入、人才激励如职称评定等政策配套性上精耕细作,连通产学研合作“每一公里”,解决资金源、技术源、项目源和人才源短缺问题,建议参考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设立东莞与全国重点高校合作专项引进全国高校科技成果来莞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激活企业产学研合作的能动力。